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空军航空实验班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河南省实验中学:
根据《教育部公安部总政治部关于印发〈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教基二〔2015〕1号)精神,现将2017年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航空实验班(以下简称航空实验班)招生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数量和报名条件
航空实验班面向全省招收100名学生。报名学生需符合下列条件:户籍和学籍均在我省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限男生),年龄14-16周岁(截止当年9月1日,2017年招收的应为2000年9月1日至2003年8月31日出生);热爱祖国,思想进步,品学兼优,志愿献身国防事业;本人自愿、监护人同意;体格、心理、文化等综合素质符合空军航空实验班报名自荐条件(见附件1)。
二、选拔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宣传动员。省教育厅印发招生工作文件,河南省实验中学会同空军招飞局济南选拔中心制订招生简章,并充分利用网络、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进行宣传发动(宣传动员工作安排见附件2)。各省辖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初中学校要积极配合做好宣传工作,鼓励品学兼优、符合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报考航空实验班。
(二)组织报名。省教育厅将于2月13日8:00在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http://zk.hagaozhong.com/)开通航空实验班网上报名专栏,符合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在中招考生信息采集后可通过互联网自主报名,报名时间截止3月3日18:00。各初中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为学生报名提供便捷服务。
(三)考查筛选。空军招飞机构负责对报名学生进行体格检查和心理选拔,分为初选和定选两个阶段。初选安排在2月、3月份进行(具体时间见附件3),在全省设立17个初选站,由各初中学校组织报名学生参加。4月下旬,初选合格学生中取综合排名前700名的参加定选,地点设在空军招飞局济南选拔中心(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105号),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学生参加。政治考核由空军招飞局济南选拔中心会同公安部门进行。通过定选和政治考核的学生被确定为预录取对象。
(四)审批录取。省教育厅将依据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成绩对预录取学生择优录取。已被空军航空实验班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其他学校录取。
(五)签订协议。学生入学报到后,由河南省实验中学会同空军招飞机构与学生和监护人共同签订培养协议,明确各方权利、责任和义务,然后由河南省实验中学办理学籍注册手续。
三、教育训练和日常管理
(一)课程安排。在完成国家规定课程学习的基础上,主要利用早操、体育课和寒暑假开展航空特色教育训练,内容包括国防教育、军事体育、航空知识、飞行训练等。
(二)管理模式。航空实验班学生实行单独编班、模拟营连管理模式,统一着装,在校食宿。
(三)师资配备。河南省实验中学选派业务精湛、责任心强的优秀教师担任航空实验班班主任和学科教师。空军派驻管理干部,负责组织开展航空特色教育与训练,配合学校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四)双向交流。学生由于思想、身体、心理、学业等方面原因,不适合在航空实验班继续学习的,可以根据有关协议和规定在第一、第二学年结束时调整到本校其他班级。对符合飞行学员培养条件的本校同届学生,在尊重学生意愿的情况下,经空军招飞机构和学校共同研究后,可择优选拔进入航空实验班,并签订培养协议。学生流动情况应及时上报省教育厅备案。
四、保障措施和毕业出口
(一)经费保障。对航空实验班报名学生,不收取报名、考查等费用。参加定选的学生和带队工作人员,由空军招飞机构免费安排食宿,按规定标准报销往返路费。
(二)条件保障。空军招飞机构负责对航空实验班学生发放伙食费、被装和生活津贴。
(三)高考选拔录取。航空实验班毕业生高考志愿应根据培养协议首先填报空军飞行院校航空飞行与指挥专业,并参加空军当年招飞选拔检测。招飞选拔检测主要包括政治考核、体检检查、心理选拔、飞行训练考核等内容。其中,心理选拔和飞行训练考核结果作为招飞选拔专业成绩。对招飞选拔检测合格的考生,按照考生高考成绩和招飞选拔专业成绩折算形成的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对未被录取为飞行学员、但符合军队地面院校招生条件,志愿报考军队地面院校或普通高校国防生的航空实验班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建设是一项关系国防建设、空军发展的重要工作,其招生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涵盖宣传动员、政治审核、体格检查、心理测试、选拔录取等多个环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将其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安排部署。各初中学校校长要亲自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考生报名、考查筛选等工作。省教育厅将会同空军招飞机构对工作负责、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二)积极发动,广泛宣传。空军招飞局济南选拔中心将赴各地市重点中学进行招生宣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予以积极配合,并采取多种形式,不断扩大社会覆盖面和影响力。各初中学校要充分发挥班主任和教师作用,通过召开主题班会、学生家长会等形式,宣传开办航空实验班的重要意义以及报考航空实验班的政策和条件,鼓励品学兼优学生踊跃报考。
(三)严肃纪律,规范招生。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河南省学历、非学历教育招生章程(广告)审核备案工作的意见》(教学〔2007〕180号)的规定,航空实验班招生简章应报省教育厅审核后向社会发布。河南省实验中学要严格按照航空实验班招生简章进行宣传发动,不得发布虚假招生信息,更不得以航空实验班名义单独组织招生考试,变相录取学生,学校要及时向社会发布考查结果和录取信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初中学校不得限制初中学生报考航空实验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学生和家长收取任何费用。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要迅速将本文件精神传达到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辖区内每一所初中学校。
三、教育训练和日常管理
(一)课程安排。在完成国家规定课程学习的基础上,主要利用早操、体育课和寒暑假开展航空特色教育训练,内容包括国防教育、军事体育、航空知识、飞行训练等。
(二)管理模式。航空实验班学生实行单独编班、模拟营连管理模式,统一着装,在校食宿。
(三)师资配备。河南省实验中学选派业务精湛、责任心强的优秀教师担任航空实验班班主任和学科教师。空军派驻管理干部,负责组织开展航空特色教育与训练,配合学校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四)双向交流。学生由于思想、身体、心理、学业等方面原因,不适合在航空实验班继续学习的,可以根据有关协议和规定在第一、第二学年结束时调整到本校其他班级。对符合飞行学员培养条件的本校同届学生,在尊重学生意愿的情况下,经空军招飞机构和学校共同研究后,可择优选拔进入航空实验班,并签订培养协议。学生流动情况应及时上报省教育厅备案。
四、保障措施和毕业出口
(一)经费保障。对航空实验班报名学生,不收取报名、考查等费用。参加定选的学生和带队工作人员,由空军招飞机构免费安排食宿,按规定标准报销往返路费。
(二)条件保障。空军招飞机构负责对航空实验班学生发放伙食费、被装和生活津贴。
(三)高考选拔录取。航空实验班毕业生高考志愿应根据培养协议首先填报空军飞行院校航空飞行与指挥专业,并参加空军当年招飞选拔检测。招飞选拔检测主要包括政治考核、体检检查、心理选拔、飞行训练考核等内容。其中,心理选拔和飞行训练考核结果作为招飞选拔专业成绩。对招飞选拔检测合格的考生,按照考生高考成绩和招飞选拔专业成绩折算形成的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对未被录取为飞行学员、但符合军队地面院校招生条件,志愿报考军队地面院校或普通高校国防生的航空实验班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建设是一项关系国防建设、空军发展的重要工作,其招生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涵盖宣传动员、政治审核、体格检查、心理测试、选拔录取等多个环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将其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安排部署。各初中学校校长要亲自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考生报名、考查筛选等工作。省教育厅将会同空军招飞机构对工作负责、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二)积极发动,广泛宣传。空军招飞局济南选拔中心将赴各地市重点中学进行招生宣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予以积极配合,并采取多种形式,不断扩大社会覆盖面和影响力。各初中学校要充分发挥班主任和教师作用,通过召开主题班会、学生家长会等形式,宣传开办航空实验班的重要意义以及报考航空实验班的政策和条件,鼓励品学兼优学生踊跃报考。
(三)严肃纪律,规范招生。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河南省学历、非学历教育招生章程(广告)审核备案工作的意见》(教学〔2007〕180号)的规定,航空实验班招生简章应报省教育厅审核后向社会发布。河南省实验中学要严格按照航空实验班招生简章进行宣传发动,不得发布虚假招生信息,更不得以航空实验班名义单独组织招生考试,变相录取学生,学校要及时向社会发布考查结果和录取信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初中学校不得限制初中学生报考航空实验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学生和家长收取任何费用。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要迅速将本文件精神传达到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辖区内每一所初中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