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定向生的分数限制
报考定向生的考生必须参加2012年太原市初中学业考试。根据其报考条件、考生所报考定向普通高中学校志愿及本人初中学业考试成绩,在统招录取分数线下50分以内,按分配指标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且考生学业考试成绩不得低于全市普通高中学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公办示范高中学校定向计划在本校统招分数线下50分以内仍无法完成,指标将转为统招生计划。
报名定向生的其他条件限制
报省、市直属示范高中学校的学生:
1、具有太原市六城区居民户口(户口迁入截止日期为2009年8月31日)。2、在本校连续就读三年,经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具有正式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3、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全部达到A等。
报县(市、区)属高中学校的学生
1、具有本县(市、区)居民户口(户口迁入截止日期为2009年8月31日)。
2、在本校连续就读三年,经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具有正式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3、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全部达到A等
应届、往届、随迁子女报名的规定
2014年太原市中考报名时间为2月25日到3月5日,逾期不予受理。据了解,应届、往届、随迁子女报名有规定。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综合素质评定合格,具有本市正式户籍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父母在太原市具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居住一年以上)、合法稳定的职业(工作一年以上),本人具有太原市初中学校正式学籍(就读一年以上)的应届毕业生或具有太原市《义务教育证书》的往届初中毕业生。
应届生报名资格由学籍所在学校负责审查;往届生和外地回并考生的报名资格由县(市、区)招生考试管理部门负责审查。
本市户籍考生要审查该生户口簿或户籍证明;非太原市户籍的考生要审查该生及其家长在太原市居住地派出所核发的《居住证》,该生在本市初中就读学校的学籍证明或本市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义务教育证书》及其家长在太原市的工作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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