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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广州市中考报名热门问答集锦

发布时间:2015-03-13 11:11:01来源:查字典-中考网

一、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简称中考)的报名条件是什么?

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我市2015年中考:

(一)具有我市初中学籍的应届毕业生。

(二)具有我市户籍的外地返穗生和往届生。

(三)经批准的港澳台或国外来穗升学生。

(四)我市初中学校毕业的往届借读生(含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和非政策性照顾借读生)。

所有报名考生均须参加我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综合表现评价才能参加我市高中阶段学校统一录取。

二、高中或中职在校生能报名参加中考吗?

答:不能。

三、外地返穗生和往届生能否由家长或他人代办报名?

答:不能。由于中考实行电子档案管理,需要考生本人到指定照相点摄像,考生家长或监护人等不得代办。

四、各类考生的报名时间是什么,需要哪些报名材料?

五、报名的流程是什么?

答:按以下流程进行报名:1.报名点审核考生报名资格,发放考生号和初始密码;2.考生凭考生号到指定照相点拍摄电子相片;3.考生登录中招服务平台(http://zhongkao.gzzk.cn/)进行网上报名;4.考生网上确认报名信息;5.申报各类资格的考生提交证明材料给报名点;6.考生交纳报名费。

六、未领取身份证的考生如何报名?

答:可先凭户口簿和身份证办理回执(或临时身份证)办理报名手续,并尽快办理身份证,于5月15日前到报名点或区招考办(中教科)补采集身份证信息。

七、各类考生的报考范围是什么?

1.12所省、市属普通高中学校: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广东实验中学、广雅中学、执信中学、2中、6中、铁一中学、广大附中、协和中学、广东华侨中学、美术中学、广州外国语学校。

2.31所区属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即1中、3中、4中、5中、7中、16中、47中、65中、80中、86中、89中、培正中学、育才中学、南武中学、真光中学、天河中学、培英中学、玉岩中学、南沙第一中学、仲元中学、番禺中学、象贤中学、禺山中学、省二师番禺附中、秀全中学、邝维煜纪念中学、花都新华中学、增城中学、新塘中学、从化中学、从化六中。

3.31所区属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可在提前批面向全市招生,但招收学校所在区以外的学生人数不能超过本校当年招生总计划的15%。

4.公办普通高中招收具有我市3年完整学籍的非政策性照顾借读生不超过学校所在批次招生计划的8%。

八、南沙、番禺区划调整后,这两个区的考生报考范围有何影响?

答:户籍或学籍在南沙区东涌镇、榄核镇和大岗镇(以下简称三镇)且选择在南沙区升学的考生,除可报考面向全市招生的学校外,还可同时报考南沙和番禺两区的区属公办普通高中,都视为本区考生。

户籍或学籍在番禺区且选择在番禺区升学的考生,仍可按区划调整前的政策报考三镇所属的公办普通高中(即南沙东涌中学、鱼窝头中学和大岗中学)。也就是南沙和番禺两区的考生都可以报考三镇的高中。

九、哪些考生需要在网上提交申请,出具何种证明材料?

答:凡欲申请跨区生、政策性照顾异地借读生、照顾录取生、扶贫生、体育艺术特长生等升学资格,以及申请体育考试免考、择考、缓考和特殊体育考试的考生,须在3月16日-20日内在中招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报,准确填写资料,并按要求提供如下审核材料交报名点。

1.跨区生: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政策性照顾异地借读生:具体见问答十七。

3.照顾录取生:具体见问答二十二。

4.扶贫生:具体见问答十八。

5.体育、艺术特长生:具体见问答二十四。

6.申请体育考试免考、择考、缓考和特殊体育考试考生:考生及家长签名确认的《考前医务审核表》(网上填报后通过网页自行打印)及医务审核所需证明材料(详见《2014年广州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体育考试实施意见》附件4)。

十、什么是跨区生?如何办理跨区手续?

答:有广州市学籍与户籍的应届生,但户籍与学籍不在同一个区,选择回户籍所在区升学的,称为跨区生。欲跨区的考生,须在中招服务平台网上填报跨区申请,并将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交由报名点(即学籍学校)审核。

十一、跨区生需要回户籍区参加考试吗?

答:不需要。办理了跨区手续的跨区生,报名、考试、志愿填报仍在学籍学校进行,不需回户籍所在区。

十二、学籍在越秀区,户籍在荔湾(或海珠区)的考生,需要申请跨区吗?

答:不需要。越秀、海珠、荔湾同属于一个招生区域,这三个区视作同一个招生区域,因此无需办理跨区手续。

十三、学籍在越秀区,户籍在从化区的考生,可以按越秀区考生报考吗?

答:根据报考规定,学籍与户籍不在同一个区的应届毕业生,可自主选择在学籍或户籍所在区升学。所以,学籍在越秀区、户籍在从化区的考生,可以按越秀区升学范围报考。

十四、无广州市学籍的港澳台及国外来穗升学生的报考范围是什么?

答:无我市学籍的港澳台或国外来穗升学生,及符合条件的非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的往届生,只可报考全市民办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和广东实验中学自筹经费班。

十五、广州市户籍往届生、外地回穗升学生的报考范围有什么规定?

答:具有广州市户籍的往届生、外地返穗生的报考范围与其户籍所在地具有该区户籍和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相同。

十六、什么是异地借读生?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具有我市初中3年完整学籍的非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和其他非政策性照顾借读生报考范围有何不同?

答:具有我市初中学籍、非我市户籍的应届生,统称异地借读生。其报考范围如下:

(一)经审核符合政策性照顾条件的异地借读生,报考范围与其学籍所在区的具有该区学籍和户籍的应届生相同。

(二)具有我市初中3年完整学籍的非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可报考12所省、市属普通高中和学籍所在区的区属公办普通高中(各级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此类非政策性照顾借读生不超过学校所在批次招生计划的8%),及全市民办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和广东实验中学自筹经费班。

(三)其他非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可报考全市民办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和广东实验中学自筹经费班。

十七、符合哪些条件的异地借读生可享受政策性照顾?

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异地借读生,属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经批准后,其报考范围与其学籍所在地具有该区户籍和学籍的初中毕业生相同。

十八、如何申请扶贫生或福彩助学资格?

答:符合扶贫生资格的初中毕业生和福彩助学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必须在网上进行申报并准确填写证件信息。其中持《广州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广州市农村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广州市城镇低收入困难家庭证》、《广州市农村低收入困难家庭证》、《五保供养证》、《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登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或《广州市工会特困职工证》的考生无须提交纸质材料;持本省外市的低保证、低收入证、工会特困职工证的考生,还须在报名期间向报名点提供有效证件进行审核。

十九、扶贫生(含福彩助学对象)资格如何审核?

答:持我市各级民政部门所发证件的扶贫生资格由各区民政局在中招服务平台审核;持《广州市工会特困职工证》的扶贫生资格由市总工会在中招服务平台审核;持其他证明材料的,由各报名点根据学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在中招服务平台上进行初审,提交区招考办(中教科)复核。

二十、具有扶贫生资格的学生可以享受哪些资助政策?

答:持我市各级民政部门核发有效的《广州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广州市农村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广州市城镇低收入困难家庭证》、《广州市农村低收入困难家庭证》、《五保供养证》或市总工会核发有效的《广州市工会特困职工证》(以下合称六证)之一,经审核被认定为我市贫困家庭的广州市户籍学生,可享受以下资助政策:

1.根据《关于印发广州市贫困家庭普通高中学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穗教发〔2011〕38号),对认定为贫困家庭的广州市户籍学生就读高中免收普通高中一费制普通生学杂费,学杂费以外费用不属于免费范围,住宿生的住宿费等其他费用,仍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1)按每生每学年2350元给予补助。(2)对在民办高中就读的贫困家庭学生,学杂费标准高于财政补助标准部分由学生家庭负担。

2.根据《关于印发广州市贫困家庭学生免费中等职业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穗教发〔2011〕68号),对定为贫困家庭的广州市户籍学生就读中等职业学校(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除外)实行学费全免。(1)就读广州市公办中职学校的学生经审核确定为免学费的,免交学费、实习实验费。(2)就读广州市民办中职学校的一、二年级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免学费补助标准(2010年起为2500元/人/年)给予补助,学费标准高出免学费补助标准部分由学生家庭负担;低于免学费补助标准的,按民办学校实际学费标准予以补助,另有规定的除外。

上述免学费对象资格每学年核定一次。

此外,持上述六证及本省外市的低保证、低收入证、特困职工证之一的贫困生,还可报考普通高中学校宏志班,享受免学杂费等相应资助(具体资助标准见相应学校宏志班招生方案)。

二十一、满足哪些条件可享受福彩助学资助,资助标准是什么?

答:持六证或《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登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之一的广州市户籍应届初中毕业生,被普通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录取后,由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在入学当年一次性资助人民币1000元/人。

二十二、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照顾录取有什么规定?

答:

1.投档录取时:对符合加分投档录取条件考生的学业考试原始总分给予加分,按加分后对应的总分数投档录取;对符合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考生,在其学业考试原始总分与其他考生相同的情况下,给予优先投档录取。享受上述加分录取的考生,其享受加分录取政策后的总分数仅用于投档录取,不作为考生学业考试的成绩。

2.上述各类照顾中,每个考生可申报多项但只能享受其中最高加分的一项(含体育、艺术特长生)。考生办理手续时的有关证明材料,交报名点审核并存档。

二十三、军人子女申请加分和照顾录取有什么规定?

答:有关军人子女的加分和照顾录取的规定,以《广州市教育局关于转发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穗教转〔2014〕332号)规定为准。三类地区、二类岛、高风险、高危害岗位等相关概念的界定具体可参阅《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军区政治部关于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细则》(政干〔2013〕138号)。

如考生符合军人子女加分和照顾录取资格的,除考生在网上申报填写相应信息外,还必须确认后通过中招服务平台打印申请表,交父或母所在部队的师级以上单位盖章,再将申请表交回报名点。

二十四、复员退伍军人的子女能否享受照顾录取?

答:不能。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穗教发〔2014〕36号)关于加分和照顾录取的基本政策,必须考生本人是复员退伍军人才能享受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复员退伍军人子女不享受照顾录取政策。

二十五、军人子女加分和照顾录取资格如何进行审核?

答:军人子女的加分和照顾录取资格由各报名点收齐申请表(须加盖部队师级以上单位公章),交区招考办(中教科)汇总,于4月15日前提交我办,我办再转交至广州警备区政治部进行资格审核。其他加分和照顾录取的资格审核由各报名点根据考生提交的证明材料初审,提交区招考办(中教科)复核。

二十六、什么是三侨生?

答: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的相关文件规定,三侨生是指考生本人是归侨青年或归侨子女或华侨在国内的子女。归侨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港澳同胞的子女不属三侨生范围。

二十七、烈士子女、三侨生、高层次人才等有关证明到哪里办理?

答:烈士子女、三侨生、归国创业人员子女、台胞子女等有关证明的办理地点如下:

1.烈士子女证明:区民政局(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办理)

2.三侨生证明:区侨务办公室(户籍所在区侨务办公室办理)

3.《广东省台湾人士子女照顾录取证明书》:广州市台办(法政路30号4号楼305室,电话:83105031)

4.《广州市留学人员优惠资格证》:广州市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高层次人才服务部(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7楼,电话:83563312、83565531)

5.《广州市高层次人才证书》、《海外高层次人才证书》:广州市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高层次人才服务部(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7楼,电话:83568037)

二十八、申请体育、艺术特长生资格的考生需要在网上申报吗?

答:需要。申请体育、艺术特长生资格的考生报名期间需要在中招服务平台提出申请,填写获奖信息。届时要按照市教育局有关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上网填报特长生项目和招生学校,携证明材料到特长生招生学校进行资格审核,参加学校组织的测试。2015年暂未发文,相关规定可参考《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二〇一四年广州市普通高中学校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工作意见的通知》(穗教发〔2014〕29号)。

二十九、报名后户籍信息发生变更,如何更改户籍信息?

答:考生的户籍信息在报名结束后发生异动的,考生须在5月15日前凭最新户籍信息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向报名点提交户籍变更申请,由报名点在中招服务平台提交申请和初审,再提交区招考办(中教科)复核。如户籍由外地迁入广州,学籍与户籍不在同一区,还需申请跨区的,由考生一并提交书面申请,由报名点或区招考(中教科)录入审核。

三十、如何查询各类资格审核结果?

答:考生可凭考生号和密码登录中招服务平台查看审核结果,审核结果也将以短信方式告知考生。

三十一、如何及时获取招生考试信息?

答:考生可随时访问我办官方网站广州招考网(http://www.gzzk.cn/)查阅我市招考信息,也可关注我办官方微博@广州招考(http://weibo.com/u/2621672232)。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3月12日

二十三、军人子女申请加分和照顾录取有什么规定?

答:有关军人子女的加分和照顾录取的规定,以《广州市教育局关于转发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穗教转〔2014〕332号)规定为准。三类地区、二类岛、高风险、高危害岗位等相关概念的界定具体可参阅《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军区政治部关于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细则》(政干〔2013〕138号)。

如考生符合军人子女加分和照顾录取资格的,除考生在网上申报填写相应信息外,还必须确认后通过中招服务平台打印申请表,交父或母所在部队的师级以上单位盖章,再将申请表交回报名点。

二十四、复员退伍军人的子女能否享受照顾录取?

答:不能。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穗教发〔2014〕36号)关于加分和照顾录取的基本政策,必须考生本人是复员退伍军人才能享受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复员退伍军人子女不享受照顾录取政策。

二十五、军人子女加分和照顾录取资格如何进行审核?

答:军人子女的加分和照顾录取资格由各报名点收齐申请表(须加盖部队师级以上单位公章),交区招考办(中教科)汇总,于4月15日前提交我办,我办再转交至广州警备区政治部进行资格审核。其他加分和照顾录取的资格审核由各报名点根据考生提交的证明材料初审,提交区招考办(中教科)复核。

二十六、什么是三侨生?

答: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的相关文件规定,三侨生是指考生本人是归侨青年或归侨子女或华侨在国内的子女。归侨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港澳同胞的子女不属三侨生范围。

二十七、烈士子女、三侨生、高层次人才等有关证明到哪里办理?

答:烈士子女、三侨生、归国创业人员子女、台胞子女等有关证明的办理地点如下:

1.烈士子女证明:区民政局(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办理)

2.三侨生证明:区侨务办公室(户籍所在区侨务办公室办理)

3.《广东省台湾人士子女照顾录取证明书》:广州市台办(法政路30号4号楼305室,电话:83105031)

4.《广州市留学人员优惠资格证》:广州市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高层次人才服务部(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7楼,电话:83563312、83565531)

5.《广州市高层次人才证书》、《海外高层次人才证书》:广州市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高层次人才服务部(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7楼,电话:83568037)

二十八、申请体育、艺术特长生资格的考生需要在网上申报吗?

答:需要。申请体育、艺术特长生资格的考生报名期间需要在中招服务平台提出申请,填写获奖信息。届时要按照市教育局有关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上网填报特长生项目和招生学校,携证明材料到特长生招生学校进行资格审核,参加学校组织的测试。2015年暂未发文,相关规定可参考《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二〇一四年广州市普通高中学校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工作意见的通知》(穗教发〔2014〕29号)。

二十九、报名后户籍信息发生变更,如何更改户籍信息?

答:考生的户籍信息在报名结束后发生异动的,考生须在5月15日前凭最新户籍信息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向报名点提交户籍变更申请,由报名点在中招服务平台提交申请和初审,再提交区招考办(中教科)复核。如户籍由外地迁入广州,学籍与户籍不在同一区,还需申请跨区的,由考生一并提交书面申请,由报名点或区招考(中教科)录入审核。

三十、如何查询各类资格审核结果?

答:考生可凭考生号和密码登录中招服务平台查看审核结果,审核结果也将以短信方式告知考生。

三十一、如何及时获取招生考试信息?

答:考生可随时访问我办官方网站广州招考网(http://www.gzzk.cn/)查阅我市招考信息,也可关注我办官方微博@广州招考(http://weibo.com/u/2621672232)。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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