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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考历史:两税法

发布时间:2016-11-25 17:09:38来源:查字典-中考网

简述两税法出现的原因及其内容、意义。

唐朝后期,土地兼并激烈,均田制被破坏,农民失地破产,沦为地主的佃户。唐肃宗以后,天下百姓“乡居地著者百不四五”,唐初按丁征收租庸调的办法不通了。为解决财政困难,780年,唐德宗根据宰相杨炎的建议,统一各项税收,创立两税法,主要内容:

(1)取消租庸调及一切杂税;

(2)不分主户客户一律收税;

(3)根据资产田亩的多少征收产税和地税;

(4)行商按收入的三十分之一纳税;

(5)每年分夏秋两季征税;

(6)根据财政支出定出全国税额。

两税法代替租庸调法是我国赋税制度的一大变化,它扩大了纳税面,官僚地主不再享有免税特权,根据资产、田亩征税比按丁收税合理、进步,顺应了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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