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命题依据
以《全日制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2011年版)》为命题依据。
Ⅱ.考试范围
以九年级所学内容为主(七、八年级教学内容不单独命题)。
Ⅲ.考试形式、答卷时间与试卷结构
考试形式:闭卷笔答;答卷时间:120分钟;卷面分值:150分。
试题类型:选择题约占40%,非选择题(填空题、作图题、阅读理解题、解答题)约占60%。
试卷组成:试卷及答题卡。
Ⅳ.考试能力要求
能力是指空间想象能力、抽象概括能力、推理论证能力、运算求解能力、数据处理能力、表达能力以及应用意识和创新意识。
1.空间想象能力:能根据视图想象出实物的直观形象,并能对某些特殊几何体的图形中的点、线、面有一定的感性认识,具有初步的空间观念。能根据条件作出正确的图形,根据图形想象出直观形象;能正确地分析出图形中的基本元素及其相互关系;能对图形进行分解、组合;会运用图形与图表等手段形象地揭示问题的本质。
2.抽象概括能力:能在对具体的实例抽象概括的过程中,发现研究对象的本质;从足够的信息材料中,概括出一些合理的结论。
3.推理论证能力:会根据已知的事实和已获得的正确数学命题来论证某一数学命题的正确性。
4.运算求解能力:会根据概念、公式、法则进行数、式、方程的正确运算、变形和数据处理,能根据问题的条件寻找和设计合理、简捷的运算途径,能根据要求对数据进行估计和近似运算;会利用计算器进行有关计算(不单独考查计算器的运算程序)。
5.数据处理能力:会收集、整理、分析数据,能从大量数据中抽取对研究问题有用的信息,并作出合理的推断或大胆的猜想。数据处理能力主要依据统计方法对数据进行整理、分析,并解决给定的实际问题。
6.表达能力:能用语言、文字、字母、符号或图表等清楚地表达解决数学问题的过程。
7.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能阅读、理解对问题进行陈述的材料,能灵活应用所学数学知识解决相关问题。
8.生活实践能力:能利用数学模型(函数、方程、不等式、概率等)解决一些社会生活实际问题(如:营销问题、最大面积问题、最短路程问题、增长率问题等)。
Ⅴ.考试内容
一、数与代数
(一)数与式
1.有理数与实数。
2.代数式、整式与分式。
(二)方程与不等式
1.方程与方程组。
2.不等式与不等式组。
(三)函数
1.探索简单实例中的数量关系和变化规律。
2.函数的概念。
3.一次函数、反比例函数、二次函数。
二、图形与几何
(一)图形的性质
1.点、线、面、角。
2.相交线与平行线。
3.三角形、四边形、圆。
4.尺规作图。
5.定义、命题、定理。
6.视图与投影。
(二)图形的变换
1.图形的轴对称、图形的平移。
2.图形的旋转、图形的相似。
(三)图形与坐标
1.坐标与图形位置。
2.坐标与图形运动。
(四)图形与证明
1.了解证明的含义。
2.掌握证明的依据。
3.会证明有关平行线、角平分线、三角形、四边形的判定与性质,并能结合圆的有关知识进行简单证明。
三、事件的概率
1.能通过列表、画树状图等方法列出简单随机事件所有的可能结果,以及指定事件发生的所有可能结果,了解事件的概率。
2.知道通过大量的重复试验,可以用频率来估计概率。
四、课题学习(不单独命题,但允许在试题中有所渗透)
(一)树立数学问题意识。
(二)获得探究数学问题的经验和方法。
(三)发展创新思维能力和实践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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