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宝鸡市2015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方案》正式出台,今年宝鸡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继续实行计划管理、网上报名、网上填报志愿和网上统一远程录取。宝鸡市教育局提醒考生,今年考生的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成绩将计入中考总分。全市公办高中统一取消择校生,民办高中分数线由各县区划定,不填报志愿,民办高中按照招生计划和分数线自主招生,各县区教育局负责审核录取结果。
招生范围
宝鸡中学、姜城中学全市提前单招
今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原则不超过初中毕业生总数的45%。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为指令性计划,已录满计划的高中学校,原则上不再增加计划。宝鸡中学、姜城中学面向全市提前单独招生。县区公办高中按照属地原则,面向本县区、本学区招生。民办高中面向全市招生。
提醒考生注意,2015年公办高中统一取消择校生,省级示范高中、标准化高中继续面向薄弱初中招收定向生,招生对象仅限初中阶段一直在薄弱初中就读的具有宝鸡市户籍的应届毕业生。今年全市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继续实行统一专业测试,由市考试管理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未参加全市统一专业测试的考生不得录取为艺术体育特长生。
志愿填报
民办高中不填报志愿
今年中考总成绩由全省统一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成绩,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核成绩,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成绩三部分组成,考生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成绩将计入中考总成绩,满分50分。高中录取依据考生中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录取,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分A、B、C、D四个等级,达到C等及以上者,普通高中方可录取。考生的中考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较高者。
今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宝鸡中学和县区公办高中填报志愿。中考成绩公布后,考生在规定时限内登陆宝鸡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bjzsk-sxxw.com/)填报志愿。民办高中不填报志愿。
高中录取
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统一划定
在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各县区教育局划定县区公、民办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顺序依次是:宝鸡中学、姜城中学提前录取,县区公办高中和民办高中录取,县区公办高中征集志愿补录。公办高中录取结果在宝鸡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bjzsksxxw.com/)公布。
对于大家关心的民办高中录取工作,宝鸡市教育局明确要求:民办高中按照招生计划自主招生,达到县区民办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在民办高中登记,民办高中自主录取结果由各县区教育局负责审核。任何高中均不得私自招收低于分数线的考生,违规招生一律不建立全国电子学籍。宝鸡市教育局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考生在民办高中登记就读,中考成绩必须达到所在县区民办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低于分数线的考生县区教育局将核查清退。
加分政策
取消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加分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宝鸡市教育局今年对加分政策进行了调整,取消了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学雷锋先进个人等加分政策。调整如下: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可在总分上加10分(宝鸡中学下延两档录取):初中阶段获市级以上科技发明等次奖;初中阶段参加教育部门、教育部门与科协联合举办的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多媒体教育软件大赛、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获市级一等奖或全省、全国等次奖;初中阶段参加中国青少年机器人联赛获全国等次奖和省级一等奖。
2.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子女、台湾籍考生,现役军人子女经审查属实的,可在总分上加5分(宝鸡中学下延一档录取),同时具备多项加分的,只按最高一项加分,不累加。
降分录取
烈士子女等可降分录取
在高中招生时,享受降分录取政策的考生须符合:
1.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子女;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烈士子女,按照考生所在县区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10%的标准,降分录取。
2.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的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战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按照考生所在县区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5%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
3.见义勇为人员以及因见义勇为死亡或致残人员子女,按照考生所在县区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5%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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