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市教基〔2016〕1号
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高中阶段学校
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相关学校: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咸宁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及2016年中考改革(试行)相关工作的通知》(咸市教基〔2015〕10号)精神,现就做好2016年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中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与志愿
为强化统一管理,规范操作,2016年,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继续使用“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
(一)报名条件。
具有我市户籍在我市初中就读的应届毕业生应在学籍所在学校参加报名。在我市初中就读并获得我市初中学籍的外省户籍随迁子女可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参加中考,其报名、考试、录取等方面享受我市户籍考生同等待遇。具有我市户籍但在省外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回我市参加中考,可持外省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初中学籍证明,经各县(市、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核后报名(市直学校需经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核),全国学籍网中无学籍学生,不得报考。在温泉参加市直中考的,必须取得温泉城区学籍一年以上。
普通高中和“3+2”及“五年一贯制”招收应届毕业生,往届生只能录取普通中职学校。2016年中考报名工作由市和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组织,其报名数据与全国学籍网一致,学籍数据由基教科提供,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将纸质报名数据盖章后,纸质数据和电子数据同时交各县(市、区)基础教育股审查签字盖章后,交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由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照相和制发准考证并组织文化课考试。
(二)实行网上报名。
考生报名信息采用网上报名系统采集,其报名信息与全国学籍网信息一致。要及时组织考生进行培训和演练,确保报名信息的完整、准确。
(三)实行网上阅卷。
文化考试课程全部实行网上阅卷。各地各校要组织开展相应的考前指导和答题适应性训练,继续实行统一考试用笔,保证卷面清晰,规范。
(四)实行网上填报志愿。
中考成绩发布后,考生根据本人成绩和各批次资格线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一次性完成网上志愿填报。网报志愿是考生录取的重要依据,没有按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填报志愿的考生不能参加录取。各地、各初中学校一定要教育广大考生重视志愿填报,杜绝篡改,强制考生填报某校志愿,并认真组织培训和演练,防止漏报和错报,以免影响考生正常录取。
二、科目设置及时间安排
中考实行毕业、升学“两考合一、一考多用”。全市统一命题制卷,统一评分标准,统一考试和评卷。
(一) 考试科目
1、2016年中考文化课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
物理与化学、思想品德与历史,共7科5卷,全部实行闭卷考试。
2、文化课各科目分值设置及考试时间分别为:语文130分,时间为120分钟;数学12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英语120分(听力4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物理与化学合卷130分(物理80分,化学5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思想品德与历史合卷100分(思想品德50分,历史50分),考试时间80分钟。
3、2016年体育科目考试30分(其中平时体育成绩10分,测试成绩20分)按50%折算计分;2017年体育中考在2017年4月进行,考试方式和项目由体卫艺科依程序报批实施。地理、生物、地方课程初二学业水平考查成绩按等级折算计分(等级A折算10分、等级B折算8分、等级C折算6分、等级D折算4分),实验操作考试20分,由市教育技术装备办公室负责在5月中旬前完成;文化课考试内容由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制定,2016年八年级考查科目(地理、生物、地方课程)依据咸市教办函〔2015〕4号文件执行。
(二)考试时间
2016年中考考试时间为在6月20日至21日。
考试成绩由考生毕业学校通知考生,考生也可通过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提供的其它方式查询。若考生对自己的考试成绩有疑问,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卷面分复查。复查工作在中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相关规定及程序进行,市教育局监察室对复查过程进行监督,并对结果进行确认。
(三)考试收费
依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部分教育考试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费规〔2013〕215号)文件有关精神执行。
三、招生计划与录取
(一)招生计划
省级示范高中招生计划数由省厅直接下达,市级示范高中、民办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数由市教育局下达,其它高中学校由学校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下达。所有计划数总和不得突破本地招生计划总额,保持普通高中与中职协调发展(普职比6:4)。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专业设置、学校代码、学校地址、招生范围、收费标准、联系电话等统一向社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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