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记者从自治区教育厅了解到,今年我区初中毕业考试暨高中阶段招生考试时间为6月20日至6月22日。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2017年初中毕业考试暨高中阶段招生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今年我区继续实行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的招生办法,自治区示范普通高中和县(区)所属优质高中招生指标60%的名额,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分配时,将依据区域内初中学校的办学规模、毕业生人数以及办学质量和水平,按一定比例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同时,考虑向贫困地区初中学校倾斜。自治区示范普通高中和县(区)所属优质普通高中按所分配名额录取时,在各初中学校按中考成绩和学生志愿择优录取。
《通知》要求,要严格执行普通高中取消“择校生”政策,做到“零择校”,保证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各市、县、区要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籍管理,享受指标到校政策的学生,要在本初中学校有就学两年以上的经历,严格控制、防止一些城镇初中学校的学生,为升入优质普通高中而转到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侵占农村学校学生或薄弱学校学生的利益。
此外,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残疾考生,实行降低一个分数段录取,各市、县(区)教育局严格审查残疾考生的报考条件,考生的《残疾人证》需经当地残联部门核实验证,切实保障残疾学生的权益。涉及精准扶贫的市、县(区),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向建档立卡的贫困村、贫困户学生倾斜,适当照顾,具体办法由市、县(区)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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