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沪生可否参加高中学校的自荐?
符合2009年本市中考报考条件的应届返沪考生也可参加高中学校的自荐。考生可在本网站下载或到报考区(县)中招办申领自荐表,填好该表后由就读学校盖章审核;考生将就读学校盖章后的自荐表送交报考区(县)中招办审定,备案;区(县)中招办报市教育考试院备案后,学生方可填报志愿。
参加高中学校的自荐应注意哪些问题?
应届初中毕业生应根据学业成绩、综合素质评定情况、兴趣特长等,参照高中学校的自荐生招生要求,确定是否参加自荐。需要注意的是今年教委中招文件规定被推荐的学生不再参加自荐,参加自荐的学生,学校不再推荐。参加自荐的学生也需要填写《上海市应届初中毕业生提前推荐自主录取自荐表》(以下简称《自荐表》),并经过就读学校公示后才能填报志愿。
推荐生的录取原则是什么?
1)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根据学生志愿顺序分别进行投档,招生学校根据事先公示的分区(县)推荐生计划、招生录取办法,结合初中学校的推荐意见、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情况等进行集体讨论择优预录取,在预录取的过程中可对推荐生进行面试。
2)对接受推荐生的学校来讲,当第一志愿投档数大于计划数,招生学校应根据事先公布的录取原则进行择优预录取;当投档数小于计划数,原则上应如数预录取,如在面试过程中发现确有不符合推荐程序的学生,则招生学校可上报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及时予以处理。同时按照规定的程序招收第二志愿的推荐生。
3)如推荐生自主填报的二个志愿均未被预录取,且表示愿意调剂的学生,由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和区县中招办负责进行征求和调剂录取。仍未被预录取的学生则进入下一阶段的报考程序。
4)预录取工作结束后,所有被预录取的学生名单在本网站上公示,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
5)学业考试后,成绩低于市统一划定的提前推荐自主录取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的预录取生,则不予正式录取,按《2009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考志愿表》进入下一阶段录取程序。
推荐生如何填报志愿?
张榜公示后的推荐生名单报区(县)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 推荐生可根据分配到本区县的推荐生招生计划和招收学校,结合自己的学业成绩、综合素质评定情况和报考志向,在5月14日至16日登录本网站进行志愿填报,自主选择报考学校,每位考生可选择填报第一、第二共两个志愿,并明确是否愿意调剂录取。
推荐生推荐产生程序是怎样的?
各初中学校根据优秀生的标准和学生意愿,经学生、班主任、年级组民主评议,推荐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审核,确定拟推荐的优秀生名单,经学校推荐的优秀生须由校长签署推荐意见。
提前推荐自主录取推荐产生过程要公开、公平、公正;各区(县)的提前推荐自主录取计划数和学校推荐人员数额必须在初中学校及区(县)全额公示;推荐学生名单须在学校醒目处张榜公示5个工作日,如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提前推荐自主录取要求的学生,则取消该生推荐资格。
初中学校的推荐生应具备什么条件?
被推荐进入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现代化寄宿制高中和中职校国家级示范性专业就读的推荐生必须是在初中阶段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综合素质评价各项指标优良。对学生的评价注重初中整个阶段在校学习和生活的表现,推荐生需填写《上海市应届初中毕业生提前推荐自主录取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被推荐的学生不再参加高中学校的自荐。
返沪生可否参加高中学校的自荐?
符合2009年本市中考报考条件的应届返沪考生也可参加高中学校的自荐。考生可在本网站下载或到报考区(县)中招办申领自荐表,填好该表后由就读学校盖章审核;考生将就读学校盖章后的自荐表送交报考区(县)中招办审定,备案;区(县)中招办报市教育考试院备案后,学生方可填报志愿。
参加高中学校的自荐应注意哪些问题?
应届初中毕业生应根据学业成绩、综合素质评定情况、兴趣特长等,参照高中学校的自荐生招生要求,确定是否参加自荐。需要注意的是今年教委中招文件规定被推荐的学生不再参加自荐,参加自荐的学生,学校不再推荐。参加自荐的学生也需要填写《上海市应届初中毕业生提前推荐自主录取自荐表》(以下简称《自荐表》),并经过就读学校公示后才能填报志愿。
推荐生的录取原则是什么?
1)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根据学生志愿顺序分别进行投档,招生学校根据事先公示的分区(县)推荐生计划、招生录取办法,结合初中学校的推荐意见、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情况等进行集体讨论择优预录取,在预录取的过程中可对推荐生进行面试。
2)对接受推荐生的学校来讲,当第一志愿投档数大于计划数,招生学校应根据事先公布的录取原则进行择优预录取;当投档数小于计划数,原则上应如数预录取,如在面试过程中发现确有不符合推荐程序的学生,则招生学校可上报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及时予以处理。同时按照规定的程序招收第二志愿的推荐生。
3)如推荐生自主填报的二个志愿均未被预录取,且表示愿意调剂的学生,由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和区县中招办负责进行征求和调剂录取。仍未被预录取的学生则进入下一阶段的报考程序。
4)预录取工作结束后,所有被预录取的学生名单在本网站上公示,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
5)学业考试后,成绩低于市统一划定的提前推荐自主录取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的预录取生,则不予正式录取,按《2009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考志愿表》进入下一阶段录取程序。
推荐生如何填报志愿?
张榜公示后的推荐生名单报区(县)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 推荐生可根据分配到本区县的推荐生招生计划和招收学校,结合自己的学业成绩、综合素质评定情况和报考志向,在5月14日至16日登录本网站进行志愿填报,自主选择报考学校,每位考生可选择填报第一、第二共两个志愿,并明确是否愿意调剂录取。
推荐生推荐产生程序是怎样的?
各初中学校根据优秀生的标准和学生意愿,经学生、班主任、年级组民主评议,推荐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审核,确定拟推荐的优秀生名单,经学校推荐的优秀生须由校长签署推荐意见。
提前推荐自主录取推荐产生过程要公开、公平、公正;各区(县)的提前推荐自主录取计划数和学校推荐人员数额必须在初中学校及区(县)全额公示;推荐学生名单须在学校醒目处张榜公示5个工作日,如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提前推荐自主录取要求的学生,则取消该生推荐资格。
初中学校的推荐生应具备什么条件?
被推荐进入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现代化寄宿制高中和中职校国家级示范性专业就读的推荐生必须是在初中阶段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综合素质评价各项指标优良。对学生的评价注重初中整个阶段在校学习和生活的表现,推荐生需填写《上海市应届初中毕业生提前推荐自主录取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被推荐的学生不再参加高中学校的自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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