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促进中小学艺术教育的发展,培养艺术后备人才,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活跃校园文化生活,推动学校特色建设,根据《2016年大连市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科技类特长生规定》要求,我校2016年招收艺术特长生具体方案如下:
一、 艺术特长生测试认定工作组织机构
1、 领导小组
组长: 周 艳
副组长:田巨坤
成员: 曹 阳 陈浩 吴晓青
2、 工作小组
组长:田巨坤
成员: 陈 浩 王晓丽 孙中旭 王 岩 潘春香 宋宏磊
3、保障小组
吴晓青 郭丽波
4、监督小组
教育局巡视员 家长代表 (2人)
二、招收项目及名额
1、声乐:6人(美声唱法、民族唱法均可)
三、招生对象及条件
1、符合大连市普通高中招生报名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市内五区)。
2、具有良好的形象素质,男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身高不低于160厘米(身高测量统一进行,时间另行通知)。
3、声乐类具有良好的声音条件,具备区级以上声乐比赛证书或声乐考级八级以上证书及相关荣誉证书。
4、专业考试成绩不低于80分。
5、文化课成绩优良,市一模成绩能达到大连市第十二中学的要求。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
①网上申报时间2016年5月21日8:005月23日11:30
②现场确认时间2016年5月23日(8:00-16:00)、5月24日(8:00-11:30)
2、报名方法:
①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登陆大连市中招考试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dlzsks.com),点击网上报名,按提示步骤进行填报。申报时间:2016年5月21日8:005月23日11:30。
②考生于2016年5月23日(8:00-16:00)、5月24日(8:00-11:30)携带填写好的《2016年大连市普通高中艺术特长生登记表》一式两份(网上报名填写后打印到初中学校盖印)、本人相关荣誉证书(查看原件、上报复印件)、2张近期免冠3.3厘米彩色照片到招生学校,由招生学校核验相关信息办理准考证等。
③每名考生在测试报名时必须填写《承诺书》,且只能申报一所学校、一个项目,申报后不得更改。
五、考试办法及录取
1、评委
专项素质测试的评委不少于7人,其中我校校级领导1人,艺术专业教师2人(外聘一人),专业艺术团体或高等院校的相关专家4人,相关专家从市教育局指定的专家库中电脑随机派位产生。
2、监督
一是我校聘请家长代表2名(高一、高二各1名)全程监督考试的各项流程。二是市教育局委派2名监察人员全程参与专项素质测试的监督工作。
3、考试
时间: 声乐 2016年5月28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 大连市第十二中学音乐教室
组织:工作人员组织考生有序的参加我校专业水平考试。由我校工作人员现场抽签决定考试顺序。
4、评分标准及内容
考试内容:
(1)自选歌曲一首,五分钟以内(美声唱法、民族唱法)
(2)视唱(现场抽题,一升一降以内,简谱五线谱均可)
(3)才艺展示(除本专业以外的才艺)
注意事项:
1、声乐考试需要伴奏的请准备CD光盘和U盘,考试所需乐器(除钢琴外)、服装、道具均由考生自行准备,。
2、每位考生只有一次考试机会,因自身原因中断或失误,不得重做。
类别
标准
分数
声
乐
类
1、演唱基础要求(音色、音准、节奏、气息、吐字等)
50
2、综合艺术表现(歌曲表现力、现场表演力、声音控制力、歌曲风格的掌握)
30
3、视唱(准确、流畅、识谱)
20
5、成绩认定
(1)专项素质测试采取现场即时赋分和去掉最高、最低分的记分办法综合评价。
(2)达到认定标准(专业成绩不低于80分)的考生经过学校领导小组审核,予以确定。
(3)我校依据考生专业水平测试成绩,根据教育局要求按不超过特长生项目招生计划数的1.5倍,确定本校艺术类特长生入围名单,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将公示名单上报市教育局相关处室。经市教育局审核后,将具有特长生资格的考生名单在考生原初中学校和社会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认定具有我校艺术类特长生报考资格的考生,在中考填报志愿时,必须在统招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否则,将不享受特长生录取政策。
6、录取
经特长测试并认定具有我校艺术类特长生资格的考生,根据志愿和招生计划,在我校统招公费录取分数线下降50分,依据升学总分从高到低按统招公费生择优录取。
7、其它要求
(1)考生本人要亲自参加测试,严禁冒名顶替。
(2)家长及带队教师不得进入场地。
(3)测试学生由于健康原因不适合测试必须立即向学校报告,如果隐瞒造成不良后果由考生及考生家长自行负责。
(4)抽签结束前仍未达到考场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本方案为大连市第十二中学暂定方案(招生人数和项目以大连市教育局对外公布为准),未尽事宜,解释权为大连市第十二中学。
大连市第十二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