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下发《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今年中考网上填报志愿时间于5月15日开始,5月31日截止,修改志愿时间为7月4日至7月5日。
鄂州高中统招计划由各区按分配指标划定本区的录取分数线,各初中学校分配生按分配指标自动生成各校的录取资格线。鄂州高中国际部按计划、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结合考生与学校签订的协议形成实际录取分数线。其他普通高中的录取,市招考中心按志愿投档,各高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最后一名被录取的考生成绩即形成该校的录取分数线。各区(开发区)普通高中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由市招考中心统一划定,各普通高中在各区(开发区)的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中职学校按志愿投档,按计划录取不划线。
中心城区鄂州高中统招计划的80%依据各初中应考人数按比例分配到各初中,20%指标用作再分配。按照城区统招计划总数,以最后一名考生成绩形成最低控制线,低于最低控制线下30分的指标收回,连同20%指标,按照各学校超过最低控制线人数,按比例实行再分配。再次分配过程中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向薄弱学校倾斜。其他各区鄂州高中的统招计划,各区按80%—90%的比例分配到校,具体分配比例和录取程序由各区自行确定。鄂州高中国际部按计划、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普通高中按照考生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顺序的原则进行投档与录取。平行志愿投档时,按考生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按照排序先后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投档。对单个考生投档时,按照考生填报的学校顺序依次检索投档,当计算机检索到考生填报的学校有计划余额,考生档案即可投到这所学校。省内跨市(州)回户籍地就读普通高中的考生,须由中考所在市(州)考试机构出具中考成绩及录取批次证明,由市招考中心审核后在核定招生计划内办理录取手续。
具备湖北省户籍但在省外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外省参加中考,达到外省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控制分数线,申请就读我市普通高中学校,须办理相关手续后,才能参加户籍所在地录取。考生应在外省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办理初中学籍证明,在外省市(州)招生考试机构办理分数证明、录取控制分数线证明;经市招考中心审核同意后,可在核定招生计划内办理录取手续。考生还需要办理学籍转移手续,先由考生户籍地录取学校于11月30日前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中发起毕业后跨省就读手续,经录取学校和毕业初中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办理学籍对接手续。
参加中考的考生及未参加中考的应、往届初中和高中学生都具备录取到中职学校的资格。中职学校录取应届初中生,由市招考中心在公布的录取时间内,在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上进行。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结束后,考生可以凭报名和填报志愿时使用的用户名及密码,登录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gzjd.hubzs.com.cn),查询录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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