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招生录取志愿是咋设的?
填报志愿工作于考试前由市招生办统一组织进行。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志向、爱好,依据以下录取顺序填报普师专科班、普通高中(包括重点高中、省级示范性高中、一般高中、民办高中、综合高中,下同)、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志愿。
1、志愿设置
(1)普师专科班设1个学校志愿,2个有序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
(2)普通高中志愿设置为:
A、提前录取。大连市第十五中学设1个统招公费类志愿,1个择校生类志愿;大连市第二十四中学和大连理工大学附属高中设1个国际班志愿。
B、重点高中、省级示范性高中统招公费生类,设2个志愿,不设服从志愿;指标到校生类设1个志愿,不设服从志愿;择校生类设2个志愿和无条件服从志愿。
C、一般高中(包括大连市经贸高级中学和大连市信息高级中学)公费生类、择校生类各设2个志愿和无条件服从志愿。
D、民办高中和综合高中各设1个志愿,不设服从志愿。
(3)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各设2个有序学校志愿,每个学校设2个有序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
(4)技工学校单设志愿卡。
2、填报志愿得注意:
(1)考生可同时填报普师专科班、普通高中、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中等职业学校志愿(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不得兼报)。
(2)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考生填报普通高中志愿,不受毕业学校所在区和本人户口所在区的限制,可以任意跨区选报地处上述辖区的普通高中。上述辖区的考生填报地处上述辖区以外的民办高中志愿时,依据市教育局公布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填报。民办高中与综合高中志愿不得兼报。
(3)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允许填报公办普通高中公费统招志愿(考生的法定监护人未在连工作的除外),但均不允许填报普师专科班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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