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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石家庄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将于6月10日公布

发布时间:2016-04-14 13:34:41来源:查字典-中考网

日前,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发布关于报送2016年中等职业学校(含招收3+4本科、五年制与3+2高职专业的院校)在河北省招生计划的通知,对2016年中等职业学校在我省招生计划的报送和编制工作进行安排。《通知》规定,各学校招生计划将于6月10日进行公布。

《通知》规定,填报招生计划时,省外学校要依据教育部下发的跨省招生计划或河北省教育厅审核同意在我省招生的批复函填报。五年制与3+2高职计划,审核时需提供学校所在地省级主管部门同意在外省招生的批复;3+2高职还需出示联办院校同意联办的信函。

省内学校填报招生计划时,3+4本科、五年制与3+2高职,计划总数、专业计划数及专业名称,依据省教育厅、省发改委下达的计划填报。其中3+4本科分列各市计划数的原则是:3+4本科计划总数与2015年全省中考报名总数比值乘以各市2015年中考报名数。各学校分列计划数汇总后与各市生源情况对比出入较大时,省教育考试院协助分列。五年制与3+2高职计划数,与原分列模式相同,由学校依据各地经济发展和生源情况及学校办学条件自主分列。招收普通中专的学校,其计划总数、专业计划数根据办学条件、社会需求,参照近年来实际录取备案情况合理编报。为使中职学校上报的招生计划更符合我省实际,今年继续对省内中职学校的中专计划进行适量调控,原则上不大于2015年所列计划数。市属学校应在学校所属设区市区域内招生。对多年来跨市招生的学校,经省教育考试院审定后,视近年来录取情况适量安排。

《通知》要求,4月14日4月22日,学校网上填报招生计划。4月26日,驻地石家庄市、邯郸市、邢台市、沧州市、唐山市、辛集市的学校现场确认备案。4月27日,驻地衡水市、保定市、廊坊市、张家口市、承德市、秦皇岛市、定州市的学校现场确认备案。所有学校报送的招生计划审定无误,6月10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将公布招生计划,方便考生填报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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