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银川一中民族班招生方案(政策类)
银川市公办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方案
学校全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一中
自主招生类别
政策类
班级名称
民族班
上级批复文件
宁教函〔2016〕79号
招生班级数
4(个)
班额
50(人)
总计划数
面向银川市三区招生人数
面向其他地区招生人数
200
40
160
招生对象
学科特长突出、具备创新潜质,身体健康,参加2016年宁夏普通高中统一招生考试的银川市三区2016年初中应届回族毕业生。
考生报名提供的材料
有发明创造或参加全国创新大赛获自治区二等奖以上者(申请报名考生须提供获奖证书)或在初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获全国二等奖者(申请报名考生须提供获奖证书)
遴选(选拔)方式
1、材料审核:我校将组织专家组对相应报考类型的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审核结果生效。
2、笔试:材料审核“通过”的学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笔试。笔试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内公布。笔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各科分值100分)。
3、认定确认及公示结果:自主招生(预录取)认定结果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在报名系统内公示。
录取(预录取)标准
依据银川一中自主招生方案和银川市教育局相关政策录取。
时间安排
2016年6月7日-8日,自主招生报名;
2016年7月2日,材料审核、签署《参加银川市三区普通高中自主招生确认书》;
2016年7月6日,笔试;
2016年7月9日,认定预录取结果及公示预录取结果;
2016年7月22日,正式录取及公示正式录取结果。
公示方式
自主招生(预录取)认定结果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在报名系统内公示。
其他说明
1、学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若存在虚假内容或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已经入学的,按银川市教育局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
2、本简章由银川一中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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