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帮助考生深入了解大连市2012年中考政策,近日,就热点问题,大连市教育局相关部门予以解答。
【政策规定】
今年中考升学总分满分695分
升学成绩设定:
语文150分、数学150分、外语140分、物理与化学合卷160分(物理90分、化学70分),合计600分。用朝鲜族语言答卷的考生,语文学科分别考汉语文、朝语文,成绩各按50%计入总分。
地理、生物、思想品德与历史、外语听力、信息技术应用、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的考试成绩均采取标准参照与常模参照相结合的办法确定等级。外语听力、思想品德与历史合卷设定A、B、C、D四个等级,转化成分数后每项依次赋分10、7、5、3;地理、生物评价确定A、B、C三个等级呈现,转化成分数后每项依次赋分5、3、1;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信息技术应用加试成绩均以A、B、C三个等级呈现,转化成分数后每项依次赋分5、3、1;上述等级转换成分数最高为45分。体育总分50分。升学总分满分695分。
各区市县指标到校生比例都增加
增加指标到校生比例。市内区2012年指标到校比例由2011年的70%增加到75%,其他区市县2012年指标到校比例由2011年不低于75%增加到不低于80%。
调整指标生录取控制分数线。2012年指标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由2011年指标生录取最大分差30分增加到35分。
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化,需要缩小校际之间的差距,保证学校之间在加大管理、不断提高质量的过程中得到良性发展,加大指标生录取分数控制线是一项必要举措,既保证了学生发展的利益,也是进一步抑制择校,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有力措施。
服从志愿录取成绩有要求
依据考生报考的志愿和升学考试总分,按照录取批次,首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市内重点高中、省级示范性高中和一般高中录取时,确定最低控制分数线。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上,考生分数在同一分数段(10分为一段)内的优先录取填报第一志愿的考生,录取填报第二志愿的考生时,其考试成绩必须高于填报第一志愿考生的最低录取分数线10分,录不满时,再录取服从志愿的考生,录取服从志愿的考生,其考试成绩也要高于填报第一志愿考生的最低录取分数线10分。
国际班招生设为提前录取志愿
经市教育局同意、省教育厅批准,大连市第24中学从2011年开始,大连理工大学附属高中从2012年开始均可举办国际高中课程班,招生对象为初中应届毕业生。2012年两所学校计划面向全市招生110人(该计划不占学校原有招生计划,其中24中面向全市招生50人、面向本省外市招生10人,理工附中面向全市招生60人)。为了方便招生录取工作,拟在普通高中志愿设置中,增加提前录取志愿,主要用于录取申报大连市第24中学、大连理工大学附属高中的国际班学生和大连市第十五中学的学生。其中,报考大连市第24中学国际班和大连理工大学附属高中国际班的学生,中考英语成绩达到所需合格线后,按照中考成绩择优录取。
【焦点问题】
特长生录取有何要求?
具有招收体育特长生条件的普通高中按不高于招生计划的3%招收体育特长生。【体育类】
对经特长测试并认定具有体育特长生资格的考生,根据志愿和招生计划,在其所申报的学校统招公费录取分数线下降30分,再依据升学总分和体育特长复试得分的累加分数,按统招公费生择优录取;
●报考重点高中、省级示范性高中,
在择校录取分数线下最多可降100分,再依据升学总分和体育特长复试得分的累加分数,按择校生择优录取;
●报考一般高中,在择校录取分数线下最多可降150分,再依据升学总分和体育特长复试得分的累加分数,按择校生择优录取;
●对在大连市中学生田径运动会比赛中取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资格证书,并经参加体育专项测试认定具有体育特长生资格的考生,在其所申报的学校择校录取分数线下降200分,再依据升学总分和体育特长复试得分的累加分数,按择校生优先录取。
【艺术、科技类】
市内普通高中按市教育局审批的特长生招生计划招收艺术、科技类特长生。报考重点高中、省级示范性高中,经特长测试并认定具有艺术类特长生资格的考生,根据志愿和招生计划,在其所申报的学校统招公费录取分数线下降10分,依据考生中考升学总分按统招公费生择优录取;
●报考重点高中、省级示范性高中,在择校录取分数线下最多可降20分,依据考生中考升学总分按择校生择优录取。
●报考一般高中,根据考生志愿和招生计划,在其所申报学校择校录取分数线下最多可降50分,依据考生中考升学总分按择校生择优录取。
髵不同考生填志愿有啥区别?
考生可同时填报普师专科班、普通高中、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中等职业学校志愿(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不得兼报)。【市区考生】
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考生填报普通高中志愿,不受毕业学校所在区和本人户口所在区的限制,可以任意跨区选报地处上述辖区的普通高中。上述辖区的考生填报地处上述辖区以外的民办高中志愿时,依据市教育局公布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填报。民办高中与综合高中志愿不得兼报。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允许填报公办普通高中公费统招志愿(考生的法定监护人未在连工作的除外),但均不允许填报普师专科班志愿。
【往届初中毕业生】
不允许往届初中毕业生填报重点高中、省级示范性高中志愿和普师专科班志愿。
【特长生】
经特长测试并认定具有特长生资格的考生,允许全市跨区域报考下列学校特长生志愿:大连市第十五中学美术;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中学男子篮球和男子舞蹈;大连市第八中学男子足球、管弦乐类和科技类;大连育明高级中学男子排球和乒乓球;大连市第二十四中学女子排球;大连市第四十八中学男子足球;大连市第十一中学健美操;大连市第一中学女子篮球;大连市金州高级中学女子足球;大连市红旗高中田径项目。
注意事项
所在地在大连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志愿与所在地不在大连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志愿不得兼报。填报外市地的师范类学校志愿,其志愿填写在第三批录取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志愿栏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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