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教育局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6年
初中毕业和升学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考试中心、市属初中学校:
初中毕业和升学考试报名工作是做好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为确保按期顺利完成2016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现就做好2016年初中毕业和升学考试报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和条件
所有初中应届毕业生和要求升学的往届生,均要参加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各类中等专业学校、技校、普通高中、职高在校生;
2.因触犯刑律而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
二、报名时间
2016年3月14—18日。考生须在报名期限内到报名点报名,逾期不予办理。
三、报名地点及招生录取区域选择
(一)全市应届初中毕业生向就读学校报名;往届生和本市户籍在市外就读的应届毕业生向户籍所在的县(区)考试中心(招办)报名,其中新城(指2013年新城区划调整前的新城,以下同)和普陀山户籍的向市考试中心报名。
(二)全市共设定新城、市属(新城外)、定海、普陀、岱山、嵊泗六个招生录取区域。每个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对应的录取区域,报名时必须由考生本人和考生家长提出申请并确认。报名截止时间以后,确认的学生报名信息不得更改,各相关初中学校必须妥善保存申请材料以备查。
1.在舟山第一初中读满初三一年的具有学籍的新城户籍和普陀山户籍应届毕业生,和南海实验初中读满初三一年的具有学籍的新城户籍应届毕业生,方可报考新城录取区域。本类对象也可以报考市属录取区域。
2.本市户籍跨县(区)就读应届生,可以报考户籍所在地录取区域(新城和普陀山户籍为市属),也可以报考就读初中所在县(区)录取区域(南海实验初中、舟山第一初中、新城学校、明珠学校为市属)。往届生和本市户籍在市外就读的应届生,只能报考户籍所在地录取区域。
3.取得我市初中学籍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以报考就读初中学校所在县(区)录取区域。其中具有在我市完整的初中三年学习经历并同时取得初中学籍的,可以与本市户籍学生同等参加高中段学校录取;不具有在我市完整的初中三年学习经历的,只能参加中职类学校录取。
四、报名手续
1.报名工作实行网上报名;
2.报名时须交考生相关户籍证明;
3.报名时须交报考费65元;
4.各县(区)考试中心必须加强对报名点工作的领导核查:要认真做好对考生资格的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年龄,户籍;是否冒名顶替,特别是户籍和参加录取区域。考生必须按要求真实填写报名表,并经家长签名确认。各报名点要严格对考生填写内容进行复查,坚持谁复查谁负责的原则。考生原始的报名表格由各报名点学校保存半年以上以备查,一经发现不实,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各报名点对考生报名信息的采集、接纳方法详见《舟山市中考报名软件使用说明》。
六、报名序号的编排
中考报名序号采用七位数表示:
1.2016年中考报名序号必须与2015年中考游泳、长跑报名时的序号一致,不再变动。
2.未参加中考游泳、长跑报名的,各学校按接下去的序号编排。
3.2016年舟山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测试办法根据《舟山市教育局关于完善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办法的通知》(舟教基〔2012〕12号)文件精神执行。
4.考生要如实填写中考报名登记表。
七、加强领导,做好报名的宣传工作
各县(区)考试中心和报名点要做好报名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使学生和家长对中考报名的有关规定做到心中有数,防止出现错报和漏报情况。
中考工作涉及面广、社会关注程度高,县(区)考试中心及有关学校要加强领导,落实专人负责中考的报名工作,做到信息采集准确、数据上报及时,对报名考生的户籍、年龄等有关材料要认真核对,做到准确无误。
八、报名工作结束后,县(区)考试中心应做好校对统计工作,并将以下材料于4月1日之前上报市教育局考试中心:
1.报名情况统计表
2.中考试卷需要数
2016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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