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商务学校
2016年自主招生工作方案
一、自主招生计划20人
专业名称 | 学历性质 | 学制 | 计划 | 备注 |
物流服务与管理 | 职业中专 | 3年 | 10人 | 与中远物流等企业合作 |
环境监测技术 | 职业中专 | 3年 | 10人 | 与中科院海洋研究所等合作 |
符合我市职业学校报名条件,且具有青岛市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三、招生程序
(一)报名
学生需要提交的材料:
1.《青岛市中学生素质发展手册》;
2.《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表》;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两张;
5. 初中阶段取得的标志性成果材料及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二)测评方式
1.综合素质测评
依据推荐学校提供的学生初中综合素质评价及初中阶段的标志性成果等材料,对学生初中学业水平综合评价给予评分,要求全部D等及以上并且至少一科C等及以上。成绩占30%。(A等级10分,B等级7.5分,C等级5分,D等级2.5分,合计30分)
2.职业兴趣倾向测试
采用人机对话方式对学生职业兴趣和职业能力测试,成绩占20%。(测试软件,合计20分)
3.基本专业素养测试
主要测试学生各专业背景知识的掌握情况及基本操作技能是否具备专业培养潜力,占50%。(合计50分)
物流服务与管理专业:了解物流基本知识,经过简单指导可以操作手动液压搬运车;简单知道知名的物流企业。能够列举出身边跟物流有关的生活实例。能够简单操作物流设备。
环境监测技术专业:了解生物化学基本知识,能够使用显微镜观察标本;了解基本的食品营养及安全知识;了解食品的营养成分及构成;能够列举出身边与环境保护相关的生活实例。
4.测评形式:口试、笔试、实操、展示。
5.综合成绩=综合素质测评成绩+职业兴趣倾向测试成绩+基本专业素养测试成绩。
四、录取办法
1.通过测试的考生,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但录取综合成绩不低于60分(满分100分),录满为止。
2.按照市教育行政部门相关规定,录取以学校自主招生成绩为准,已经被录取考生仍需参加学业考试,学业考试成绩仅作为初中毕业的依据。
3.参加自主招生并被录取的市内四区初中毕业生可以兼报普通高中,允许被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到普通高中就读。
4.考生被职业学校自主招生录取的,不能被其他职业学校录取。
五、公示
学校将通过青岛商务学校网站(http://www.qd36.qdedu.net/)和官方微信公众平台(qdswxxwx)公布录取名单,时间为三天。对拟录取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向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提交书面意见。学校招生委员会在接到书面意见后三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
六、日程安排
日 期 | 时 间 | 内 容 | 备注 |
2016年4月21-23日 | 8:30-16:30 | 报 名 | 提交相关材料 |
2016年4月24日 | 8:30-16:30 | 测 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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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25-27日 | 8:30-24:00 | 公 示 | 有异议,须在公示期内书面提出 |
2016年4月28-29日 | 8:30-24:00 | 公布录取结果发放录取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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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保障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委员会主任由校长担任,委员由党、政、工及各处室负责人组成。招生工作集体研究,分工负责,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
(二)制度保障
建立公示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监督制度和保密制度,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招生条件明确,工作程序规范,实施办法公开,录取结果公示。
(三)监督机制
自主招生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学校及时受理学生、家长及初中学校的举报,欢迎社会各届监督。所有参与招生工作的人员签订诚信协议书。
(四)咨询服务
监督电话:82685055
咨询电话: 82658089、67755856、82689079、
67755858、82673559
咨询时间: 8:00 -16:00(星期一至星期五)
八、本方案由青岛商务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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