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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苏州中考政策热点问答

发布时间:2013-01-22 14:45:02来源:查字典-中考网

苏州查字典中考网1月22日:2013年苏州中考中,部分热点问答如下:

一、苏州市中考模式是怎样的?

二、中考的考试、考查科目有哪些?

三、中考的考试时间、分值是怎样安排的?

四、中考的报考条件有哪些?

五、市区常住户口的学生怎样参加中考报名?

六、外地来苏借读的学生怎样参加中考报名?

七、外地来苏借读高中的学生有哪些规定?

八、市区热点高中指标生定向分配有哪些规定?

九、中招填报志愿的时间、要求是怎样规定的?

十、普通高中可以招收择校生吗?

十一、中招录取采取什么原则?

十二、中招录取方式、批次是怎样规定的?

十三、民办高中怎样招生?

(一)苏州市中考模式是怎样的?

苏州市初中毕业考试与升学考试两考合一。中考考试和考查方式采用纸笔测验、开卷考试、实验操作、听力与口语测试等多种形式,切实减轻学生的学业负担,努力培养学生动手操作能力、实践探究能力、创新思维能力。

(二)中考的考试、考查科目有哪些?

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和历史、体育七门。考试用时语文为150分钟,数学为120分钟,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和历史为100分钟。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实行闭卷考试,政治和历史学科的历史部分实行闭卷考试,政治部分实行开卷考试,英语科目包含书面考试、听力考试与口语测试部分,体育实行现场测试。

考查科目为生物、地理、艺术、理化生实验操作、劳动技术能力操作、信息技术实践能力等六项。艺术学科实行开卷考试,分校实施,集中阅卷。理化生实验操作、信息技术实践能力和劳动技术操作能力考查,学生均在校参加现场测试。其中地理、生物、信息技术实践能力和劳动技术能力操作考查已安排在初二学年结束时进行考核。艺术、理化实验操作均安排在初三年级第二学期的期中进行。考查科目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类,合格者准予初中毕业。考查科目成绩可供各类高中段学校录取时参考,录取中的参考权重由各地根据实际制订,并须报市教育局备案。

(三)中考的考试时间、分值是怎样安排的?

体育考试一般安排5月上、中旬之间进行(游泳选测科目安排在前一年夏季进行)。其它六门安排在6月中旬(一般为6月17日19日)举行。

中考总分满分为730分。考试科目题量和分值的权重,依据课时比例确定。语文、数学、英语满分各为130分。物理、化学满分各为100分。历史和政治满分为100分,其中政治和历史各为50分。体育满分为40分。

英语满分为130分,书面题100分,听力题20分,口语测试题10分。其中,英语听力与口语实行自动化考试。

体育科目采用等级分。体育满分为40分,包括体育考试成绩与平时成绩二个部分。体育考试成绩为30分,测试项目为三项,以等级评定成绩,然后将等级折换成分数计入总分,等级有A、B、C、D四等,等级分折算方法为:A=10分,B=8分,C=6分,D=5分。平时成绩为10分,评分办法另行制定。

(四)中考的报考条件有哪些?

具有苏州市区常住户口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含修业,下同)和往届初中毕业生,外地在苏的符合借读条件的初三毕业生,凡综合素质评定合格者均可报考。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1)各类高级中等学校在校学生;(2)因中考舞弊被取消今年报考资格的考生。

(五)市区常住户口的学生怎样参加中考报名?

市区(不含吴中区、相城区)应届毕业生由学校组织集体报名;往届生、在外地借读的回苏学生(含在民工子弟学校就读的有市区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直接到市招生办公室(劳动路359号)报名,报名时应出具市区户口薄、加盖所在学校公章的学籍卡复印件等有关材料。吴中区、相城区报名办法分别由两区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六)外地来苏借读的学生怎样参加中考报名?

外地在苏州的借读生原则上应回户口所在地报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现初三年级借读生经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批准后,可在原借读学校报名借考和填报志愿(师范除外):

(1)符合学籍管理借读条件;

(2)外地(含港澳台地区)在苏企业在苏工作职工的子女;

(3)回户口所在地考试确有不可克服的困难。

上述对象在申请借考时应提供有关证明(监护人申请、监护人单位人事部门证明、临时户口本或身份证)。

(七)外地来苏借读高中的学生有哪些规定?

借读生和本市考生同等享受高中段教育的权利,执行统一的收费政策。借读生就读普通高中,必须遵守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等院校招生报考资格的规定。本省考生可在苏州市直接报名参加高考。

从2013年起,外省考生在本市就读普通高中,凡在江苏省取得普通高中学籍并有完整普通高中学习经历,其监护人在江苏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随迁子女,均可在江苏报名参加普通高考和本科、专科层次录取。报考职业类学校没有任何限制。

(八)市区热点高中指标生定向分配有哪些规定?

认真落实《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和进一步完善中考改革意见等文件的通知》(苏教基〔2008〕16号),试行热点高中指标生定向分配制度,推进招生录取改革工作,将苏州中学(不含园区校区)统招生指标的50%,按各初中校当年毕业生人数的比例,分配到义务教育阶段各初中校(含完中初中部)。录取时依据分配到各校的计划,按考生中考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在综合素质合格的前提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取的考生必须是上年9月15日该校的初三在籍在读生,指标生录取不设最低控制线,指标生录取名单向社会公示。

(九)中招填报志愿的时间、要求是怎样规定的?

市区初中毕业生一般在每年5月下旬填报志愿。填报志愿要求:家长和学校必须充分尊重考生的意向,考生自愿不填报某一批(某一个)志愿,不影响下一批(下一个)志愿的正常录取。志愿填报后不得更改。填报普通高中的考生可以选择填报统招与择校志愿,报考职业类学校的考生只填报统招志愿。

(十)普通高中可以招收择校生吗?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普通高中择校生列入招生计划。要求择校的考生在填报普通高中统招志愿的同时,可填报相应的择校志愿。择校录取分数线控制在该校录取分数线以下20分,部分计划未满的学校经批准后择校录取分数线可在20分以下适度下降。择校生按照省颁标准缴纳择校费上学,学校对择校生收取择校费后不再收取学费。择校生计划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公办普通高中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247号,苏财综〔2007〕53号,苏教财〔2007〕32号)确定,择校生比例以学校为单位计算,每个学校招收择校生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计划录取总人数的30%,其中15%按考生择校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15%由学校根据有关政策和规定划定录取分数线,择优录取特长生。

(十一)中招录取采取什么原则?

各类学校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按分数与志愿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时根据各批次(类别)学校的招生计划,划定各批次(类别)的投档分数线,然后在上线考生中,按照本人所填的志愿顺序的先后进行录取。具体操作办法:一是前批次(类别)先于后批次(类别)录取;二是同一批次(类别)按报考志愿的先后顺序录取;三是在同一志愿上统招志愿先于择校志愿录取,四是同一统招志愿和同一择校志愿均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十二)中招录取方式、批次是怎样规定的?

市区高中段招生继续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提前录取包括师范教育、苏州中学指标生录取、普高艺术类。其中师范教育和普高艺术类的不得兼报。

师范教育。苏州幼儿高等师范学校实行统一提前录取,考生只可填报一所学校。

苏州中学指标生录取采用依据计划、按分录取、社会公示的办法组织实施。

普高艺术类专业指标生录取,采用先划定艺术专业合格线,后按照中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的办法组织实施。

第一批录取普通高中。

第二批录取五年制高等职业类学校。

第三批录取三、四年制各类中专、职中和技校。

考生各批志愿均未录取时,市招办将及时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和计划,未完成计划的学校采用向线上落榜生征求意见与适当降分相结合办法,组织录取。

(十三)民办高中怎样招生?

苏州国际外语学校、苏州外国语学校、新草桥中学和中加枫华高级中学等民办高中继续在市招办的指导下,仍在省批准的招生范围内招生。民办高中招生简章必须送审批机关和市招办审核备案,招生计划和收费标准与公办高中同时公布。民办高中招生采取两种方式。一是填报志愿,与普通高中同批录取。二是自主招生,将原来的分散录取改为集中录取,第一批投档时间:热点高中指标生录取结束后。第二批投档时间:普通高中录取结束后,每批录取结束时向社会公布录取分数线和录取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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