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苏州市教育局苏教基[2016]1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我校将通过自主招生的方式,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高新区学籍优秀初中毕业生。
一、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自主招生工作中的报名审核、材料审核、面试评价和审核录取等工作。
二、报名条件
参加我校自主招生的学生为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高新区学籍优秀初中毕业生。报考我校学生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初中阶段获1次以上校级三好学生或1次以上品学兼优生等荣誉的
2、初中阶段参加数学、物理、化学等学科竞赛获高新区及以上奖励;
3、初中阶段参加中学生与社会作文大赛获高新区及以上奖励;
4、初中阶段参加江苏省金钥匙科技知识竞赛获高新区及以上奖励;
5、初中阶段参加车辆模型、航海模型、航空模型等比赛获苏州市及以上奖励;
6、体育、艺术(美术、音乐)方面具有特长(需提供证明材料);
7、所在学校领导或班主任推荐的确实具有学习潜力和某方面特长的优秀学生。
三、招生计划
招生规模控制在2016年招生计划总数的10%以内。
四、报名方式
1、时间:5月30日6月3日
2、地点:吴县中学行政楼二楼招生办公室
3、填写、递交的相关材料:
(1)自主招生报名表(可在吴县中学网站下载)
(2)近期1吋免冠彩色照片2张
(3)个人获奖证书复印件、发表作品等证明材料,材料须经考生所在初中学校盖章确认。
五、考核办法
1、材料审核:
6月5日学校将报名名单汇总后报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凡报考两所及以上学校的考生,取消其自主招生参考资格。
6月15日17日,学校聘请专家组成的评审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材料审核,确定进入我校自主招生面试评价的考生名单。
6月20日24日学校在网站和校园醒目位置公示参加自主招生面试名单(包括姓名、性别、所在初中等),并通知考生。
2、面试评价:
6月25日学校聘请专家组进行面试评价。
六、审核录取
(1)确定合格名单
6月26日学校根据自主招生综合评价排名,按照自主招生计划择优确定合格名单,并报市教育局审核批准,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公布。
(2)录取
我校自主招生的录取工作安排在志愿录取批次之前。按我校综合评价排名顺序,自主招生合格且中考成绩达到自主招生录取资格线的考生选择自主招生录取或按志愿录取。选择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必须在7月1日下午5:00前到我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选择一经确认,不能更改,不再进入志愿录取程序;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办理报到手续的考生,即视为自动放弃自主招生录取资格,市教育考试院将根据考生填报的中考志愿予以录取。
中考成绩未达到自主招生录取资格线的,按照考生填报的中考志愿进入志愿录取流程。
综合评价排名较后而未被自主招生录取的,按照考生填报的中考志愿进入志愿录取流程。
如自主招生计划未完成,则转为统招录取计划。
七、监督机制
1、学校在自主招生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测试、择优录取的原则,对选拔办法、标准、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初中学校及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一定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自主招生相关工作,提供的材料必须属实,否则取消该考生自主招生资格。
八、咨询方式
考生和家长可拨打我校招生咨询电话,或来学校招生办公室现场咨询。
咨询电话:66163338、66723056、66163008、66163668
九、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归吴县中学招生办公室,如苏州市教育局调整相关政策,则以调整后的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