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三中2016年特长生考核办法
为了鼓励学生全面而又有个性的发展,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升,根据《2016年蚌埠市教育局2016年《省级示范高中特长生录取办法》和《安徽省蚌埠第三中学2016年特长生招生简章》,结合我校特长生需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测试内容
器乐(乐器自备)
专项测试:演奏自选乐曲一首。
素质测试:视奏(简谱、线谱任选其一);演唱自选歌曲一首或舞蹈表演。
二、测试要求
器乐
专项测试70分;素质测试30分(其中线谱视奏20分、演唱或舞蹈表演10分)。
三、确定特长生资格办法
1.学校成立特长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招生办公室,招生办负责对学生的特长进行测试,测试成绩经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合格名单。
2.确定的合格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教育局备案。
3.经我校考核合格的特长生,预录取按每种乐器预录取1-2人;实际录取时,按照器乐的顺序(小提琴,大提琴,圆号,小号,长号,萨克斯,电吉他,电贝司,古筝,爵士鼓、小军鼓)往下录取,每种乐器按照1人录取文化课合格的考生,录满5人为止。
4.经我校考核合格的特长生,在中考填报志愿中不得填报其他学校。
蚌埠第三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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