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设置
●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全部安排在标准化考点进行,电子监控覆盖每一考场,包括所有的笔试考场和人机对话考试的上机考场。
●市内三区普通高中报名人数若超出该校标准化考场容量,将安排其他标准化考点作为该校的分考点,分考点的考务工作仍由一志愿高中学校负责统一组织。
特殊考生
●加分优待规定
1.归侨子女和华侨在国内的子女(持市侨办出具的有关证明并经毕业学校盖章认定、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5分;
2.少数民族子女(持本人户口簿及复印件并经毕业学校在复印件上盖章认定;非青岛户籍少数民族子女还须持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加盖户籍专用章的户籍证明并经毕业学校盖章认定)加5分;
3.台湾籍子女(持市台胞联谊会出具的有关证明并经毕业学校盖章认定、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5分。
●材料审查及上报
报考市内三区普通高中(含兼报职业学校志愿)的考生,将上述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信息确认期间上报一志愿普通高中学校进行审查。
仅报考市招考办公布计划的职业学校的考生,将上述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信息确认期间上报所在区市招考办进行审查。
报考市内三区以外其他区市辖区内高中阶段招生学校(含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的考生,按本区市教育(体)局规定进行审查和上报,但其中兼报3+4本科志愿的考生,须另将上述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信息确认期间上报所在区市招考办进行审查。
未按规定办理特殊考生审批手续的考生,不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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