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汕头市2012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填报志愿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招生办公室:
根据市招生委员会、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汕头市201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实施办法》(汕招〔2012〕15号)的精神,为切实做好汕头市今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填报志愿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志愿时间
5月25日至6月4日,分2个时段进行,每个时段5天。
第一时段:5月25日5月29日,为龙湖、澄海、潮阳区考生填报志愿时间。
第二时段:5月30日6月3日,为金平、濠江、潮南区和南澳县考生填报志愿时间。
6月3日下午6时截止填报志愿。
各区县招生办务必在规定的时段内,组织本辖区内有关学校(含属地的非区属学校)的考生上网填报志愿。
二、填报志愿流程
(一)考生填报志愿前,各学校务必组织班主任及有关人员,认真学习查阅我市有关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政策规定和《2012年汕头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目录》、《中职生源计划》,准确理解、掌握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填报的具体政策规定及要求,确保考生顺利填报志愿,杜绝差错。各学校要召开毕业班学生家长会,向家长宣讲中招有关政策和介绍有关学校,特别是中职学校,要向考生和家长宣传国家对考生就读中职学校的有关优惠政策。
(二)考生应预先填好由各区县招生办提供的《汕头市201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表》(以下简称志愿表)(见附件)。
(三)考生通过校园网访问汕头市查字典中考网上报名系统(网址:)
1.在系统用户登录页面上输入用户名(考生报名号)、用户密码(考生网上报名时的用户密码),并输入页面上显示的验证码(四位大写字母)。如输入无误,即可进入查字典中考网上报名系统主页。
2.点击系统主页左上角的修改密码,即可进入修改用户密码页面,修改考生本人用户密码。
3.点击页面左上角的填写志愿资料,即可进入填写或修改志愿资料页面,逐项输入或修改考生志愿资料。志愿资料经确认无误,再点击页面上的保存进行保存信息。
4.保存志愿资料后,务必点击页面左上角的退出,返回登录页面,以确保用户已录入的数据安全。
(四)考生完成网上志愿填报之后,报名点应从系统上打印《志愿表》,由考生本人和家长在志愿表上签名确认,并上交报名点。报名点要指定专人保管考生已签名确认的志愿表,以便存查。任何人不得私自修改考生志愿,违者追究涂改人责任。
三、各类学校录取批次安排
(一)第一批次录取学校
1.国家级示范性高中(含同级民办学校);
2.省一级普通高中(含同级民办学校);
3.市一级普通高中(含同级民办学校);
4.一般普通高中(含民办学校)。
(二)第二批次录取学校
各级各类职业学校、技工学校。
四、填报志愿原则
(一)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行一次填报志愿,分批录取原则,即公办普通高中计划生、扩招生、择校生,民办学校,各级各类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全部一次性填报志愿,分批次按计划、按考生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二)在填报公办高中志愿时,各学校三种不同性质的学位只能在同一批次内混合排序,不得跨等级学校批次排序,同一等级不同学校的三种不同学位可以自由混合排序。
(三)中心城区考生在填报今年有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的学校时,必须在所选学校的体育、艺术特长生相对应学校层次中填入志愿(即体育、艺术特长生按该学校的等级降低一个层次填报志愿),如考生没有按规定的层次填报志愿,则无法录取为该校特长生。
(四)考生必须认真准确填写由报名点提供的《志愿表》,并按《志愿表》中各志愿顺序在网上进行点击确认。第二批次录取学校均设专业代码,考生填报时应准确录入专业代码(3位数字)。志愿填报结束后,报名点应打印《志愿表》,由考生本人及家长本人认真校对并签名确认完成志愿填报。
五、填报志愿有关规定
(一)金平、龙湖区户口且在户口所在区就读的考生可填报:①汕头市金山中学、汕头市第一中学(新、老校区)、汕头华侨中学、汕头市实验学校等四所学校的计划生、扩招生、择校生;②全市各民办学校;③本人户口所在区普通高中的计划生、扩招生、择校生。
(二)濠江、澄海、潮阳、潮南区和南澳县户口且在户口所在区县就读的考生可填报:①汕头市金山中学、汕头市第一中学(新校区)计划生、扩招生、择校生;②全市各民办学校;③本人户口所在区县普通高中的计划生、扩招生、择校生。
(三)本市户口在非户口所在区县申请借考的考生,按户口所在区县考生填报志愿规定进行填报。
本市户口在非户口所在区县申请借考借读的考生,按如下要求填报:
1.在金平、龙湖区借考借读的考生可填报:①汕头市金山中学、汕头市第一中学(新、老校区)、汕头华侨中学、汕头实验学校等四所中学的计划生、扩招生、择校生;②全市各民办学校;③借考区普通高中的扩招生、择校生。
2.在濠江、澄海、潮阳、潮南区和南澳县借考借读的考生可填报:①汕头市金山中学、汕头市第一中学(新校区)计划生、扩招生、择校生;②全市各民办学校;③借考县区普通高中的扩招生、择校生。
(四)外市户口在就读区县申请借考借读的考生,按如下要求填报:
1.外市户口在金平、龙湖区申请借考借读的考生可填报:①汕头市金山中学、汕头市第一中学(新、老校区)、汕头华侨中学、汕头市实验学校等四所中学扩招生、择校生;②全市各民办学校;③借考区普通高中的扩招生、择校生;④是否可填报借考县区普通高中的计划生由两区教育部门自行决定。
2.外市户口在濠江、潮阳、潮南区申请借考借读的考生可填报:①汕头市金山中学、汕头市第一中学(新校区)扩招生、择校生;②全市各民办学校;③借考区普通高中的计划生、扩招生、择校生。
3.外市户口在澄海区和南澳县申请借考借读的考生可填报:①汕头市金山中学、汕头市第一中学(新校区)扩招生、择校生;②全市各民办学校;③澄海区的市一级以上(含市一级)普通高中的扩招生、择校生和澄海区一般高中学校的计划生;④南澳县南澳中学的计划生、择校生。
(五)各级各类中职学校、技工学校面向全市招生(除个别定向招生学校外),所有考生均可填报。
(六)历届考生不能填报省一级及以上学校的计划生志愿。
(七)龙湖区林百欣中学推荐生的志愿填报方法,由龙湖区教育局制定并公布实施。
(八)澄海华侨中学美术特长生扩招生面向全市招生。
六、工作要求
(一)各区县招生办及各报名点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规定,组织、指导、检查考生按规定填报志愿。杜绝考生不按户籍规定范围填报志愿、不按录取批次和录取学校代码填报志愿的现象发生,因不按规定填报志愿而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负责。各区县招生办及学校要重视做好借考考生填报志愿的检查核实工作。
(二)考生和家长要认真分清《招生计划目录》中招生学校的批次以及各种代码所表示的含义,特别要注意普通高中三种学位(计划生、扩招生、择校生)代码的区别,以免在填报的过程因错填而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各报名点要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尊重考生意愿,不得强迫或限制考生选择学校。
(四)各报名点要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为考生及家长提供服务。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制,指定专人负责考生的志愿填报工作,要在校内张贴公布各种有关的招生政策规定和《关于印发2012年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招收初中毕业生生源计划的通知》(汕招〔2012〕20号)、《汕头市201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目录》,供广大考生及家长查阅,切实做好今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填报志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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