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第十三中学
2016年自主招生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几项工作的通知》(冀教基〔2016〕13号)和石家庄市教育局《关于2016年开展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石家庄市第十三中学2016年自主招生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一、自主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
(一)自主招生计划人数:20人。
(二)自主招生范围:新华区、桥西区、长安区、裕华区、高新区初三应届艺术类毕业生(书法生)。
二、自主招生报名条件
(一)应届初中毕业学生且综合素质评价为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等级不少于3个“A”,并不得有“D”的方可报名。
(二)报名参加自主招生的学生,品学兼优,对书法专业学习具有浓厚的兴趣,且具有明显的学习潜质或才能。
(三)所有参加自主招生学生必须参加全省统一中考。
三、自主招生选拔和录取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6月23日—24日
2.报名方式:从石家庄市教育局官方网站(http://www.sjy.net.cn/)登录“石家庄市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报名服务平台”报名,注册并登录后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表,并自行下载打印,于6月24日下午5:30之前将纸质“自主招生报名表”一份、中考准考证及获奖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书法作品一幅,交至石家庄市第十三中学教育处。
(二)资格审查
石家庄市第十三中学中成立评审小组,评审组对报名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按照自主招生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初审合格名单,结果于6月26日在石家庄市第十三中学网站公布。初审合格者可通过石家庄市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服务平台(https://www.zzzs.edu123.net/)自行打印准考证。
(三)测试、特长评定及面试
1.文化测试
考试科目:数学(满分100分)、英语(满分100分)
考试时间:6月27日上午9:00—11:00
注重基础知识考察,重点考察学生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全面考察学生学科素养。考察范围不限初中课程标准范围,但不涉及初中奥数等任何与奥赛有关的内容。
2.特长评定及面试
时间:6月27日下午14:00—17:00
特长评定及面试同时进行(满分100分)。特长评定及面试侧重考评专业兴趣及潜质、专业技能、专业素养等。
考生需自带书写工具参加特长评定。
(四)确定名单及公示
根据“文化测试”和“特长评定及面试”综合表现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拟录取的学生名单将于6月29日起在石家庄市第十三中学网站公示三天。
对拟录取结果有异议者,可于6月29日下午5:00前向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书面意见,学校自主招生领导小组在6月30日前予以回复。
(五)录取
7月2日前,拟录取学生及家长与石家庄市第十三中学签署自主招生志愿协议书。
中考成绩公布后,自主招生拟录取学生中考成绩须达到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艺术特长生在中招艺术特长生专业测试合格或石家庄市第十三中学高中自主招生艺术特长评定合格前提下,中考总分最低控制线为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80%)以上给予录取,被录取学生不再填报中考志愿。
学校将正式录取学生名单上报石家庄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和市考试院中考科备案。
(六)报到
7月3日,被录取的学生携带有关证件到石家庄市第十三中学报到,办理入学手续。
四、工作保障
(一)组织保障
学校成立自主招生领导小组和相应的工作小组,招生工作分工负责,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以保证自主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监督检查
高中自主招生工作全过程执行“阳光招生”的各项规定,严格遵守选拔程序和纪律要求,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三)咨询服务
联系电话:87252007、87252099
学校网址:www.sjz13.com(石家庄市第十三中学)
学校地址:谈固南大街与北二环交口北行800米,见电杆上“十三中”路标西行;乘坐82路公交车在“十三中东”站下车西行;乘坐89路公交车在“十三中”站下车南行。
未尽事宜请及时查看学校网站或致电咨询。
本方案由石家庄市第十三中学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自主招生日程安排
日期
时间
内容
6月1日至6月20日之前
公布自主招生方案
6月23日-24日
全天
自主招生咨询、网上报名。
6月25日-26日
全天
资格审查,并给初审合格学生发放准考证。
6月27日
上午9:00-11:00
文化测试
下午2:00-5:00
特长评定及面试
6月29日
上午12:00之前
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十三中校园网公示。
6月29日-7月1日
三天
公示拟录取名单,并处理相关问题。
7月2日
上午9:00-11:00
学校和家长及学生签订自主招生志愿书。
7月3日
(中考成绩公布后)
全天
录取学生报到,办理入学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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