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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武汉中考:分配生名额如何获得?

发布时间:2016-05-09 09:31:28来源:查字典-中考网

5月5日上午8时起,武汉市6.43万名初三毕业生开始开始网上填报中考志愿,时间截至9日晚上20:00。今年,武汉中招取消纸质志愿确认环节,以考生最后一次保存的网上志愿为准。

从2015年开始,武汉市中考取消“三限生计划”。根据武汉市招办公布的“2016年武汉普通高中预安排招生计划”,部分名校在指令性计划中分配生名额并没有改变,总计划招生34848人,其中公办高中32348人,民办高中2500人。

武汉市高中阶段学校分两类:一类是普通高中学校,包括省级示范高中、市级示范高中、一般公办普通高中、民办普通高中;另一类是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学校、职业中学、成人中专学校和技工学校。

2016年,武汉市有6.43万初中毕业生,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约3.48万人,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成人中专、技工学校、职业中学等)招生计划约2.78万人,“3+2”、五年一贯制学校计划由省教育厅单独下达。全市今年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为到97%以上(初中毕业生升学率中心城区达到98.5%以上,新城区达到90%以上)。普通高中计划不得突破本区预定升学目标的56.1%,各类中等职业学校计划不得低于43.9%。

武汉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范围

中心城区公办普通高中学校面向中心城区招生;新城区公办普通高中学校面向所在区内招生。严禁新城区公办普通高中招收中心城区低于普高资格线的考生。

武汉市民族中学、华中师大一附中、武汉外国语学校、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各类中等职业学校面向全市招生。省级示范高中的国际部和中外合作项目与所在学校招生范围一致。

那些学生可以在武汉市参加中考

1、具有我市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户籍在我市、学籍在外地,要求回我市升学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3、“绿色证书”教育、工读教育类别的学生。

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以在武汉市报名参加中考。无武汉市学籍由外地迁转户籍到武汉报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须在武汉市中考报名前,即3月1日前办理好武汉市正式户籍,方可报名。

武汉哪些普通高中学校招录分配生

根据武汉市招办公布的“2016年武汉普通高中预安排招生计划”,今年武汉市分配生总计划招生34848人,其中公办高中32348人、民办高中2500人。经批准确定的各区省、市级示范高中学校,面向本区初中学校招录分配生。

江岸区第一批次包括武汉市二中、六中、汉铁高中、育才高中;江汉区第一批次包括一中、十二中;硚口区为十一中、四中、十七中;汉阳区为三中、二十三中;武昌区为华师一、省实验、水果湖高中、十四中、武汉中学;青山区为四十九中、武钢三中;洪山区为洪山高中。

武汉招录分配生的学校和人数、批次详见《2016年武汉市普通高中预安排招生计划》。

招录分配生的程序

1、分配计划:各区教育局根据今年招录分配生的省、市级示范高中学校招生计划的50%确定招录分配生的名额。以各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生数为依据,按比例均衡分配名额,不得跨区推荐。

2、区校推荐:各初中学校根据区教育局分配的名额,按1:2的比例,确定本校候选学生名单并进行公示。然后由有关省、市级示范高中学校对各初中学校推荐的学生进行检测,检测的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检测后,按照区教育局分配给各初中学校分配生的名额,1:1择优确定分配生候选名单,先后送区教育局和市教育局审核。

3、名单公示:经市教育局审定通过后的分配生候选名单,在武汉招考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月3至5日。公示期间,市、区教育局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4、填报志愿:经市教育局审定通过的取得分配生资格的候选考生,第一志愿只能填报所分配的高中学校,不能填报其他学校。

5、考试录取:取得分配生资格的候选考生必须参加中考。分配生候选考生在其所报考学校的指令录取线下30分(含30分)内录取,且不低于示范学校录取资格线。已被确认录取的分配生不得参加其它学校的录取。

分配生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省、市级示范高中学校招录分配生的具体条件,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区情确定,但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北京市初中学校应届在籍毕业生;

2、品学兼优、受到公认,在初中阶段曾获校级以上(含校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等荣誉称号;

3、毕业综合素质评定达到4A1B以上(含4A1B)。

4、公办学校非择校生,即在义务教育阶段均为对口入学,并未择校。

达到上述基本条件后,学校会根据下面两个考核条件确定分配生候选人:

(1)按照初三元月调考的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名次由上往下确定名单,部分学校考察八九年级期中、期末、月考成绩。

(2)竞赛突出、特长突出、平时成绩突出,获得过市级以上竞赛或者证书证明的学生。

初中学校如何推荐分配生

1、各初中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学校书记、分管校长以及班主任参加的工作专班,负责领导、组织、落实分配生推荐工作。

2、符合条件的学生提出书面申请,其家长签署认可意见。申报分配生的学生不得兼报“宏志生”、武汉外国语学校“资格生”以及华中师大一附中、武汉二中、武钢三中、省实验中学“网招生”等三类形式的招生。

3、在班主任的组织指导下,成立班级师生推荐委员会,负责组织班级任课教师、全体学生,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民主推荐,推荐结果在班级内公布后,作为候选名单上报学校。

4、各初中学校要根据区教育局分配的名额,在审验所推选学生有关材料原件的基础上,按1:2的比例,确定本校候选学生名单,在学校公示栏上公示3天。无异议后,候选学生填写《武汉市2016年部分普通高中学校招录分配生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5、各初中学校审核《申请表》,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报区教育局预审备案后,将《申请表》和有关材料复印件,送交有关招录分配生的省、市级示范高中学校。

6、各有关省、市级示范高中学校统一对各初中学校推荐的学生进行检测,检测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其他时间一律不得组织测试。检测后,按照区教育局分配给各有关初中学校的名额,1:1择优确定分配生候选名单,并在其《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送区教育局审核。

7、分配生候选名单经区教育局审核后,于4月25日至27日在有关初中、高中学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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