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性质、目的和对象
上海市初中毕业语文科统一学业考试时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它的指导思想是有利于切实减轻中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和谐、富有个性的发展,有利于推进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有利于学生在高中教育阶段的可持续发展。考试结果既是衡量初中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重要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
考试的对象为2014年完成上海市全日制九年义务教育学业的九年级学生。
二、考试目标
依据《上海市中小学语文课程标准(试行稿)》(2004年10月版)规定的六至九年级课程目标和教学内容与要求,确定以下考试目标。
1.文言文阅读能力
1.1能默写规定范围内的文言诗文。
1.2掌握150个文言实词的含义。
1.3掌握“之、其、而、以、何、于”等虚词的常用意义和用法。
1.4掌握课文涉及的重要作家、作品以及相关的文学和文化常识。
1.5能用现代汉语翻译文言句子。
1.6能理解文章的主要内容。
1.7能概括文章的中心。
1.8能理解和把握诗词的基本内容和作者的感情倾向。
2.现代文阅读能力
2.1能正确书写3500个常用汉字。
2.2能运用逗号、顿号、分号、冒号、句号、问号、感叹号、引号、破折号、省略号、书名号等11种标点符号。
2.3能够根据语言环境理解词义,辨析同义词和反义词,领会词语的感情色彩。
2.4能识别和运用陈述句、感叹句、疑问句、祈使句等4种句式。
2.5能读懂文章的内容,能提取并解释文章中的信息。
2.6能概括文章的要点和主旨。
2.7能把握句子在文中的含义,能分析句子和段落的作用。
2.8能梳理文章的思路,分析文章的结构:说明文(时间顺序、空间顺序、逻辑顺序);记叙文(顺叙、倒叙、插叙);议论文(总分、并列、层进、对照)。
2.9能识别和运用比喻、拟人、排比、夸张、设问、反问等6种修辞手法,能在具体语言环境中理解修辞方法的表达效果。
2.10能辨别举例子、列数字、作比较、列图表等4种说明方法,并分析其作用。
2.11能识别人物描写(肖像、动作、语言、心理)、环境描写(自然、社会)的方法,并能分析其作用。
2.12能辨别论证方法(举例论证、引用论证、对比论证),并分析其作用。
2.13能依据文意,对文章的思想内容、表达方式、语言特点,表达自己的感受和见解。
2.14能在理解文意的基础上,根据要求作适当地拓展。
3.综合运用能力
3.1能结合具体语言环境和现实生活,运用语文知识和综合学习的语文能力解决问题。
3.2能根据要求进行仿写、扩写、缩写、改写、续写。
4、写作能力
4.1能记叙生活中的人、事、物。
4.2能说明生活中的事物和事理。
4.3能对社会现象表达自己的感受、认识和见解。
4.4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600字左右的文章。
4.5文章应符合题意,中心明确,内容充实,感情真挚,结构完整,条理清楚,表达通顺、连贯。
4.6字迹清楚,书写规范,文面整洁。
三、试卷结构及相关说明
1、试卷结构
(2)基本题型
选择题、填空题、简答题、写作题。
2、相关说明
(1)试题的难易比例约为1:1:8.(2)试卷满分:150分。(3)考试时间:100分钟。
(4)考试形式:闭卷书面考试,分为试卷与答题纸两部分,考生必须将答案全部做在答题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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