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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泰安市中考体育政策

发布时间:2013-04-03 10:39:27来源:查字典-中考网

泰安教育局2012年泰安中考体育与健康测试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社会事业局,局属各学校:

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及实施办法和《泰安市教育局关于实行初中学业考试的通知》(泰教发〔2010〕21号)等文件精神,现就2012年初中学业考试体育与健康测试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精神,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为抓手,大力实施素质教育,积极推进体育教学与评价制度改革,将健康素质作为评价学生全面发展和学校办学水平的重要指标,促进学校开好体育与健康课,扎实开展好阳光体育活动,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不断提升学生的身体素质。

二、测试对象

全市2012年初中应届毕业生。

三、测试内容

2011-2012学年度体育与健康测试内容包括5项:身高标准体重,肺活量体重指数,掷实心球,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篮球运球。

四、测试办法及评分标准

1、2011-2012学年度体育与健康测试分学校测试和全市统测两部分:

⑴学校测试项目(3项,50分):身高标准体重(10分),肺活量体重指数(20分),掷实心球(20分)。

⑵全市统测项目(2项,50分):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30分),篮球运球(20分)。

2、测试方法按《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解读》(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中的有关要求进行,评分标准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评分表规定的标准执行。

五、学业成绩计算办法

1、2012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体育与健康测试成绩,三年制初中由2009~2010、2010~2011、2011~2012学年度体育与健康测试成绩三部分组成,四年制初中由2008~2009、2009~2010、2010~2011、2011~2012学年度体育与健康测试成绩四部分组成,满分均为100分,计算方法是:

①三年制初中的体育与健康学业成绩=(2009~2010学年度的测试成绩+2010~2011学年度的测试成绩)250%+(2011~2012学年度的测试成绩)50%。

②四年制初中的体育与健康学业成绩=(2008~2009学年度的测试成绩+2009~2010学年度的测试成绩+2010~2011学年度的测试成绩)350%+(2011~2012学年度的测试成绩)50%。

其中:2011-2012学年度之前的的测试成绩,系初中学校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成绩(满分都为100分)。

2、等级确定。体育与健康学业测试成绩大于等于90分,记为A等;大于等于80分,小于90分的,记为B等;大于等于70分,小于80分的,记为C等;大于等于60分,小于70分的,记为D等;小于60分的,记为E等。

六、组织实施

体育与健康测试在市教育局统一领导下,由县市区教育局和初中学校组织实施。

1、学校测试项目。在县市区教育局的指导、监督下进行。学校在校长直接领导下,学校教务处、政教处、体育教研组、医务室、班主任协同配合,共同组织对学生的体育与健康测试工作。测试时,应与学生的健康体检有机结合,避免重复测试。

2、全市统测项目。在市教育局的指导、监督下,由县市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3、高新区初中毕业生的测试工作,根据毕业生报考高中学校的情况,分别由泰山区、岱岳区教育局负责,报考局属高中的,由泰山区教育局负责,其余的毕业生均由岱岳区教育局负责。泰山景区、市教育局局属初中学校毕业生的测试工作,由泰山区教育局负责。

七、测试时间及成绩上报

1、测试的时间

学校测试和全市统一测试的时间为4月28日至5月15日,具体测试时间由各县市区、学校确定。

2、成绩上报要求

⑴要求上报书面成绩册(加盖县市区教育局章)和成绩数据库(用VFP制作,结构见附表1)。

⑵各县市区务于5月25日前,将成绩数据上报市体卫艺教研室。

八、特殊考生政策

1、因残疾丧失运动能力的考生(A类特殊考生),可凭残疾人证、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申请免测。经市教育局批准后,可免于测试,其体育与健康学业成绩可记为满分,但不评定等级。

2、因突发事故(病、伤)不能参加测试的考生(B类特殊考生),可凭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申请免测有关项目。经县市区教育局批准后,可免于测试,其免测项目得分为该项目满分的60%。体育与健康学业成绩计算方法和等级确定办法同正常考生相同。

3、因生理、突发事故等原因,没有按时参加全市统一测试的考生,可参加一次补测。各县市区的补测时间自行安排,但不得影响上报测试数据。

4、申请免测的上报材料:①《泰安市初中体育与健康测试A(B)类特殊考生免测审批表》(附表2、3);②《泰安市初中体育与健康测试特殊考生花名册》(附表4);③县级及以上医院诊断证明;④残疾人证、病例、医疗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学校体检单等;⑤学校、县市区教育局的公示材料及公示结果(公示期不少于5天)。

5、免测材料须在各县市区补测的5日前上报市教育局体卫艺教研室,逾期不予受理。

九、工作要求

1、要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教育局成立以分管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各初中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好本县市区、本学校的具体实施方案。各县市区的实施方案要于测试前3天报市体卫艺教研室,经审核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

2、坚持以生为本,采取相对集中,就近测试的办法,尽量让考生在本校测试。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加强对场地、器材、设备的安全检查,制定好安全应急预案,并配备医护人员。考务人员要维持好考场秩序,确保测试安全顺利进行。

3、各县市区教育局在组织统一测试时,市教育局将派检查员进行检查、指导;各初中学校在组织测试时,县市区教育局要派检查员进行检查、指导。

4、各级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体育与健康测试的有关文件,做到实事求是、诚实守信。要严肃工作纪律,坚决杜绝各种违规、舞弊行为,对弄虚作假的考生,其体育与健康成绩判为零分,不得参加高中段学校的招生录取;对工作不负责任、协助学生弄虚作假的相关责任人,将给予严肃处理,在年度考核中不得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市教育局纪委将全程参与这项工作,并设立监督电话:6297856、6991334,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测试公平、公正。

泰安教育局2012年泰安中考体育与健康测试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社会事业局,局属各学校:

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及实施办法和《泰安市教育局关于实行初中学业考试的通知》(泰教发〔2010〕21号)等文件精神,现就2012年初中学业考试体育与健康测试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精神,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为抓手,大力实施素质教育,积极推进体育教学与评价制度改革,将健康素质作为评价学生全面发展和学校办学水平的重要指标,促进学校开好体育与健康课,扎实开展好阳光体育活动,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不断提升学生的身体素质。

二、测试对象

全市2012年初中应届毕业生。

三、测试内容

2011-2012学年度体育与健康测试内容包括5项:身高标准体重,肺活量体重指数,掷实心球,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篮球运球。

四、测试办法及评分标准

1、2011-2012学年度体育与健康测试分学校测试和全市统测两部分:

⑴学校测试项目(3项,50分):身高标准体重(10分),肺活量体重指数(20分),掷实心球(20分)。

⑵全市统测项目(2项,50分):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30分),篮球运球(20分)。

2、测试方法按《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解读》(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中的有关要求进行,评分标准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评分表规定的标准执行。

五、学业成绩计算办法

1、2012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体育与健康测试成绩,三年制初中由2009~2010、2010~2011、2011~2012学年度体育与健康测试成绩三部分组成,四年制初中由2008~2009、2009~2010、2010~2011、2011~2012学年度体育与健康测试成绩四部分组成,满分均为100分,计算方法是:

①三年制初中的体育与健康学业成绩=(2009~2010学年度的测试成绩+2010~2011学年度的测试成绩)250%+(2011~2012学年度的测试成绩)50%。

②四年制初中的体育与健康学业成绩=(2008~2009学年度的测试成绩+2009~2010学年度的测试成绩+2010~2011学年度的测试成绩)350%+(2011~2012学年度的测试成绩)50%。

其中:2011-2012学年度之前的的测试成绩,系初中学校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成绩(满分都为100分)。

2、等级确定。体育与健康学业测试成绩大于等于90分,记为A等;大于等于80分,小于90分的,记为B等;大于等于70分,小于80分的,记为C等;大于等于60分,小于70分的,记为D等;小于60分的,记为E等。

六、组织实施

体育与健康测试在市教育局统一领导下,由县市区教育局和初中学校组织实施。

1、学校测试项目。在县市区教育局的指导、监督下进行。学校在校长直接领导下,学校教务处、政教处、体育教研组、医务室、班主任协同配合,共同组织对学生的体育与健康测试工作。测试时,应与学生的健康体检有机结合,避免重复测试。

2、全市统测项目。在市教育局的指导、监督下,由县市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3、高新区初中毕业生的测试工作,根据毕业生报考高中学校的情况,分别由泰山区、岱岳区教育局负责,报考局属高中的,由泰山区教育局负责,其余的毕业生均由岱岳区教育局负责。泰山景区、市教育局局属初中学校毕业生的测试工作,由泰山区教育局负责。

七、测试时间及成绩上报

1、测试的时间

学校测试和全市统一测试的时间为4月28日至5月15日,具体测试时间由各县市区、学校确定。

2、成绩上报要求

⑴要求上报书面成绩册(加盖县市区教育局章)和成绩数据库(用VFP制作,结构见附表1)。

⑵各县市区务于5月25日前,将成绩数据上报市体卫艺教研室。

八、特殊考生政策

1、因残疾丧失运动能力的考生(A类特殊考生),可凭残疾人证、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申请免测。经市教育局批准后,可免于测试,其体育与健康学业成绩可记为满分,但不评定等级。

2、因突发事故(病、伤)不能参加测试的考生(B类特殊考生),可凭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申请免测有关项目。经县市区教育局批准后,可免于测试,其免测项目得分为该项目满分的60%。体育与健康学业成绩计算方法和等级确定办法同正常考生相同。

3、因生理、突发事故等原因,没有按时参加全市统一测试的考生,可参加一次补测。各县市区的补测时间自行安排,但不得影响上报测试数据。

4、申请免测的上报材料:①《泰安市初中体育与健康测试A(B)类特殊考生免测审批表》(附表2、3);②《泰安市初中体育与健康测试特殊考生花名册》(附表4);③县级及以上医院诊断证明;④残疾人证、病例、医疗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学校体检单等;⑤学校、县市区教育局的公示材料及公示结果(公示期不少于5天)。

5、免测材料须在各县市区补测的5日前上报市教育局体卫艺教研室,逾期不予受理。

九、工作要求

1、要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教育局成立以分管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各初中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好本县市区、本学校的具体实施方案。各县市区的实施方案要于测试前3天报市体卫艺教研室,经审核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

2、坚持以生为本,采取相对集中,就近测试的办法,尽量让考生在本校测试。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加强对场地、器材、设备的安全检查,制定好安全应急预案,并配备医护人员。考务人员要维持好考场秩序,确保测试安全顺利进行。

3、各县市区教育局在组织统一测试时,市教育局将派检查员进行检查、指导;各初中学校在组织测试时,县市区教育局要派检查员进行检查、指导。

4、各级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体育与健康测试的有关文件,做到实事求是、诚实守信。要严肃工作纪律,坚决杜绝各种违规、舞弊行为,对弄虚作假的考生,其体育与健康成绩判为零分,不得参加高中段学校的招生录取;对工作不负责任、协助学生弄虚作假的相关责任人,将给予严肃处理,在年度考核中不得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市教育局纪委将全程参与这项工作,并设立监督电话:6297856、6991334,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测试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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