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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青岛市中考直升生和指标生政策调整

发布时间:2015-03-12 20:20:00来源:查字典-中考网

从2013级初中学生开始,青岛一中、青岛二中、青岛九中、青岛五十八中直升生实行学校自主招生。自主招生方案由招生学校根据全市统一招生政策,结合学校特色发展需要,按照择优、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经市教育局批准后实施。学生根据各高中学校报名条件自主报名,各高中学校按照招生方案自主招生录取。

调整指标生产生办法。从2013级初中学生开始,根据考生第一志愿和学业考试总分确定指标生人选。具体产生办法为:根据初三学生人数,将指标生名额均衡分配到各初中学校。普通高中统一招生录取时,以初中学校为单位,将该校第一志愿报考各优质普通高中学校的考生分别按总分由高到低排序,再根据指标生名额分别确定指标生人选。总分相同的考生按学科等级组合择优确定。以青岛实验初中为例,假设2016年青岛二中分配给青岛实验初中16个指标生名额。青岛二中招生录取时,将第一志愿报考青岛二中的青岛实验初中考生按总分由高到低排序,第1到16名考生作为青岛二中指标生 (如果第16、17名考生总分相同,则通过学科等级组合择优选择1人作为指标生)。被确定为指标生的考生,学业考试总分加30分后参加普通高中统一招生录取。

其余指标生录取、特长生录取、自主招生、统一招生等多元招生录取政策,实行第一、第二志愿平行录取政策,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按顺序录取,划定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普通班录取资格分数线、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普通班特长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和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四项政策继续保持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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