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划调整后新三区中考中招政策变化:
两个招生区域的初中学生升学渠道、高中段学校招生范围不变
原鄞州区(含东钱湖)范围内实施的公办普高免学费政策保持不变
2017年起,新三区(含高新区、东钱湖)高中段招生工作实现三个统一
根据中共宁波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行政区划调整后市与相关区管理体制的若干意见》精神,保持原海曙区、原江东区、江北区、宁波国家高新区与原鄞州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两个招生区域的初中学生升学渠道、高中段学校招生范围不变。原海曙区和原江东区(含宁波国家高新区)初中毕业生依然纳入区划调整前市直原高中段学校招生范围,原鄞州区(含东钱湖)初中毕业生依然报考原鄞州区属的高中段学校,原鄞州区(含东钱湖)范围内实施的公办普高免学费政策保持不变。
2017年起,新三区(含高新区、东钱湖)高中段招生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由市教育局统一制发中考中招政策,统一发布高中段学校招生计划,统一实施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原鄞州区和原老三区初中毕业生中考志愿填报平台和招生录取平台继续保持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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