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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年四川资阳中考政策公布

发布时间:2017-03-29 11:33:29来源:查字典-中考网

考试

中考考点原则上设在普通高中学校内,设置考点的中学办考条件要达到上级规定的标准。有条件的县(区)要启用标准化考点、考场组织考试。

为加强考试管理,节省人力、财力,各县(区)招办要相对集中设置考点,考生人数不足400人的考点撤销就近合并。

各县(区)招办要做好考点主考、副主考、监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选聘和培训工作,未经培训和培训不合格者不准上岗。

监考教师实行半交叉监考,监考教师的选聘在考点所在地的小学、中学符合条件的教师中聘请。

各考点、考生所在学校要加强对考生的考风考纪、安全教育,教育考生诚信参考,自觉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

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文科综合(思品、历史、法治、安全)、理科综合(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理科实验操作。

各科考试分值及时间:语文120分,数学120分,外语120分(笔试100分、听力测试20分),理科综合130分(物理70分、化学60分),文科综合150分(思品70分、历史60分、法治10、安全10分),各科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体育与健康50分,理科实验操作20分,生物、地理两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各20%(生物20分、地理20分)计入中考总分,中考总分值750分。

外语听力测试播放插件采用U盘,各考点在考前要调试好播放设备。

各县(区)中考试卷领取时间:6月11日。

文化统考时间:6月13-15日。

各科考试时间:

6月13日6月14日6月15日

上午下午上午下午上午

9:00-11:003:00-5:009:00-11:003:00-5:00资阳市2017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严格贯彻执行省招考委、省教育厅文件精神,按照市招委、市教育体育局、市招考办文件规定和工作安排布暑,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管理,确保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统考工作顺利平安进行,确保完成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计划任务。现就2017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招生计划

市招委、市教育体育局根据各县(区)今年初中毕业生生源情况,下达各县(区)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招生计划。各县(区)教育局要严格按照市下达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采取措施,加强管理,确保普通高中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的完成。

各县(区)普通高中学校、中职学校招生计划表:

县(市、区)普通高中中职招生计划数

班级数招生计划数

雁江区公办7038523200

民办6300

安岳县12368845200

乐至县3921842100

合计2381322010500

二、报名

(一)报考条件

报考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的考生,必须取得初中毕业学历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历,身体健康。报考普通高中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往届初中毕业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19周岁(1998年9月1日后出生);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教学班的考生,年龄不限,未婚;报考成人中专学校、成人中专班的考生,年龄、婚否不限。

下列对象不能报考:

1.初中非毕业年级的在校学生(报考艺术、体育类职业院校和综合类院校艺术、体育、幼功类专业的考生除外)。

2.已取得高中学籍的学生。

3.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为D等或受记过以上处分未撤销者。

4.触犯刑律而受到处罚的服刑者。

(二)报名时间

1、报考普通高中学校、五年制高职专科、三年制中等职业学校的考生报名时间:3月2731日,逾期不再补报。

各县(区)招办要明确公布域外学校就读考生回户籍所在地报考的报名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就读学校报考。

2、初中在校生、毕业生及小学生报考艺术、体育类院校和综合类院校艺术、体育类专业,应、往届初中毕业生报考师范院校师范类艺术、体育专业,考生报名、考试、填报志愿、录取等均按省招考委《关于印发四川省2017年具有中等职业学历教育资格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规定的通知》(省招考委[2016]58号)文件执行。

(三)报名办法

报考普通高中、五年制高职专科、三年制中等职业学校的考生,均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www.zyzkb.net

各县(区)招办要做好宣传工作,要将报名时间、报名地点、报名办法充分向考生、社会宣传。考生报名时必须具备个人二代身份证,无二代身份证的考生在报名前应及时到公安户籍部门办理身份证。

(四)享受加分照顾政策考生资格审查

报名后,各县(区)要对享受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资格进行审查,考生须交验获奖证书原件、单位证明,各县(区)招办要组织专人进行审查核对。审查后,考生获奖证书复印件、单位证明,由经办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存入考生档案。

(五)报考费用

报考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的考生(含普通高中学校、五年制高职专科、三年制中等职业学校)每人交纳报名考试费60元(含体育与健康考试费、实验操作考试费),各单位不准违规收费和搭车收费。

(六)采集考生电子照片

报名工作结束后,各县(区)招办自定时间采集考生电子照片,考生电子照片采集规格要求:证件标准照,照片大小210x280、免冠白底。考生电子照片用于考生参加文考、体考、实考准考证、建立考生电子档案。

三、考试和评卷

(一)考试

中考考点原则上设在普通高中学校内,设置考点的中学办考条件要达到上级规定的标准。有条件的县(区)要启用标准化考点、考场组织考试。

为加强考试管理,节省人力、财力,各县(区)招办要相对集中设置考点,考生人数不足400人的考点撤销就近合并。

各县(区)招办要做好考点主考、副主考、监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选聘和培训工作,未经培训和培训不合格者不准上岗。

监考教师实行半交叉监考,监考教师的选聘在考点所在地的小学、中学符合条件的教师中聘请。

各考点、考生所在学校要加强对考生的考风考纪、安全教育,教育考生诚信参考,自觉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

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文科综合(思品、历史、法治、安全)、理科综合(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理科实验操作。

各科考试分值及时间:语文120分,数学120分,外语120分(笔试100分、听力测试20分),理科综合130分(物理70分、化学60分),文科综合150分(思品70分、历史60分、法治10、安全10分),各科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体育与健康50分,理科实验操作20分,生物、地理两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各20%(生物20分、地理20分)计入中考总分,中考总分值750分。

外语听力测试播放插件采用U盘,各考点在考前要调试好播放设备。

各县(区)中考试卷领取时间:6月11日。

文化统考时间:6月13-15日。

各科考试时间:

6月13日6月14日6月15日

上午下午上午下午上午

9:00-11:003:00-5:009:00-11:003:00-5:009:00-11:00

语文理科综合数学文科综合英语

体育与健康、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工作在5月6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县(区)自定。

各县(区)招委、教育局要加强文考、体考和实考的安全管理,严格措施办法,落实责任,严防安全事故和意外事故发生。

(二)评卷

中考评卷工作实行网上阅卷,评卷场设在雁江区。评卷工作由市招考办统一组织,雁江区教研室和招办具体组织实施,其余两县各派出2名计算机人员或懂计算机操作技术人员(招办1人、教研室1人)参与评卷工作。评卷教师由雁江区教育局统筹协调,统一在城区中学选聘或在城区有住房的乡镇中学教师中选聘,选聘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当年无子女及直系亲属报考的学科教师参加评卷。

各县(区)招办于6月15日下午将答题卡卷返回到评卷场。

答题卡扫描时间:6月15日下午18日前结束,包括完成图片分割等数据处理工作。

评卷时间:6月19日21日。评卷工作要正确掌握评分标准,确保评卷质量。

市招办于6月24日上午前通知各县(区)招办考生文考等级成绩,各县(区)招办于6月25日上午12:00前将考生文考等级成绩通知考生。需查分的考生,于6月25日下午4:30前,到各县(区)招办登记。各县(区)招办于6月25日22:00前将查分考生名单和查分学科用电子邮件上传市招考办。

四、加强安全保密工作,确保试卷安全

各县(区)招办要高度重视试卷的安全保密工作,试卷安全保密工作要实行一把手工程。考前要组织人员对各考点保密室进行检查验收,对保密室建设不合格的取消考点设置资格。在试卷的领取、运送、保管过程中,要有公安人员参与、专车护送,在试卷交接环节要严格签字交接手续。试卷的保管要选派思想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的同志24小时守护(其中要有2名公安人员),试卷守护人员不得掌管保密室门、保密柜钥匙。保密室、保密柜钥匙指定2人分开分别保管,保密室门、柜封条的启封指定专人负责。

五、普通高中招生

(一)加大高中办学特色宣传力度。县(区)教育局要组织普通高中学校开展宣传,创新宣传载体和形式,以举办专家讲座、新兴媒体信息推送等方式,多渠道、多层面、全方位宣传普通高中办学特色,提高学生、家长、社会对各高中学校办学特色的知晓度,引导家长、学生根据个体成长实际选择适宜学校就读。各示范性普通高中要帮助指导义务教育学校发展,要将先进的办学思想、教育理念、教学方法等传播到基础教育各个学段,通过广泛的交流学习和教育资源共享,努力提升学校特色品牌知名度。凡评为市级以上体育、艺术示范性高中经学校申请、市教育体育局批准,可招收适量体育、艺术特长生。

(二)规范管理招生宣传。各县(区)教育局要按照素质教育导向对普通高中学校的招生简章严格审核,要对普通高中学校到生源学校宣传的时间、方式等作出统一安排,避免影响生源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严禁任何学校未经县(区)教育局批准进校宣传,严禁任何学校以不当方式抢拉生源。

(三)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各县(区)招委、教育局要本着限定班额人数、控制招生规模,各类高中协调健康发展的原则,根据市招委、市教育体育局相关要求和普通高中学校的资源承载能力,下达县(区)域内各普通高中学校2017年招生计划。除下文第四款严格控制调剂招生所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各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必须按照下达的招生计划,在本县(区)范围内招生,不得违规跨区域、超计划招生,严禁招收择校生。民办普通高中按照报备的招生计划,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可在全市范围内招生。

(四)严格控制调剂招生。一是规范随迁子女招生。凡在我市报名参加中考的外地学生(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和户籍在我市的外地学生),与市内就读学生等同对待,纳入全市的统一招生计划,各县(区)要做好地理、生物两科的学分互换;中考后的随迁人员子女,参照返乡学生招录规定招收。二是规范返乡学生招生。在市外参加中考且中考成绩达到初中毕业地区同类高中学校录取成绩的返乡学生,各县(区)可以根据学校的承载能力,组织相应的高中学校通过自主招生等方式择优录取,即中考成绩达到初中毕业地区的省级示范高中录取成绩及以上的返乡学生,县(区)教育局可以组织省级示范高中通过自主招生方式择优录取;中考成绩达到初中毕业地区的一般高中录取成绩及以上的,县(区)教育局可以组织一般高中通过自主招生方式择优录取;未达到其初中毕业地区普通高中录取成绩的,市内公办普通高中学校不得招录。返乡学生应优先安排计划未完成学校按规定招录;鉴于我市返乡学生较多、入学需求大的实际,计划已完成学校,可以控制在统招计划数的5%以内按规定招录,招录学生不占已下达的招生计划。三是规范跨市(州)招生。省教育厅核定的具备跨市(州)招生资质的学校才能按有关规定招收市外学生。其他普通高中原则上不得招收市外学生,中考后的市外随迁人员子女,经县(区)教育局同意后,可参照返乡学生招录规定招收。

(五)定向分配省级示范高中50%以上的统招名额。各县(区)要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统招公费生计划定向分配到校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5〕208号)和《资阳市2015年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方案》(资教函〔2015〕47号)精神,修订完善本县(区)定向分配到校工作方案,将公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统招计划50%以上的比例均衡分配到服务区内每所初中学校,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确保定向分配到校工作公开、透明,阳光、公正。各县(区)定向分配方案和定向分配情况请于6月底前报市教育体育局基教科。

(六)严格规范学籍管理。各县(区)于6月底前,将下达给各普通高中学校的招生计划报市教育体育局基教科备案,市教育体育局将按备案人数设定各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规模。新生办理入学手续后,各普通高中学校按设定规模建立新生学籍。市外及返乡学生由招生学校造具《资阳市普通高中市外(返乡)学生招生统计表》(见附件),经县(市、区)教育(教科)局审核,于9月20日前报市教育体育局审定后,方可建立学籍。

(七)严肃查处违规招生行为。任何普通高中学校不得抢拉生源,不得将其他学校按规定程序录取的学生作为本校录取生。凡违规招生学校,视违规情况对其主要负责人按组织程序追究相关责任,是示范性普通高中的将按程序取消其示范性普通高中称号。凡违规招收的学生,由违规学校按该生收费标准,将收取的资金上缴县(区)教育局,用于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

六、中等职业学校招生

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实行统一招生和自主招生相结合的招生办法,以统一招生为主、自主招生为辅,分阶段组织实施。学校自主招生应在当地招委、教育局的领导下,规范有序的进行。

(一)招生对象及区域

1.往届初中毕业生、往届高中毕业生和未就业的愿意接受职业教育的大学毕业生、以及其他愿意接受职业教育的各类人员。招收上述学生不限区域,不限年龄,由招生学校自主组织招生报名,录取后注册学籍。

2.应届初中毕业生:即招收初中三年级下期在完成义务教育学业的同时愿意提前接受职业教育的学生。

3.普通高中在籍学生中愿意转到职业学校接受职业教育的学生。

(二)招生原则

招生工作必须坚持学生自愿、规范实施、确保稳定的原则,必须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领导下,有组织、有秩序进行。

参加在全市范围内有招生资格的市内中等职业学校应主动与有关县(区)教育局联系接洽,按县(区)教育局的要求和统一安排,规范有序地开展招生工作。

各生源学校要在充分尊重学生自愿的前提下,认真深入细致的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在动员考生和招生过程中,工作方法要适当,宣传发动要到位,严禁校长、班主任及任课教师诱导或变相诱导学生就读某所职业学校。

各招生学校要按照市招委、市教育体育局及各县(区)教育局的统一安排,做好招生工作。除资阳师范学校、资阳汽车科技职业学校、四个县(区)职教中心可在全市范围内招生外,其余市内中职学校不得擅自跨区域招生,不准采取不正当手段买卖、私挖生源,否则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招生资格,对造成不良影响的公办中职学校将严肃处理校长及相关责任人,对民办学校将吊销办学资格许可证。

未经资阳市教育体育局认定招生资质的中等职业学校一律不准招生。

未经四川省教育厅认定招生资质、不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具有招生资质的中等职业学校名单内的学校,不准在资阳市辖区范围内进行招生。

七、填报志愿

考生填报学校志愿实行分类、分批进行。

(一)、报考普通高中学校、三年制中职学校的考生,志愿填报时间:5月20-24日。志愿填报网址:www.zyzkb.net

考生填报普通高中学校志愿时,在本县(区)内选择三所高中学校,分别填在一、二、三志愿栏内。

(二)、报考五年制小教幼教专科、五年制高职专科的考生志愿填报工作,在通知考生等级成绩后,于6月29-7月2日进行。考生填报五年制高职专科志愿时,通信地址填写家庭住址、不准填考生毕业学校。

初中毕业生报考五年制师范类专科、五年制高职专科,须参加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考试成绩总分必须达到省、市规定要求才具有填报志愿资格。市招考办根据全市考生中考成绩情况划定填报志愿最低等级成绩向考生及社会公布,文考成绩(含体考和实考成绩、生物地理20%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填报志愿最低等级成绩(含录取照顾政策加分)的考生才能填报志愿,文考成绩达不到规定要求的考生不准填报五年制高职专科、师范类专科志愿。

被资阳中学、安岳中学、乐至中学录取了的考生,不得填报五年制师范类专科、五年制高职专科学校志愿。

八、录取加分照顾政策

(一)普通高中招生加分照顾政策

1、对参加省艺术人才大赛获一、二、三等奖的考生,分别享受10分、7分、5分的加分政策。

2、参加全市中小学生田径比赛获个人第一名、集体第一名的考生,亨受5分的加分政策。

以上1、2项加分政策限定在2014年9月1日-2016年12月31日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初中阶段获得的奖项。

从2017年元月1日起,获得参加省艺术人才大赛奖、参加全市中小学生田径比赛奖的考生,不再享受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加分照顾政策。

3、少数民数考生加5分。

4、以上享受普通高中招生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享受加分累计不超过15分。

(二)五年制高职专科、三年制中职学校招生录取加分照顾政策

五年制高职专科、师范类专科和三年制中职招生录取加分照顾政策,按省招考委文件规定执行。

九、信息数据上报时间

(一)考生报名信息数据于4月20日前上报市招考办。

(二)各县(区)招办于5月10日前,分考点、考场上传考生姓名、准考证号数据库,上报统考试卷需求数。

(三)各县(区)招办于6月1日前上报考生体考、实考成绩数据库、生物和地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总分的20%成绩数据库。

(四)各县(区)招办于6月30日前上报五年制高职专科享受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特征分数据库。

十、录取

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市招委、市教育体育局的领导下,按照分批次、按志愿的录取原则。录取批次为:第一批,普通高中学校;第二批,省属、市属、跨市、州属中等职业学校。

五年制师范类专科、高职专科的录取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录取控制分数线由市招考办根据省教育考试院下达的招生计划数和考生填报志愿人数,上报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由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执行。

(一)第一批普通高中学校录取

高中学校招生录取时间:6月27日。录取工作由各县(区)招委、教育局组织。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投档录取。

一类高中学校(资阳中学、安岳中学、乐至中学)只能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直至完成招生计划。第一志愿报考一类高中未被录取,其分数在一类高中学校线下20分的考生,所填第二志愿学校视为该校一志愿投档参与学校录取。

二类高中学校(雁江区伍隍中学、安岳县实验中学、乐至县仲良中学)只能录取填报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和视为本校一志愿投档的考生,直至完成招生计划。凡未被二类高中学校录取,其分数在二类高中学校线下30分的考生,所填第二志愿学校视为该校一志愿投档参与学校录取

(二)第二批中职学校录取

三年制中职录取工作于7月16日进行,采用远程网上录取。市招办通过网络将考生信息传递给各中职学校,由各招生学校打印录取花名册,并通知考生。

报考市内中职学校的考生,由各县(区)招办将考生报考信息通过网络传给中职学校,由中职学校录取后通知考生。

十一、考生档案

报考五年制高职专科、师范类专科的考生档案,由《考生登记表》、《志愿表》和加分证明材料组成,考生档案由各县(区)招办组建,考生凭新生录取通知书到各县(区)招办领取档案,报到时交学校有关部门。其它各类学校招生,不需组建考生档案,若学校要求组建考生档案,各县(区)招办应予组建。

十二、加强领导,强化宣传,严肃招生纪律

各县(区)招委、教育局要成立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在统考和招生工作中,加强纪检监察力度,严肃招生纪律,建立建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招生考试工作万无一失。对监管不力,造成辖区内招生秩序混乱或造成社会影响的县(区)教育局,责令写出书面检查,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批评。

各地要切实抓好职业学校招生工作,各县(区)教育局局长负总责,分管副局长具体负责。省、市政府将中职招生纳入了民生工程进行目标考核。市教育体育局也把此项工作纳入了对各县(区)教育局的年度目标考核,完成或超目标的予以表彰,未完成的进行通报批评和扣减考核目标分。

各县(区)教育局、招办、各初中学校要加大宣传力度,指定专人负责招生宣传工作。招生宣传工作实行统一宣传,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一律不准私自到生源学校进行宣传,需要到生源学校进行宣传的学校,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统一进行。要严格招生资料发放程序,各单位、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扣压发给考生的招生宣传资料,违者将严厉查处。

各地要大力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公开招生政策、规定、办法。在招生考试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规定,严肃考风考纪,严格考试纪律,严禁封锁招生信息,严禁侵害学生合法权益,严肃查处有偿招生、索取回扣等问题,要设立和公布举报电话,对群众反映和举报的问题要及时调查、处理,对招生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违法事件要及时严肃查处,保证招生公平、公正。

语文理科综合数学文科综合英语

体育与健康、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工作在5月6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县(区)自定。

各县(区)招委、教育局要加强文考、体考和实考的安全管理,严格措施办法,落实责任,严防安全事故和意外事故发生。

(二)五年制高职专科、三年制中职学校招生录取加分照顾政策

五年制高职专科、师范类专科和三年制中职招生录取加分照顾政策,按省招考委文件规定执行。

九、信息数据上报时间

(一)考生报名信息数据于4月20日前上报市招考办。

(二)各县(区)招办于5月10日前,分考点、考场上传考生姓名、准考证号数据库,上报统考试卷需求数。

(三)各县(区)招办于6月1日前上报考生体考、实考成绩数据库、生物和地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总分的20%成绩数据库。

(四)各县(区)招办于6月30日前上报五年制高职专科享受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特征分数据库。

十、录取

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市招委、市教育体育局的领导下,按照分批次、按志愿的录取原则。录取批次为:第一批,普通高中学校;第二批,省属、市属、跨市、州属中等职业学校。

五年制师范类专科、高职专科的录取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录取控制分数线由市招考办根据省教育考试院下达的招生计划数和考生填报志愿人数,上报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由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执行。

(一)第一批普通高中学校录取

高中学校招生录取时间:6月27日。录取工作由各县(区)招委、教育局组织。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投档录取。

一类高中学校(资阳中学、安岳中学、乐至中学)只能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直至完成招生计划。第一志愿报考一类高中未被录取,其分数在一类高中学校线下20分的考生,所填第二志愿学校视为该校一志愿投档参与学校录取。

二类高中学校(雁江区伍隍中学、安岳县实验中学、乐至县仲良中学)只能录取填报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和视为本校一志愿投档的考生,直至完成招生计划。凡未被二类高中学校录取,其分数在二类高中学校线下30分的考生,所填第二志愿学校视为该校一志愿投档参与学校录取

(二)第二批中职学校录取

三年制中职录取工作于7月16日进行,采用远程网上录取。市招办通过网络将考生信息传递给各中职学校,由各招生学校打印录取花名册,并通知考生。

报考市内中职学校的考生,由各县(区)招办将考生报考信息通过网络传给中职学校,由中职学校录取后通知考生。

十一、考生档案

报考五年制高职专科、师范类专科的考生档案,由《考生登记表》、《志愿表》和加分证明材料组成,考生档案由各县(区)招办组建,考生凭新生录取通知书到各县(区)招办领取档案,报到时交学校有关部门。其它各类学校招生,不需组建考生档案,若学校要求组建考生档案,各县(区)招办应予组建。

十二、加强领导,强化宣传,严肃招生纪律

各县(区)招委、教育局要成立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在统考和招生工作中,加强纪检监察力度,严肃招生纪律,建立建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招生考试工作万无一失。对监管不力,造成辖区内招生秩序混乱或造成社会影响的县(区)教育局,责令写出书面检查,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批评。

各地要切实抓好职业学校招生工作,各县(区)教育局局长负总责,分管副局长具体负责。省、市政府将中职招生纳入了民生工程进行目标考核。市教育体育局也把此项工作纳入了对各县(区)教育局的年度目标考核,完成或超目标的予以表彰,未完成的进行通报批评和扣减考核目标分。

各县(区)教育局、招办、各初中学校要加大宣传力度,指定专人负责招生宣传工作。招生宣传工作实行统一宣传,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一律不准私自到生源学校进行宣传,需要到生源学校进行宣传的学校,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统一进行。要严格招生资料发放程序,各单位、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扣压发给考生的招生宣传资料,违者将严厉查处。

各地要大力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公开招生政策、规定、办法。在招生考试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规定,严肃考风考纪,严格考试纪律,严禁封锁招生信息,严禁侵害学生合法权益,严肃查处有偿招生、索取回扣等问题,要设立和公布举报电话,对群众反映和举报的问题要及时调查、处理,对招生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违法事件要及时严肃查处,保证招生公平、公正。

语文理科综合数学文科综合英语

体育与健康、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工作在5月6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县(区)自定。

各县(区)招委、教育局要加强文考、体考和实考的安全管理,严格措施办法,落实责任,严防安全事故和意外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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