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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重庆中考“宏志班”学生录取办法

发布时间:2013-05-13 10:01:41来源:查字典-中考网

重庆查字典中考网5月13日:继之前发布的重庆中考2013高中宏志班具体的实施办法及细

则之后,重庆查字典中考网小编整理了宏志班学生具体的招生办法,欢迎大家查看并交流讨论!

(2013重庆中考招生宏志班具体实施办法)

一、指标下达

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教委共同商定将当年宏志班学生招生指标下达到各区县

(自治县)。

二、学生提出书面申请

各区县(自治县)按要求在区县有关新闻媒体及学校中宣传宏志班招生工作,并按照市

里下达指标的3~5倍在全区县初中毕业生中进行推荐。程序是:学生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重庆

市高中宏志班报名审批表(一式三份),学校初步审核签署意见,学生所在街道(乡镇)政

府出具学生家庭的收入情况证明,区县宣传部、文明办、教委(教育局)签署意见并盖章,学

校按升学要求准备学生档案(含初中毕业生登记表、体检表、中招体育考试成绩表)等。上述

材料一并报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

三、确定推荐名单并上报市教委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将确定推荐名单及学生材料上报市教委。

四、公示最终推荐学生名单

全市普通高中升学考试结束后,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按要求及时将所有学生成

绩、志愿以及区县初步确定的推荐学生意见上报市教委,同时在本区县有关新闻媒体上公示。

五、录取工作

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教委和承办学校共同对各区县上报的学生情况进行审核,

由承办学校对学生进行录取。

六、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教委将录取的宏志班学生名单在市主要媒体公示一周,

无异议后,由承办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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