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中山市高等中专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公布了2016年中山市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根据该办法,今年高中阶段学校分三批次进行录取,其中,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在7月9日10日举行,中职类学校在7月20日21日举行。今年,本地户籍学生和非本地户籍学生仍将分别划定录取分数线。
指标生录取线不低于普通生20分
根据上述办法,高中学校的招生录取采取分数优先原则。普通高中普通生按照招生计划1:1的比例划分最低控制分数线。非中山市户籍学生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不低于中山市户籍考生的最低控制分数线;指标生、走读生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该校普通生20分。举个例子,某高中的普通学生录取分数线为370分,那么指标生和走读生的录取线,至少为350分。
体育特长生的考查科目等级必须达到3个C要求,计分科目成绩(即中考总分)原则上不低于本校普通生录取分数线下80分。达到国家一级运动员标准,或所报考项目获得省级比赛个人前六名或者市级比赛个人前三名的体育特长生,可适当降低中考总分成绩要求进行录取,具体要求按照学校的招生方案执行。
艺术生的考查科目必须达到1B2C或以上,中考成绩不得低于普通生最低录取线50分,且最低不得低于首次公布的普通高中控制分数线20分。艺术生术科成绩资格线从填报了艺术志愿的考生中,根据全市高中各类艺术招生计划数按照1:1.2的比例定。
中等职业学校录取不划定最低控制录取分数线,一律按照志愿和专业计划,实现分数优先的投档原则进行录取。
三科总分相同数学分高者先录取
需要注意的是,志愿投档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市招生办在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志愿顺序投档。体育特长生和艺术生在综合素质评价、考查科目等级达到要求和达到文化课最低控制分数线、术科成绩资格线的基础上,按照术科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投档。
普通生录取时,在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且考查科目和综合素质评价达到相应要求时,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投档,由高中学校择优录取,原则上不得退档。
投档时,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情况排序,及按照考生积分科目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考生排序成绩总分相同时,符合录取照顾政策优先录取的条件首先排序;然后再比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总分高的优先排序;三科总分相同时,按照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顺序分别为:数学、语文、英语;考查科目等级相同时,比较综合素质等级,等级高的优先排序。
据悉,7月13日14日为普通高中征集志愿时间,征集志愿录取时间为7月15日。普通高中报到注册时间为7月16日18日。中职类学校征集志愿时间为7月22日23日,征集志愿录取时间为7月24日。中山市中职类学校报到注册时间为7月25日30日,注册入学为8月1日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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