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中午12时,本市中考统招录取结果公布,录取通知书将同期发放,考生可登录市考试院查询。
据了解,本市中考统招录取时,按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依照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录取。如遇总分相同者,未享受加分待遇的现役军人子女、现任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优先录取,然后依次以语文、数学、物理、化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单科成绩仍相同,按随机号从小到大的顺序录取。
考试院中招办有关负责人提醒,高中统招录取,不事先设置录取分数线。招生部门根据各校招生计划,按全市统一制定的录取原则、办法,采用计算机录取。计算机按考生中考成绩排序,从第一名考生开始,按其8个志愿顺序录取,等该考生录取信息处理完后,再开始下一名考生,直到完成各校招生计划为止。各校录取的最后一名考生分数即为该校录取分数线。
考试院提醒,有四种情况考生不能被录取,包括未参加中考、未参加有关学校规定的加试或加试不合格,未参加体检或体检未达到要求以及中考分数未达到录取线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