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假过后即将迎来2011年天津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其中体育考试的相关政策备受考生们的关注,那么2011年中考体育政策有哪些变更或注意事项呢?今年伊始,市教委体卫艺处发布了《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天津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11年天津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免考项目认定工作的通知》,相关事宜如下:
关于2011中考体育测试:
2011年天津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统一测试继续使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器材进行考试。在考试过程中为保证考生信息的准确性,每名考生将使用IC卡来识别个人身份、记录考试成绩。各区县可以继续使用2010年购置的IC卡,并于2011年3月10日前将本区IC卡按考试人数交回(另交100张备卡),由市教委统一输入考生信息。
2011年体育成绩满分的计算公式为:
7.5+2.5+8+12=30分
7.5分为七至九年级每一学期体育课成绩(不包括九年级第二学期);2.5分为七至九年级每一学期阳光体育成绩(不包括九年级第二学期);8分为七至八年级体质达标成绩;12分为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统一测试成绩。
(一)体育课成绩按照《关于印发天津市中小学体育课程内容及成绩评价和考核规定的通知》(津教委体〔2009〕33号)执行,体育课评定内容必须包括四个以上(含四个)运动项目,按照考核的标准评定成绩,每学期为1.5分。
(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评定,按照七、八年级的评分标准,必须选择耐力、速度、力量不少于三项达标内容进行考核评定,每学年为4分。
(三)阳光体育成绩评定,按照七至九年级根据学生参加阳光体育活动,大课间、课外体育活动、体育课的表现,每学期按0.5分评定。
关于免考与补考
(一)学生免考必须按《实施方案》执行,凡市教委在初中阶段举办的全市学校各单项竞赛规程中规定的免考项目的比赛,按《实施方案》第四项第二条执行;市教委与市体育局联合举办的各项比赛,必须经市教委同意并联合发文,获奖证书必须盖有市教委学校体育竞赛专用章;体育获奖免试的鉴定由区县教育局按各项赛事的学生运动员注册证、秩序册、成绩册和盖有市教委竞赛专用章的获奖证书进行审校和汇总,报市教委体卫艺处核准。
(二)凡享受免考的学生,均要认真填写《2011年度天津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伤残免考申请表》(表二)和《2011年度天津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体育优秀生免考申请表》(表三),于3月10日至17日报市教委学校体协办公室进行审核并在天津市学校体育与健康网上公示,由社会进行监督。补考在全市集中测试后15天内完成。凡是报名参加统一考试的学生,不能再进行补考,因病和特殊原因必须出具医院和有关证明,否则不允许补考。
关于体育考试免考项目认定相关信息
一、凡申请体育优秀生、残疾、伤病免考的考生按《天津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教委体〔2008〕16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中规定的免考要求执行。
二、申请体育优秀生免考必须是《2011年天津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可享受免试比赛项目》中规定的免考项目的比赛,按《实施方案》第四项第二条执行;市教委与市体育局联合举办的各项比赛,必须经市教委同意并联合发文进行的学生比赛;由教育部主办的中学生体育竞赛获得相应名次的按市级比赛获得名次同等对待。
三、申请残疾、伤病免考的学生,必须符合伤残的有关规定,长期不适宜参加体育课、体育达标、体育考试的学生按《实施方案》第四项第一条执行。
四、凡享受免考的学生,均要认真填写《2011年度天津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伤残免考申请表》(表二)和《2011年度天津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体育优秀生免考申请表》(表三),家长签字并将相关证明粘贴证明粘贴处(可附表后),按表中要求由学校、区县签字盖章。
五、各区县教育局按照考生的免考申请统一进行审验,并对初验合格学生的相关信息按要求汇总(加盖公章纸质稿、电子稿各一份)按规定时间送交市教委学校体协办公室进行核审。体育优秀生核审需带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秩序册、成绩册、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进行核审。伤残学生核审需带残疾证原件,严重伤、病长期免修体育课的学生需带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
六、凡是审核合格的考生,各区县教育局将审验合格符合免考学生名单在考生学校张榜公示,市教委将在天津市学校体育与健康网上公示,让学生、家长、社会监督,使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更加公平、公正、公开。
七、各区县按规定时间进行审核。凡由市教委主办的有关体育竞赛项目到市教委学校体协办公室审核,凡由市体育局主办的有关体育竞赛项目到市体育局青少年处审核。逾期不予办理。
审核时需交汇总表纸质稿、电子版各一份。
附件下载
附件一点击下载 其中包含:
1.2011年度天津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统一测试成绩登记表(表一)
2.2011年度天津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伤残免考申请表(表二)
3.2011年度天津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体育优秀生免考申请表(表三)
4.2011年度天津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统一测试区县考生统计表(表四)
5. 2011年度天津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考生基本信息统计表(表五)
6.2011年度天津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成绩评分标准(表六)
附件二点击下载 其中包括:
1.2011年天津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可享受免试比赛目录(市教委主办竞赛)
2.2011年天津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可享受免试比赛目录(市体育局与市教委联合主办竞赛)
3.2011年天津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申请免试考生汇总表(残疾、伤病)
4.2011年天津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申请免试考生汇总表(体育优秀生)
5.2011年天津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申请免试考生审核时间安排(市教委)
6. 2011年天津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申请免试考生审核时间安排(市体育局)
寒假过后即将迎来2011年天津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其中体育考试的相关政策备受考生们的关注,那么2011年中考体育政策有哪些变更或注意事项呢?今年伊始,市教委体卫艺处发布了《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天津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11年天津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免考项目认定工作的通知》,相关事宜如下:
关于2011中考体育测试:
2011年天津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统一测试继续使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器材进行考试。在考试过程中为保证考生信息的准确性,每名考生将使用IC卡来识别个人身份、记录考试成绩。各区县可以继续使用2010年购置的IC卡,并于2011年3月10日前将本区IC卡按考试人数交回(另交100张备卡),由市教委统一输入考生信息。
2011年体育成绩满分的计算公式为:
7.5+2.5+8+12=30分
7.5分为七至九年级每一学期体育课成绩(不包括九年级第二学期);2.5分为七至九年级每一学期阳光体育成绩(不包括九年级第二学期);8分为七至八年级体质达标成绩;12分为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统一测试成绩。
(一)体育课成绩按照《关于印发天津市中小学体育课程内容及成绩评价和考核规定的通知》(津教委体〔2009〕33号)执行,体育课评定内容必须包括四个以上(含四个)运动项目,按照考核的标准评定成绩,每学期为1.5分。
(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评定,按照七、八年级的评分标准,必须选择耐力、速度、力量不少于三项达标内容进行考核评定,每学年为4分。
(三)阳光体育成绩评定,按照七至九年级根据学生参加阳光体育活动,大课间、课外体育活动、体育课的表现,每学期按0.5分评定。
关于免考与补考
(一)学生免考必须按《实施方案》执行,凡市教委在初中阶段举办的全市学校各单项竞赛规程中规定的免考项目的比赛,按《实施方案》第四项第二条执行;市教委与市体育局联合举办的各项比赛,必须经市教委同意并联合发文,获奖证书必须盖有市教委学校体育竞赛专用章;体育获奖免试的鉴定由区县教育局按各项赛事的学生运动员注册证、秩序册、成绩册和盖有市教委竞赛专用章的获奖证书进行审校和汇总,报市教委体卫艺处核准。
(二)凡享受免考的学生,均要认真填写《2011年度天津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伤残免考申请表》(表二)和《2011年度天津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体育优秀生免考申请表》(表三),于3月10日至17日报市教委学校体协办公室进行审核并在天津市学校体育与健康网上公示,由社会进行监督。补考在全市集中测试后15天内完成。凡是报名参加统一考试的学生,不能再进行补考,因病和特殊原因必须出具医院和有关证明,否则不允许补考。
关于体育考试免考项目认定相关信息
一、凡申请体育优秀生、残疾、伤病免考的考生按《天津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教委体〔2008〕16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中规定的免考要求执行。
二、申请体育优秀生免考必须是《2011年天津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可享受免试比赛项目》中规定的免考项目的比赛,按《实施方案》第四项第二条执行;市教委与市体育局联合举办的各项比赛,必须经市教委同意并联合发文进行的学生比赛;由教育部主办的中学生体育竞赛获得相应名次的按市级比赛获得名次同等对待。
三、申请残疾、伤病免考的学生,必须符合伤残的有关规定,长期不适宜参加体育课、体育达标、体育考试的学生按《实施方案》第四项第一条执行。
四、凡享受免考的学生,均要认真填写《2011年度天津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伤残免考申请表》(表二)和《2011年度天津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体育优秀生免考申请表》(表三),家长签字并将相关证明粘贴证明粘贴处(可附表后),按表中要求由学校、区县签字盖章。
五、各区县教育局按照考生的免考申请统一进行审验,并对初验合格学生的相关信息按要求汇总(加盖公章纸质稿、电子稿各一份)按规定时间送交市教委学校体协办公室进行核审。体育优秀生核审需带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秩序册、成绩册、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进行核审。伤残学生核审需带残疾证原件,严重伤、病长期免修体育课的学生需带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
六、凡是审核合格的考生,各区县教育局将审验合格符合免考学生名单在考生学校张榜公示,市教委将在天津市学校体育与健康网上公示,让学生、家长、社会监督,使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更加公平、公正、公开。
七、各区县按规定时间进行审核。凡由市教委主办的有关体育竞赛项目到市教委学校体协办公室审核,凡由市体育局主办的有关体育竞赛项目到市体育局青少年处审核。逾期不予办理。
审核时需交汇总表纸质稿、电子版各一份。
附件下载
附件一点击下载 其中包含:
1.2011年度天津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统一测试成绩登记表(表一)
2.2011年度天津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伤残免考申请表(表二)
3.2011年度天津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体育优秀生免考申请表(表三)
4.2011年度天津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统一测试区县考生统计表(表四)
5. 2011年度天津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考生基本信息统计表(表五)
6.2011年度天津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成绩评分标准(表六)
附件二点击下载 其中包括:
1.2011年天津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可享受免试比赛目录(市教委主办竞赛)
2.2011年天津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可享受免试比赛目录(市体育局与市教委联合主办竞赛)
3.2011年天津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申请免试考生汇总表(残疾、伤病)
4.2011年天津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申请免试考生汇总表(体育优秀生)
5.2011年天津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申请免试考生审核时间安排(市教委)
6. 2011年天津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申请免试考生审核时间安排(市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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