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形式
每名考生考各三个实验试题,每个实验由每名考生抽签确定实验台号,进而确定实验题目。
二、考试程序
(一)监考人员及考务人员在考前30分钟到考点办公室报到,考前10分钟进入考场。
(二)考生按学校作息时间,根据考务安排,在待考室待考。
(三)实验操作考试分3组分别进入物理考场和化学考场、生物考场,用准考证核对考生;领考员将该组考生领到相应考场;到达考场门口后,主监考组织每位考生抽签,决定考生的实验台号,每一考场设台号签18个,签号即实验台号。抽签前当众混签,由考生自己抽取,严禁找签,监考核对台号签与实验台号,开考后主监考核对并收回台号签。
(四)主监考将姓名写在黑板上,准确计时;主监考宣布考试开始,考生才能开始操作,主监考宣布考试时间终止,考生立即停止操作。
(五)考试中一名监考教师最多负责监考三名考生,监考根据评分表内容当场按步给分,如果扣分需注明扣分原因;当考试过程中仪器有故障,由监考教师解决,如果不能及时解决,可在该考点考试的最后安排该考生补考,补考考生在原考场重新抽签补考,主监考应在试卷、评分表封套上详细记录;每场考试结束,监考员核出总分,并在评分表上签字。
(六)监考如果合分有误需要修改考生成绩,必须由主监考同意后才可修改,并在评分表的修改处当场由主监考和监考共同签名。
(七)迟到的考生无论迟到几分钟(10分钟之内)都可以在本场参加考试,所误时间不补,而且不能安排补考。
(八)主监考对违纪、缺考考生情况要如实填写在试卷、评分表封套相应记事栏内。
(九)考生考试结束后按规定路线退出警戒区,不得在警戒区内逗留。
(十)每场考试结束后,将试卷和评分表一并交给试卷保管员,试卷保管员清点无误后,整理好装入原封套,密封并签字。每半天考试结束,由考点主任加盖密封章并签字。
(十一)每一场考试结束,监考重新调整实验台号。
(十二)每半天考试结束,主监考将试卷和评分表交给试卷保管员;每一考点考试结束后,试卷保管员将试卷和评分表交回旗县区信实考办,封存6个月。
(十三)考点学校考试结束后,提供缺考考生名单(姓名、考号)并加盖公章。
三、考务人员培训
(一)考前,市信实考办考务组对旗县区信实考办有关人员进行培训。
(二)旗县区信实考办对监考教师进行计分培训,使其熟练掌握试题的规范操作程序和评分标准,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四、安全要求
(一)各考点要做好防火、防盗、防水、防拥挤踩踏等各项安全工作;各考场要配足配齐灭火器等防火设施,加强防范措施。
(二)实验员要切实加强实验安全防范工作,防止实验事故的发生;监考教师如发现考生有不安全操作,要及时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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