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性质
广安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数学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之一,目的是全面、准确的评价初中毕业生《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2011年版)所规定的数学毕业水平的程度。考试的结果既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义务教育阶段数学学科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因此,本考试应有较高的信度、效度,必要的区分度和适当的难度。
二、命题依据和命题原则
1.以教育部《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2011年版)和现行教材为命题依据,试题求解过程中所涉及的知识与技能均以课标要求为准。
2.关注对学生基本数学素养的评价,主要考查学生对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以及重点知识、重要技能的掌握情况,考查数学活动过程中发现和提出问题的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试题素材、求解方式、尽量体现公平性,尽量避免需要特殊背景知识才能够理解的试题素材。
4.题目的形式不拘泥于教材中的形式,数学思想方法,数学能力是重点。
5.整套试题重在考察通性、通法,不出偏题、怪题,兼顾试题的基础性、综合性和现实性。
6.已在2011版课标中删去的内容不再作为考试内容。(见附录)
附录:删去的内容:
删去:有效数字的概念。
删去:“一元一次不等式组的应用。”
删去:能根据一次函数的图像求二元一次方程组的近似解。
删去:了解垂线段最短的性质。
删去:会用三角尺或量角器过一点画一条直线的垂线。
删去:梯形的概念和性质,平面图形的镶嵌。
删去:会计算圆锥的侧面积和全面积。
删去:了解镜面对称。
删去:能够按要求作出简单平面图形旋转后的图形,探索图形之间的变换关系。
删去:视点、视角、盲区;了解并欣赏一些有趣的图形;知道物体的阴影是怎么形成的,能根据光线的方向辨认事物的阴影。
删去:能指出总体、个体、样本,体会不同的抽样可能得到不同的结果。
删去:“会计算极差。”
删去:通过实例进一步丰富对概率的认识,并能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三、命题范围和考试内容
1.现行教材(《人教版》7—9年级)中出现的内容均为考试范围,其中的《数学活动》、《课题学习》作为了解内容。(注:对教材上标注有﹡号(即选学)内容不作为必考即单独成题考试,但可以作为解题方法、技巧渗透到中考试题的较难题部分,教学复习备考时对学生实行分类要求,对学有余力、能升上高中继续学习的学生才要求掌握。)
2.各部分内容所占比例如下:
数与代数占45% 左右,图形与几何占40% 左右,统计与概率占10% 左右,综合与实践占5% 左右。
四、考试方式和试卷结构
1. 考试方式
闭卷、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20分。
参加考试的学生可带三角板、圆规、量角器、铅笔进入考场。(注:2016年起学生不准再带计算器进入考场)
2. 试卷结构及题型安排
试题分为选择题和非选择题两部分。选择题为单项选择题;非选择题中的填空题只要求直接写出结果,解答题(包括:计算题、证明题、阅读题、画图题以及探索、综合实践等),要求写出解题的主要过程,关键步骤不能省略。
另设一张答题卡,所有试题均在答题卡相应位置作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