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区教育考试院获悉,《2017年我区高中、中职学校招生规定》近日出炉。根据规定,区内初级中学确认在籍考生报名点(班级)时间为4月15日至4月20日,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21日至4月30日,信息确认时间为5月1日至5月7日。报名网址:http://www.xzzsks.com.cn或http://220.182.46.135:8001。
据了解,此次报考只有应届初中毕业生才可以报考高中。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面向具有区内户籍、世代聚居在藏的少数民族考生招生;拉萨中学、西藏民族大学附属中学、西格办中学面向全区招生;区内其他重点高中以招本地考生(含本地户籍考生和本地学籍考生)为主;区内其他普通高中限招本地考生(含本地户籍考生和本地学籍考生)。报考高中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以兼报区内外中职学校。内地西藏高中班(校)和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不得同时兼报。往届初中毕业生只能报考内地西藏中职班、区内中职学校或成人中专。
《规定》指出,所有考生一律采取网上填报信息和学校、县教育局、市地招生办确认的报名方式进行报名。
区内初级中学应届毕业且具有区内学籍的考生,经学籍所在学校确定报名点后,由报名点学校统一办理报名手续;区内初级中学毕业但无区内应届学籍的考生,经就读毕业学校申请、市地招生办审核后,由报名点学校统一办理报名手续;外来应届初中毕业生、往届初中毕业生、社会考生自行到户籍所在市地招生办办理报名手续。
内地西藏初中班(校)应届初中毕业生,由自治区内地西藏班(校)管理中心统一在内地西藏班(校)信息平台(http://219.145.105.50)组织报名。
今年,我区在拉萨、昌都、山南、日喀则、那曲、阿里、林芝、格尔木、西藏民族大学、成都设立考点。
在成都、西藏民族大学借考的考生,须填写《2017年西藏自治区高中、中职学校招生全区统一考试借考生情况登记表》,在确认信息时向本人报名所在市地招生办申请借考。各市地招生办须对借考生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将初审合格的考生汇总上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审批。借考生名单于5月12日前在自治区中考招生管理系统公布。
另外,在加分政策这一项,针对阿里、那曲户籍的考生;门巴族、珞巴族、夏尔巴人、僜人;具有区内高海拔县校初中三年学籍考生(海拔为四类及以上县校);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驻藏部队军人子女,高风险、高危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四类考生可增加20分投档,由招生学校审查录取,同时符合这四项加分项多项条件的考生不累计加分。
针对区内边境县所属边境乡(镇)的农牧民子女;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军人子女和因公牺牲的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在录取时可增加10分投档,由招生学校审查录取。同时符合上述两项加分条件的考生不累计加分。
但同时符合增加20分投档和增加10分投档两类加分条件的考生,可累计加分,各市地招生办将对加分考生的资格进行审查,于5月20日前将符合政策加分条件考生的汇总信息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审批,自治区教育考试院于6月1日前通过中考招生管理系统完成对考生各类政策加分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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