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9时30分,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对此案公开宣判。
记者看到,谢某某的精神状况比之前庭审时更差,她只有41岁,但是头发花白。虽然庭审前,法院请来心理辅导师为谢某某进行了心理干预,但是她入坐后,始终虚弱无力地低着头。
审判长宣布全体起立后,开始宣判。当念到“谢某某的女儿被按倒在靠枕上时”,只听一声巨响,谢某某一头栽倒在地,晕了过去。肃立两旁的女法警赶紧上前将谢某某扶到座椅上,又涂药膏又掐人中,帮她清醒过来。
鉴于被告人的身体和精神状况,审判长特许谢某某坐下听判。随后,审判长加快语速宣判,但谢某某又支撑不住晕厥。宣判再次被迫中断。
经短暂休庭和救治后,法院宣判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谢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16岁少女向母亲要钱买iPad苹果电脑,被拒绝后竟然打骂起来,母亲谢某某还手时将女儿意外闷死。
法院12月8日庭审时,谢某某当庭痛哭。刘冠南 摄
割耳案母女如今关系和睦。 刘冠南 摄
6年前的花都“割耳案”震动一时,母亲陈某为了管教14岁的女儿,深夜将女儿的一双耳朵割下,丢进厕所冲走。广州市中院二审对此案从轻发落,改判陈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昨日的广州市荔湾法院,闷死叛逆女的母亲谢某某同样被“判三缓五”。谢某某夫妇平日溺爱女儿,以致16岁女儿要钱买iPad电脑不成,辱骂踢打母亲,谢某某在管教时失手酿成悲剧。
两个不同家庭环境的悲剧,却有着许多共同点。同样是母女关系失和,同样是管教叛逆期的少女,同样获“重罪轻判”。
纵观近年来广东地区的案例,无论是东莞慈母杀死脑瘫双胞胎案,还是广州女检察官“救”杀婴母亲案,法院在司法实践中多对家庭悲剧中的案犯从轻发落,尽力促使已经破裂的家庭关系得到修复。
然而,无论怎样修复,伤痛永远无可挽回。人伦惨剧一再让家长愧疚,不能全靠法律悲天悯人地进行救赎。毕竟司法救赎为时已晚,更应当反思的是,家长究竟该怎样关爱和教育孩子?社会该怎样避免此类悲剧的再发生?对于这两件备受关注的家庭悲剧,记者采访了多名教育方面的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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