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校提高实验教学水平和质量,培养学生实验操作能力和创新精神,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初中毕业升学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6〕1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组织
初中毕业升学理科实验操作考试(以下简称理科实验操作考试),由市中考和中招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有关学校,要积极准备、认真组织,为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工作提供条件和支持。
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工作是一项复杂而细致的工作,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各有关学校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做到职责分明,规范操作,精干高效,确保理科实验操作考试顺利完成。
二、考试对象、内容、方式
1、考试对象:凡是参加我市2016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的应届、历届毕业生(含三县)都必须参加理科实验操作考试。理科实验操作考试成绩当年有效。
2、考试内容:初中物理、化学和生物教材规定的学生必做实验,主要考查学生的基本实验技能。
3、考试方式:考试实行全市统一命题、统一评分标准、统一考试方法、统一考试时间、统一成绩运用。市教育局负责命题、制卷、印制评分标准和评分细则。今年理科实验操作考试科目分物理、化学和生物三个学科,由考生临考前随机抽签,确定考试学科和考试题目,满分15分。
市、县教育局负责本地区的组织报名、确定考点、培训监考人员、组织实施考试和登分。三县参加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应届毕业生及历届生的报名人数务必在4月10日前报市教育装备中心。
三、成绩运用
理科实验操作考试结果纳入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同时作为实证材料运用。考试成绩以分数呈现,记入中考录取总分,并用于高中招生录取。
四、报名办法和考试时间
1、报名办法:理科实验操作考试报名由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理科实验操作考试统一使用2016年初中毕业升学理科实验操作准考证。
2、考试时间:5月14日-5月15日。
五、免试规定
1、因肢残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可申请免考。申请免考程序是:由考生与家长凭《残疾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提交书面申请,填写《2016年蚌埠市初中毕业升学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免考申请表》一式两份,学校签署同意并盖章后于4月6日报市教育装备中心(区属学校由区教育主管部门审批、汇总上报)。经审核批准同意免考的此类学生,中考理科实验操作成绩按我市理科实验操作考试总分的满分记载。
2、因伤、病而申请免考的学生,考生与家长凭医院的详细证明(诊断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提交书面申请,填写《2016年蚌埠市初中毕业升学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免考申请表》一式两份,学校签署同意并盖章后于4月28日报市教育装备中心(区属学校由区教育主管部门审批、汇总上报)。经审核批准同意免考的此类学生,中考理科实验操作成绩按我市理科实验操作考试总分的70%计入考试总分。
3、学校在审批免考考生时,必须有专人对考生进行审测,并由审测人签字,学校审核确定后应将申请免考的学生名单在学校公示(不少于7天)无异议后方能上报。免考材料一份存入考生档案,一份存入学校备查。
4、考生在规定的考试时间和轮次内,出现因突发疾病、受伤或中途离场等造成考试中断的,与文化课考试中类似情况同等对待,按步骤给予赋分,不考不得分,不进行缓考。
5、已被批准免予理科实验操作考试的学生,不得再参加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对初中升学理科实验操作考试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考试成绩按0分处理。
六、考点及考场
1、市、县按报考人数和学校布局合理划分考区,确定考点(三县可以把考点全部设在县城)。考点学校实验室建设必须达到规范化要求,教学仪器配备须达到省颁一类标准,有熟悉业务的理、化、生专职实验员和安全保障设施,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对考试中出现的偶发事件和突发事件要有预案。
2、每个考点设五个考场(物理、化学各2个;生物1个),三县可根据实际情况每个考点至少每学科设1个考场,每个考场设24组分组实验。
3、新设考点须经市教育局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七、监考与培训
1、监考与评分教师要有较高师德、专业知识,具有较高的工作责任感和奉献精神。从高中、初中教师中抽调教师承担监考与评分工作。严格执行考试工作人员回避制度。
2、要加强对监考、评分教师的培训工作,强化监考和评分人员责任意识。
3、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实验操作考试考务工作的监督、监察、指导,加强师生思想政治教育、考风考纪教育和安全教育,对本辖区内的考风考纪和学生安全负责。
2016年初中毕业升学理科实验操作考试考务工作手册另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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