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惑一:什么样的学生没有北京户籍,也能报考北京高中?
一、报考条件(以2016年为例)
(一)具有本市正式户籍的应届初三年级学生和年龄在18周岁以下(1998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往届生均可报名、报考。
(二)按照市教委等有关部门文件规定,无本市正式户籍,但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报考所规定的学校。
1.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报考普通高中:
(1)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知青管理部门开具的“原北京下乡知青子女”身份证明的考生;
(2)有区教委开具的“台胞子女就读批准书”的考生;
(3)有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开具的介绍信和“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批准函”(有效期至2016年3月25日)的人员子女证明的考生;
(4)有中国人民解放军相关政治部门开具证明的随军子女的考生;
(5)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有效期至2016年3月25日)的人员子女考生;
(6)有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开具的父母一方为北京市正式常住户籍证明的考生;
(7)有中建二局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开具的“中建二局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职工子女身份证明”的非农业户籍考生。
2.具有河北省户籍的首钢矿业公司职工子女考生准予报考从石景山区招生的普通高中和首钢高级技工学校。
3.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公司北京分公司职工的外省市户籍子女的考生可以报考通州区普通高中。
4.符合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制订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京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方案〉的通知》(京政办发〔2012〕62号)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升学申请且通过资格审核的随迁子女考生可以报考中等职业学校。
(三)高级中等学校在校学生(含休学生)不准报名、报考。
困惑二:学籍和户籍不在同一区、外省借读回京中考的学生如何升学?
二、报考办法(以2016年为例)
应届初三年级学生在本校报考,其他学生到户籍所在区中招办指定地点报考。
学籍和户籍不在同一区(往届生为原学籍学校所在区)的考生,可以在学籍所在区报考,也可以在户籍所在区报考,但只能选择其一。选择回户籍所在区报考的考生要在5月16日前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并于5月24日8:30—12:00到户籍所在区中招办办理登记确认手续,过期不再办理。回户籍考生报考城区(指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丰台区、石景山区、海淀区)学校面向城区和郊区(门头沟区、燕山、房山区、通州区、顺义区、昌平区、大兴区、怀柔区、平谷区、密云区、延庆区)招生的特长项目,其学籍与户籍须同属城区或同属郊区。
有本市正式户籍在外省市借读要求回本市升学的学生,需先到户籍所在区中招办进行基本信息采集、体检和体育考试后再报考。
全市报名截止日期为3月25日。全体考生报考资格审核截止日期为4月28日。
考生报考时,应按市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交纳考试费。
困惑三:中考志愿填报重要时间节点都有哪些?
三、考试时间、科目及成绩公布以及志愿填报时间(以2016年为例)
(一)考试时间
体育现场考试日期:5月1日—31日
文化课考试日期:6月24日—26日
6月24日(星期五) 上午8:30—11:00语文
下午2:30—4:30 物理
6月25日(星期六) 上午8:30—10:30数学
下午2:30—4:10 化学
6月26日(星期日) 上午8:30—10:30外语
(其中英语听力考试时间为:6月26日上午8:30—8:50)
评卷工作采取分区网上评卷方式进行。
(二)成绩公布日期:7月2日12:00
(三)志愿填报与录取时间
提前招生(含贯通项目)专业测试、统一招生专业加(面)试时间:7月3日、4日
网上志愿填报时间:7月5日8:30至9日17:00
贯通项目录取结果查询:7月12日17:00
提前招生录取结果查询:7月16日12:00
名额分配招生录取结果查询:7月21日12:00
统一招生录取结果查询:7月31日12:00
困惑四:什么样的学生可以享受名额分配的优惠招生政策?
四、志愿填报(以2016年为例)
(一)提前招生
1.高端技术技能人才贯通培养项目招生
具有本市正式户籍且具有同一学校连续三年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报考高端技术技能人才贯通培养项目(以下简称“贯通项目”)。往届生、外省回京报名考生以及回户籍报考考生不能参加贯通项目招生。考生招生考试总分须达到贯通项目最低录取分数线方可填报相关志愿。
贯通项目招生在提前招生中设置两个志愿批次。第一批次为学校推荐生贯通项目志愿,共设置8个志愿,每个志愿学校可选择1个专业填报,具备学校推荐生资格的考生方可填报。第二批次为贯通项目志愿,共设置8个志愿,每个志愿学校可选择1个专业填报,符合贯通项目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填报。
报考须专业加试的贯通项目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携带“中考准考证”、“中考成绩单”和“2016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体格检查表”到招生学校参加专业加试,加试合格方可填报相关志愿。
2.贯通项目以外其他学校提前招生
参加除贯通项目以外其他学校提前招生的考生不需网上填报提前招生志愿。考生在规定时间持“中考准考证”、“中考成绩单”和“2016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体格检查表”直接到提前招生学校领取“2016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提前招生录取登记表”,并按要求进行专业测试。专业测试结束后,考生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在专业测试合格的学校中确定一所学校报考,并将本人及父母(监护人)签字的“2016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提前招生录取登记表”、“中考成绩单”交给拟报考学校,作为正式报考该校的依据。
各提前招生学校办理报考手续及进行加试的日期为7月3日—4日,“特殊说明”栏内不再单独标注;特殊情况以“特殊说明”栏内刊登的内容为准。
(二)“名额分配”招生
“名额分配”招生包括名额分配、市级统筹和校额到校招生。
名额分配、市级统筹和校额到校招生共设8个志愿,每个志愿学校可以填报2个专业。
具有普通高中升学资格且具有同一学校连续三年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报考名额分配、市级统筹和校额到校招生。往届生、回户籍以及外省回京报考考生不能参加名额分配批次招生。考生招生考试总分达到500分方可填报名额分配批次志愿。
(三)统一招生
统一招生共设8个志愿,每个志愿学校可以填报2个专业。
必须填报在统一招生第一志愿的学校(专业):
1.享受直升待遇的市级三好学生须将直升学校普通班专业填报在统一招生第一志愿第一专业栏内。
2.经测试合格的体育、艺术和科技特长生报考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艺术教育特色学校和科技示范学校时,须将该校普通班专业填报在统一招生第一志愿第一专业栏内,方可以特长生身份被该校录取。
3.报考北京宏志中学、广渠门中学宏志班、门头沟区大峪中学宏志班、房山区房山中学宏志班、延庆区延庆二中宏志班的考生,须将上述学校宏志班专业作为统一招生第一志愿第一专业填报。如要报考上述两所或两所以上学校的宏志班,则须从统一招生第一志愿起连续填报。考生报考前须按照市教委及有关部门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招生学校进行资格认定。
4.以外交部子女身份报考二中、清华附中、清华附中实验学校、清华附中朝阳学校、二十七中外交部子女班的考生,须将上述学校的外交部子女班作为统一招生第一志愿第一专业填报(二十七中也可作为连续填报的第二志愿);以外交人员服务局子女身份报考五十五中外交人员服务局子女班的考生,须将该校(专业)作为统一招生第一志愿第一专业填报。
5.报考招收“特色班”、“子弟班”等学校的考生,在符合报考条件下,须将该校普通班专业填报在统一招生第一志愿第一专业栏内,方可以特殊学生身份被该校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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