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中职学校:
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201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深教〔2016〕177号)文件精神,2016年继续开展中职学校自主招生改革。今年共有19所中职学校申请自主招生改革试点,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深圳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等19所中职学校(详见附件)按规定开展自主招生。自主招生名额不超过本校招生计划的30%。
二、自主招生对象为具有所就读学校学籍的我市应届初三毕业班学生,考生户籍不限,每位考生限报一所自主招生学校。
三、自主招生相关工作按照《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中职学校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深招办〔2016〕84号)要求进行。
四、自主招生工作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各校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招生纪律,增加招生过程的透明度;公布咨询、投诉电话,认真做好招生咨询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坚决杜绝招生过程中的违规行为;不得收取考生任何费用。
此复。
深圳市教育局
201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