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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宁波中考中招政策解读之中考录取

发布时间:2017-03-29 13:23:08来源:查字典-中考网

2017宁波中考中招政策解读之中考录取

直属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分中考前和中考后两个阶段。

中考前录取的有普通高中保送生、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和职业学校、技工院校的自主招生(具体录取方式见各自招生办法)。

中考后为统招生录取。具体录取程序如下:

1.志愿填报

考生通过网络,在规定时间内,分2次在中考中招考生志愿填报系统上填报志愿。老三区初中学校学生志愿填报网址为:zkzz1.nbedu.net.cn/xs.aspx;原鄞州区初中学校学生志愿填报网址为:zkzz2.nbedu.net.cn/xs.aspx;登录账号为各自的报名序号,密码为各自的身份证后6位(建议各位学生登录后及时更改密码)。

第一次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20日上午8时至下午20时,考生估分在网上填报二类志愿。第一类为报考五年制学前教育大专班和中澳合作五年制TAFE大专班考生(填报五年制学前教育大专班志愿的考生须面试合格);第二类为具有特长生(特色班)资格或报考国际合作项目的考生(国际合作项目报考要求详见各校招生简章),可填报相关的1个志愿,按零批次录取。上述二类志愿不得兼报。

第二次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24日上午8时至6月25下午17时。未被录取的学生,根据已公布的中考成绩,在网上填报两类志愿。第一类为普高统一招生志愿,根据公布的各普高招生剩余名额,在网上依次填报3个志愿;第二类为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志愿,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在网上依次填报5个志愿(5个专业)。上述两类志愿不得兼报。

2.录取

中考后,根据学生志愿填报情况,普高首先零批次录取特长生(特色班)和国际合作项目,招生计划未能完成的,进入双向选择。再根据学生所填报的3个志愿,按各校剩余招生计划数录取,录取中实行第二志愿比第一志愿降低2分投档,第三志愿降4分投档。当录取中出现总分相同时,先比较数学和语文两科合计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两科合计成绩相同,再比较数学、语文和英语三科合计成绩,高者优先录取,额满为止。

中考后,根据学生志愿填报情况,职业学校首先零批次提前录取五年制学前教育大专班、中澳合作五年制TAFE大专班、特长生,录取工作由市教育考试院和市教育局职教处共同负责。然后,各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再按照遵循志愿,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统一批次录取。

3.双向选择

中心城区高中段统一录取后,市中招办安排考生与学校进行双向选择,未被录取的考生持市教育局中招办印发的分数卡、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尚有学额的学校报名,由招生学校择优录取,报市中招办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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