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省示范普通高中指标到校的分解办法
2016年市区省示范高中分解到校指标由基础性指标和发展性指标两部分组成,各占50%(以后适度增加基础性指标的权重)。
1、基础性指标的分配
将指标到校总数的50%,作为基础性指标,分配到市区内各初中学校,用于促进各学校均衡发展,促进社会公平。基础性指标分配的基数为2016年在籍应届参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的人数。基础性指标计算公式:
×省示范高中分解指标总数×50%
2、发展性指标的分配
将指标到校总数的50%,作为发展性指标,用于激励各初中学校改进和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水平。2016年发展性指标主要依据近三年各初中学校毕业生毕业学业考试分数的平均分、及格率和优秀率进行计算,权重分别为40%、30%、30%。发展性指标计算公式:平均分权重指标+及格率权重指标+优秀率权重指标。(今后将把教育教学评估以及规范办学评估等要素纳入发展性指标)。
平均分权重指标计算的具体方法:
××省示范高中学生分解指标总数×50%×40%
及格率权重指标计算的具体方法:
××省示范高中学生分解指标总数×50%×30%
优秀率权重指标计算的具体方法:
××省示范高中学生分解指标总数×50%×30%
3、各初中学校分得的指标数,其五所省示范高中指标组成比例,按2015年各初中学校实际录取到五所省示范高中的学生比例计算。
4、新参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的学校,第一年发展性指标执行同类学校的办法,即该校相关参数按当年教育教学工作评估得分相邻的前后三个位次的六所初中学校的均值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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