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号)和《关于规范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的指导意见》(新教基〔2007〕4号)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要以有利于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为目标,取消以升学考试科目分数简单相加作为唯一录取标准的做法,采用等级制加综合素质评定的录取办法,构建有利于体现九年义务教育性质、有利于遏制比较严重的择校风、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
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方案
(一)考试的组织
2015年,自治区和兵团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初中学考)实行联合命题,由自治区教育厅和兵团教育局联合成立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初中学考办)统一组织。初中学考办的工作职责是:
1.制定自治区和兵团初中学考的实施方案及考试说明。
2.组织初中学考命题、制卷、发卷和初中学考巡视,检查评卷工作,并进行考场抽样。
3.指导并检查综合素质评定工作及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监督检查初中学考收费及使用情况。
4.监督检查各地(州、市)及兵团各师教育行政部门在高中招生录取工作中是否采用了等级制加综合素质评定的呈现方式,制止以公布分数或分数线为学校、学生、教师排名或公布名次的做法。
5.各地(州、市)教育局和兵团各师也要成立初中学考领导机构。基教科负责初中学考的考务及建档录取工作,教研室负责初中学考的评卷、成绩汇总和试卷分析工作。
(二)考试科目
1.九年级毕业生的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汉语)、物理、化学、历史、思想品德、体育与艺术,其中物理与化学两科合卷,思想品德与历史两科合卷。在思想品德与历史两科合卷中,加入民族团结教育内容(含新疆地方史),分值30分。2015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民族团结教育(含新疆地方史)部分的考试内容采用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思想政治》(九年级全一册)、新疆教育出版社出版的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地方教材《新疆民族团结篇》(试用)(九年级全一册)、新疆教育出版社出版的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地方教材《新疆地方历史篇》(试用)(八年级下册)和中国青年出版社出版的《可爱的兵团》中的内容。各考试科目的分值、内容比例等要求详见自治区和兵团联合制定的初中学考各学科考试说明。
从2015年开始,九年级双语班考生考试科目增设英语,为开设英语课程的双语班考生必考科目,但成绩不计入总分,供高中学校教学编班时参考。作为加考英语第一年,2015年采取过渡方式,延长汉语学科考试时间40分钟作为英语学科测试时间,只命制客观性试题进行测试。自治区和兵团将制定《2015年自治区新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双语班考生英语测试说明》,对双语班考生英语测试的分值、内容比例等做出具体安排,《说明》将于4月中旬在新疆教育信息网(http://www.xjedu.gov.cn)和、新疆教育教学研究网(http://www.jksedu.com)和兵团教育信息网(http://www.xjbtedu.cn)上发布。
2.2015年初中学考英语和汉语考试听力全部采用光盘播放,请各地提前做好准备。
3.八年级的考试科目为生物、地理。考试样卷由自治区、兵团按课程标准统一命制,免费向各地州及兵团各师提供。各地州及兵团各师自行制卷并按规定的时间组织考试。考试结束后应及时上报考试成绩及试卷分析,以便自治区、兵团进行质量监测评估。领取样卷的时间为2015年5月25日,各地应提前确定联系人。
4.2015年体育与艺术考试科目分值为150分,其中体育100分,艺术50分,考试结果以等级形式呈现。等级设置为A、B、C、D四级(A为85分~100分;B为70分~84分;C为55分~69分;D为54分及以下)。体育考试项目为五个,采取三必两选,其中三个项目是必考科目,两个项目由各地从学生体质健康标准7个项目中自行选定。三个必考项目是:1000米(男)、800米(女);掷实心球;立定跳远。
从2015年开始,艺术将作为新增科目正式列入考试科目,学生可从音乐和美术中任选一项。考试结果以等级形式呈现。等级设置为A、B、C、D四级(A为45分以上;B为35分~44分;C为25分~34分;D为25分以下)。
体育与艺术考试科目的分值、内容比例等要求详见自治区和兵团联合制定的《2015年自治区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艺术考试说明》(新疆人民出版社出版)。
(三)考查科目
1.物理、化学、生物的实验操作为考查科目,由自治区、兵团制定测试标准,测试标准见2015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说明。各地应统一组织测试,在测试期间,自治区、兵团将组织人员进行巡视、抽查和指导。考查的结果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定报告单,其中被评定为合格、基本合格的学生有资格升入普通高中学习。
2.综合实践活动由各地根据各学科的课程标准自行组织考查。考查结果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定报告单。
3.考查科目的成绩可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4.考查时间由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自行安排。
(四)双语班考试语种
1.语文(民)科目:模式1、模式2均使用授课语种试卷(维语言、哈语言、柯语言、蒙语言),并按授课语种文字答题。
2.数学科目、物理与化学两科合卷科目,模式1、模式2均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并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
3.思想品德与历史两科合卷,加入民族团结教育内容(含新疆地方史),模式1使用授课语种试卷(维语言、哈语言、柯语言、蒙语言),并按授课语种文字答题;模式2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并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
4.八年级双语班的考试科目为生物、地理。其中,双语教育模式1地理学科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考试,生物学科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考试;模式2生物、地理学科均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考试。
(五)考试时间
2015年自治区、兵团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时间安排表
(乌鲁木齐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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