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对象和条件
1.具有我市正式户口的初中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中考。
2.非我市户口但在我市居住地管区公安派出所办理居住登记,具有我市初中学校学籍或毕业证的外来毕业生,也可报名参加中考。
3.报考师范学校须1996年9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普通高中、普通中专和职业高中年龄不受限制。
4.高中阶段各类中等学校在校生、初中阶段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的或正在服刑者、患有无法完成学业疾病的及学习不能自理者等不能报考。
报名地点
1.应届毕业生在毕业生学校参加集体报名,其中户口不在毕业生学校所在区、县(市)的考生,也可回户口所在地的区、县(市)招考办单独报名。
2.往届毕业生及在外地就读的应届毕业生到户口所在地的区、县(市)招考办单独报名。
3.属《关于贯彻市政府〈关于解决我市中心城区居民人与户口分离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沈教委函字〔1990〕64号)规定的杨士、于洪、北陵等三个街道办事处城市户口毕业生,可在所在区招考办报名,也可在挂靠区招考办报名;铁西区大青乡、翟家镇、大潘镇、彰驿镇、高花镇户口毕业生可在铁西区招考办报名,也可在于洪区招考办报名;铁西区新民屯镇、长滩镇、四方台镇户口毕业生可在铁西区招生办报名,也可在辽中县招考办报名。用本民族语言答卷的朝鲜族毕业生在皇姑区招考办报名。
4.考生(不含用本民族语言答卷的朝鲜族考生)享受报名所在区、县(市)相应的招生政策。
报名流程
招考部门、学校进行资格审查领取报名号和密码网上录入考生报名信息招考部门为考生进行计算机摄像招考部门打印考生报名信息表校对报名信息并由考生和家长(监护人)共同签字确认,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报名办法和费用
1.毕业生报名时须交验户口簿,应届毕业生同时交验应届毕业生学籍证明,其中集体报名的应届毕业生由学校统一办理;往届毕业生同时交验初中毕业证书和身份证,经区、县(市)招考办审查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外来毕业生交验户口簿时须同时提供我市居住地管区公安派出所出具的居住登记证明,经区、县(市)教育局、招考办审核后办理报名手续。
2.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生须凭全市统一发放的报名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既可在报名单位、也可自行登录沈阳招生考试网(www.syzsks.com)录入报名有关信息。应届毕业生在毕业生学校领取报名号和密码,其它毕业生在报名所在区、县(市)招考办领取报名号和密码。
3.考生上网录入报名信息后,要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单位进行计算机摄像,并认真核对计算机打印的报名登记表上的各项信息,确认无误后由考生和家长(监护人)共同签字。
4.考生要认真阅读并签订《2014年沈阳市中等学校招生考试考生诚信中考承诺书》,承诺本人符合中考报名条件、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自觉遵守中考各项规定等。
5.考生要按规定交纳报名考试费和体育考试费等费用。其中报名考试费60元,体育考试费10元。
对在农村地区(含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的应届考生;在县城所在地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的贫困家庭应届考生;在城市市区以及城市郊区所辖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的应届考生,均免收报名考试费和体育考试费。符合条件的考生由毕业生学校集体申报,经审核确认后免收报名考试费和体育考试费。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上网输入报名信息,不在规定时间内上网输入报名信息视为自动放弃中考报名。
2.具有我市学籍的应届考生,户口不在毕业生学校所在区、县(市),回户口所在区、县(市)招考办单独报名的本市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生,须在毕业生学校办理考生基础信息转出手续后,到户口所在区、县(市)招考办进行中考报名。
3.考生首次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必须更改初始密码,考生须牢记自己的密码,并注意保密,因密码泄露导致报名信息被修改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如忘记密码,考生须及时向报名单位报告,申请恢复初始密码。
4.考生在输入或修改报名信息完成后,须点击临时保存按钮,临时保存输入或修改的报名信息。对于临时保存的报名信息,考生可重复上网修改。
5.考生确认报名信息不再改动时,点击确认提交按钮提交报名信息。对于确认提交后的报名信息,考生不能再进行任何改动。在规定时间内没有点击确认提交按钮,系统将自动默认考生临时保存的信息为报名信息。
6. 考生确认提交后的报名信息由各区、县(市)招考办统一打印,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认真核对报名信息表上的各项信息,确认无误后由本人及家长(监护人)共同签 字确认,并上交报名单位。考生和家长(监护人)共同签字确认后的报名信息表上的任何信息不得改动。因输入错误,影响考试和录取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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