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仲永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①。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②,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③。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导读:一个未尝识书具的人会要书具,而且不但能写字,又能作诗,这是不足为信的。但本文写作意图在于借此劝年轻人要努力学习。
注释:①世隶耕:祖祖代代都从事农业。隶,属。②书具:书写的用具。③并自为其名:并且题上自己的名字。
精练
一、解释加点的词
1.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3.父利其然也()
2.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4.从先人还家()
二、翻译
1.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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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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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学习本文后,你有何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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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译文和答案】
89.伤仲永
金溪县有个人名叫方仲永,祖代都从事农业。仲永五岁时,尚未认识书写用具,有一天忽然哭着要它。他的父亲感到很奇怪,到附近人家借了给他,他立即写出四句诗,并且题上自己的名字。他的诗主要意思是孝养父母、团结家族,曾传给一乡秀才看过。从这以后,随便指一个东西作题目,他立刻就能写出一首诗,诗的词句、内容都很不错。县里的人都觉得他是个奇才,渐渐地敬重礼遇他的父亲,有的人还用钱求他作诗。他的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便天天带着仲永在县里到处拜访(为人作诗讨钱),不让他学习。我早就听说了这件事。明道年间,我跟从先父回家,在舅舅家见到了他,此时他已十二三岁了。叫他作诗,已和从前的名声不相称。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又到舅舅家,问起他来,舅舅说:才智完全消失,成了一个普普通通的人。
一、1.写2.以这件事为奇渐渐以为宾客3.以为利4.死去的父亲
二、1.天天带着仲永在县里到处拜访,不让他学习。2.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又到舅舅家,问起他来,舅舅说:才智完全消失,成了一个普普通通的人。
三、本文写一个孩子从未读过书,突然不但会写字,还能作诗,虽然有传说夸张之嫌,但作者的本意是规劝人们要不断努力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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