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获悉,为切实做好随迁子女报考普通高中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昆明市招生考试院于2015年1月制定了《来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普通高中学校审核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审核细则》),明确了随迁子女报考普通高中学校的审核流程,由学校及相关部门、县(市、区)招考机构、市招考院按流程逐级审核。据了解,从2012年秋季学期入学的七年级新生起,在昆明市完整接受初中3年教育,且取得昆明市(七、八、九年级)学籍的随迁子女,可按报考条件和范围参加昆明市普通高中学校录取。
根据《审核细则》,随迁子女提出在昆报考普通高中学校的申请并填写《来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普通高中学校审核表》(以下简称《随迁子女报考审核表》)后,到就读(或曾经就读)学校审查就读情况,由现就读学校收集《随迁子女报考审核表》,并统一到学籍管理部门审查学籍情况。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学校公示学生名单,并进一步审查其父(母)的在昆合法稳定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情况。此外,随迁子女父(母)还需持《随迁子女报考审核表》分别到属地管理的公安部门和社保经办部门办理《昆明市居住证》和在昆社保缴费的审查手续。
在学校及相关部门审核后,学校要收集学生《随迁子女报考审核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交到所属县(市、区)招考机构,进行综合审核,给出同意报考,可按就学地招生范围报考昆明市普通高中学校、同意报考,可按就学地招生范围报考除省一级一等高(完)中以外的普通高中学校或不符合报考昆明市普通高中学校条件的意见,报市招生考试院审核。昆明市招生考试院审核结论生成后,将公示审核结论,并打印《随迁子女报考审核结论告知书》,由学校告知学生。考生签字确认后,返还学校存档备查。
上一篇: 2015年温州市中考招生政策出台
下一篇: 2015年福建莆田中考奖励加分及照顾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