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电子学校2015年自主招生工作方案
一、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 学历性质 | 学制 | 计划 |
3D立体设计与打印技术 | 职业中专 | 3年 | 15人 |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户籍或者学籍在青岛市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外籍考生按有关规定执行。
2.初中信息技术测评成绩达到合格等级,生物、地理成绩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
3.《青岛市中学生素质发展手册》及《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表》中综合素质测评全部达到B级及以上。
4.具有一定的美术基础。
5.具有明显专业兴趣、学科特长、创新潜质和身心健康的初中毕业生。
三、招生程序
(一)报名
1.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于2015年4月23日-4月25日(8:30-16:30),到青岛电子学校(南校)招生实习处报名。
2.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青岛市中学生素质发展手册》;
(2)《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表》;
(3)初中学校出具的信息技术、生物、地理成绩证明;
(4)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两张。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测评阶段。
(三)测评。
测评内容包括:综合素质测评(20%)(面试和初中材料评价)、专业学习基础能力测评(30%)、专业学习技能能力测评(50%)。
1.面试:考生须具备以下全部条件:A.五官端正,精神饱满,无色盲、色弱;B.思路清晰,普通话标准,语言表达流畅;C.学生良好的礼仪、礼貌、仪表、仪态等基本素质(15%)。
2.初中材料评价:主要依据推荐学校提供的《青岛市中学生素质发展手册》及《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表》等材料,对学生素质综合评价给予评分,成绩占5%。
3.专业学习基础能力测评:主要测试学生学习本专业所应具备基础能力,主要包含文字组织及表达能力、阅读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计算机英语基础等内容,测试内容以卷面呈现,测试时间为1小时,成绩占30%。
4.专业学习技能能力测评:主要测试学生的观察能力、造型把握能力和想象力,测试形式为静物素描(学生利用提供的绘画工具在绘画纸上画出展台上摆放的静物造型),成绩占50%。
综合成绩=面综合素质测评(20%)+专业学习基础能力测评(30%)+专业学习技能能力测评(50%)
四、录取办法
1.符合报名资格考生,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录满为止。
2.按照省市教育局相关规定,已经被录取考生必须参加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学业考试成绩仅作为初中毕业的依据,不作为录取依据。
3.参加自主招生并被录取的市内三区初中毕业生可以兼报普通高中,允许被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到普通高中就读。
五、监督公示
自主招生拟录取学生,将及时通知考生所在初中,并在青岛电子学校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学校网址为http://www.dzxx.qdedu.net,时间为三天。对拟录取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向学校招生实习处提交书面意见。学校招生实习处在接到书面意见后三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公示无异议者正式录取。
六、日程安排
日期 | 时间 | 内容 | 备注 |
4月23日-4月25日 | 8:30--16:30 | 报名 | 提交相关材料 |
4月26日 | 8:00--9:00 | 面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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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0--10:30 | 基础能力测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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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12:00 | 技能能力测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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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7日-4月29日 | 8:30--24:00 | 公示 | 有异议须在公示期内书面提出 |
5月4日-5月6日 | 8:30--24:00 | 公布录取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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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保障机制
1.组织保障
学校成立自主招生工作委员会,委员会主任由校长担任,委员由党、政、工各处室负责人组成,下设报名小组、测试小组、监督小组。招生工作集体研究,分工负责,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
2.制度保障
建立公示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监督制度和保密制度,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招生条件明确,工作程序规范,实施办法公开,录取结果公示。
3.监督机制
自主招生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学校及时受理学生、家长及初中学校的举报,欢迎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招生工作万无一失。所有参与招生工作的人员签订诚信协议书。
4.咨询服务
学校地址:青岛市南区新昌路36号
咨询电话:857713401396986187213963939585
咨询时间:8:00-16:30(周一至周五)
八、本方案由青岛电子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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