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2011年初二年级学生(2009年9月入学)进行学业水平考试工作安排:
一、考试科目、分值和时间
(一)考试科目:生物、地理。
(二)考试等级:生物、地理考试实行等级评价,成绩分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予以公布。
(三)考试形式:生物、地理两科采用同场合卷方式考试。
(四)考试时间:6月15日上午9:00至11:00。
二、考点设置
学业水平考试考点设置及考试组织由市教育局统一负责组织,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具体考务管理实施工作。学业水平考试考点均设置在考生原初中学校,每30人一个考场,使用全市学业水平考试管理软件对年级内所有考生统一混编安排(详见《济南市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工作手册》)。监考教师实行学校之间互换监考的办法。
三、命题原则
(一)命题要坚持有利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有利于推动义务教育课程改革,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考试内容应促进初中教学改革,引领学生主动学习,不断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
(二)命题依据课程标准,考试的主要内容是课程标准要求学生掌握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侧重于考查学生对高中阶段学习乃至终生学习所必备的基础知识和能力。在考查学生知识和技能的基础上,突出以能力立意为主的命题思路,加强与社会实践和学生生活的联系,增强试题的基础性、灵活性和开放性,注重考查学生对知识与技能的掌握情况,特别是在具体情境中综合运用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使学生解答试题的过程能够反映其知识与技能、思维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
(三)试题难度比例为7:2:1,杜绝设置偏题、怪题,力求比例合理、层次清晰、题量适当、难度适宜,充分发挥其促进教育质量全面提高的正确导向作用。
(四)考试范围、考题形式、题型示例等考试要素,将由市教研室通过《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说明》发布。
四、阅卷评卷和考务工作的安排及要求
详见《济南市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考务管理规程》。
五、成绩使用
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初中学生毕业及升学的重要依据,未参加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不得领取《义务教育证书》。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推荐生其生物、地理考试等级必须达到A级;录取的指标生其生物、地理考试等级必须达到B级(含B级)以上等级。生物、地理等级考评价补考后仍为D级的考生不得报考普通高中学校。
六、补考办法
学业水平考试补考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采取考生自愿申请、学校审批、市县教育局负责考务安排管理的方法进行组织。补考安排在初三第一学期末统一进行。考生参加生物、地理学业水平考试补考后的最高等级为B级。
七、组织保障
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评价制度改革既是教育自身的一项常规工作、重点工作,也是社会和广大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考试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大、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强化考试工作的法治观念,加强领导和管理,精心组织、规范操作、严格程序、严明纪律,通过有效的监测机制,对学生的过程评价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保证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