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届中考慈溪游泳考试安排的几个关键点:
一、实施对象及报名办法
所有参加升学考试的2017届初中毕业生均可选考游泳。应届生由所在学校统一报名,历届生和在宁波大市外就读的慈溪籍应届初中毕业生向户籍所在地教办指定的学校报名,慈溪市外宁波大市内就读的可在原就读学校参加当地游泳测试,并在规定时间内凭原就读学校所在县(市、区)教育局普教科(中招办)出具的成绩证明,到市教育局中招办办理登录手续,成绩予以认可。
游泳报名日期为8月4-5日,8月9日上交报名库、纸质报名表,选考游泳的考生报名后应按规定的日程参加游泳选项考试,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参加游泳选项考试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游泳选项考试结束后,由市教育局中招办出具考生成绩单,考生要妥善保管,建议由学校替考生保存,到中考时以校为单位到市教育局中招办凭该原始成绩单核准后计入总分。
二、考试时间、地点
统考时间为8月中下旬,补考时间为市教育局中招办统一组织考试日期后一周左右进行。
地点:慈溪中学游泳馆。
三、考试项目、分值及评分标准
1.游泳选项考试男、女生均为100米。
2.本项考试分值10分,作为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的选考项目分值,可计入升学总分。
3.游泳选项考试的评分标准按(甬教安体〔2016〕43号)文件执行。
2.游泳选项考试时,考生一经检录不得缓考。
3.考生凡报名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游泳选项考试,如考生自行放弃游泳选项考试,则该项目作零分处理。考生遇到例假、伤、病等不能按规定时间参加游泳选项考试,如本人要求补考,并经市教育局中招办核准同意后参加市教育局中招办统一组织的补考。
4.参加过游泳选项考试的考生,如对已考游泳成绩满意,游泳作为体育选测项目之一计入体育中考总分;如对已考游泳成绩不满意,以新选定的体育考试选测项目成绩为准,原游泳考试成绩作废。
5.患皮肤病、心脏病、传染性肝炎等不宜参加游泳学习的学生,禁止参加游泳考试。
6.游泳选项考试时要穿深色游泳衣、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