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高中招生
(1)计划分配
计划的85%面向吉州、青原两区招生,其中均衡计划为70%,其他为统招;计划的15%面向县(市)招生。
(2)志愿填报:
①统招志愿的填报:报考市直高中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必须在重点提前批次志愿选择某一所具体学校(0801001-吉安一中或0801002-白鹭洲中学)。另外,重点高中志愿还可选择本县(市、区)的省级重点高中学校,市直高中落选后,参加本县(市、区)省级重点高中学校录取。②均衡志愿的填报:吉州区、青原区符合市直高中均衡招生条件的考生,在重点提前批志愿选择了某一所具体学校(0801001-吉安一中或0801002-白鹭洲中学)视为填报了均衡志愿,否则不能享受均衡招生。
(3)录取
吉州、青原的考生采取两校统一划线、摇号录取的方式进行。即根据两校分配到吉州、青原的招生计划划定同一条统招分数线,确定各类上线考生人数,当其中一所学校的上线志愿人数超过其招生计划时,超计划数的学校将进行随机摇号录取,录满为止。其他未录取的上线考生自动替补录取到另一所学校。(a)统招上线人数确定: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上线考生数。(b)均衡上线人数确定:城区初中学校在考生总分不低于统招录取线55分内,乡镇初中学校在考生总分不低于统招录取线75分内,以生源学校为单位按分配到各初级中学的均衡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上线考生数;未完成的均衡招生计划在中心城区报考了市直高中志愿未录取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满计划为止。
县(市)的考生按志愿择优录取,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吉州、青原两区。
(4)吉安一中的宏志班和白鹭洲中学的弘毅班,在统招录取前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选拔。
(5)市直高中招收的县市考生,三年后毕业时回户口所在地参加高考报名(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迁移的除外),计算当地升学率。
市直高中招生
(1)计划分配
计划的85%面向吉州、青原两区招生,其中均衡计划为70%,其他为统招;计划的15%面向县(市)招生。
(2)志愿填报:
①统招志愿的填报:报考市直高中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必须在重点提前批次志愿选择某一所具体学校(0801001-吉安一中或0801002-白鹭洲中学)。另外,重点高中志愿还可选择本县(市、区)的省级重点高中学校,市直高中落选后,参加本县(市、区)省级重点高中学校录取。②均衡志愿的填报:吉州区、青原区符合市直高中均衡招生条件的考生,在重点提前批志愿选择了某一所具体学校(0801001-吉安一中或0801002-白鹭洲中学)视为填报了均衡志愿,否则不能享受均衡招生。
(3)录取
吉州、青原的考生采取两校统一划线、摇号录取的方式进行。即根据两校分配到吉州、青原的招生计划划定同一条统招分数线,确定各类上线考生人数,当其中一所学校的上线志愿人数超过其招生计划时,超计划数的学校将进行随机摇号录取,录满为止。其他未录取的上线考生自动替补录取到另一所学校。(a)统招上线人数确定: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上线考生数。(b)均衡上线人数确定:城区初中学校在考生总分不低于统招录取线55分内,乡镇初中学校在考生总分不低于统招录取线75分内,以生源学校为单位按分配到各初级中学的均衡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上线考生数;未完成的均衡招生计划在中心城区报考了市直高中志愿未录取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满计划为止。
县(市)的考生按志愿择优录取,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吉州、青原两区。
(4)吉安一中的宏志班和白鹭洲中学的弘毅班,在统招录取前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选拔。
(5)市直高中招收的县市考生,三年后毕业时回户口所在地参加高考报名(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迁移的除外),计算当地升学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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